作者karakuo (karakuo)
站內TamShui
標題[閒聊] 晚上騎機車進淡水的地下通到要小心
時間Thu Dec 8 02:19:42 2011
事情發生在我朋友
昨天凌晨2點左右
因為去台北處理一些事情忙到2點才回淡水
在騎往淡水的地下道時被一輛改裝過的摩托車(大燈改很亮)
從旁邊踢了一腳 讓他的車狠狠的親了地板
機車側面都刮花了!腳膝蓋也破皮流血了
重點是!今天要是後面有台摩托車追撞,我想事情會更嚴重!
而且不是只踢一台摩托車!他一連踢倒了兩台車!
真的很過分!因為事情發生的太突然,我朋友跟另一個被踢的還沒回神過來,
那台踢人的車就已經騎遠了根本沒記到車牌號碼!
請晚上騎回淡水的人要多注意安全!注意身邊的人!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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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5.17.124
1F:推 Apoint:靠 這太誇張了吧= = 12/08 02:47
2F:→ Apoint:借轉淡江板 12/08 02:48
※ Apoint:轉錄至看板 TKU_Talk 12/08 02:48
3F:推 grani:這種人太過分了吧! 12/08 08:24
4F:→ grani:報案叫警察調監視器來查車牌號碼 不要姑息他 12/08 08:27
5F:→ grani:不然又會有更多人受害 要是發生什麼不可挽回的事怎麼辦 12/08 08:28
6F:→ marco7361:他車也倒了?! 12/08 09:47
7F:推 kusoex:真扯.. 12/08 11:51
8F:推 iamgto:報警調監視器 應該可以很快捉到人 12/08 12:32
9F:→ iamgto:而且凌晨人車不多 目標很明顯 12/08 12:33
10F:推 eyesome:好過分!!這個真的要報案 12/08 12:56
11F:→ enzo31182:抓到也沒證據吧...用踢的 12/08 14:02
12F:→ FunnyGuitar:行車記錄器?! 12/08 14:07
13F:推 lodds:請大家要是現場有看到,要加速騎上去踢倒對方,然後報警 12/08 15:55
14F:→ karakuo:因為當時沒與另一名機車騎士留下聯絡方式 要舉證有些困難 12/08 17:36
15F:推 sweet760602:好過分,地下通道過不遠就有警局,這麼無法無天 12/08 23:13
※ sweet760602:轉錄至看板 AU_Talk 12/08 23:14
16F:→ sweet760602:借轉真理版 12/08 23:15
17F:推 lpgaga5566:監視器如果有拍到哪會沒證據 直接傷害罪啦~ 12/09 00:28
18F:推 x0952:可以舉證.上一個路口雙方都進去.下一個路口只有一台出來 12/10 03:04
19F:→ x0952:證據還是成立..所以趕快報警.叫警察調附近路口監視器 12/10 03:05
20F:→ soultaoism:太危險了吧! 12/12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