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rayatw (希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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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雲門辦喜事 簽約進駐淡水
時間Tue Apr 14 16:53:41 2009
雲門辦喜事 簽約進駐淡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846285.shtml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縣報導】 2009.04.14 05:40 am
台北縣政府與雲門舞集昨天簽約,雲門舞集將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
建設法」進駐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集資三億七百萬元左右整修、
興建,取得四十年營運權。如果營運良好,還可再續約十年。
這是國內第一件藝文團體以適用工商開發的「促參法」進駐政府閒置
空間,台北縣長周錫瑋、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申學庸與雲門創
辦人林懷民三人,昨天以辦喜事的心情開心簽約,卻也忍不住批判現
行法令太僵硬。
周錫瑋說,在無「法」可依循下,縣府十個局處一起投入,至少開過
十六次會議,最後被迫採依商業活動設計的促參法辦理。這對政府提
供閒置空間給藝文團體使用,不僅不合理,對雲門舞集也是一種侮辱
。他呼籲中央儘速立法,推動文創產業。
林懷民語重心長說,希望雲門是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適用促參法的
表演團隊;政府既然提倡文化立國,就要儘速訂立新法規、新政策。
依據促參法要審核一切、要找顧問公司、會計,搞得像商業團體。在
依法辦理的這一年「很痛苦」,雲門雖然學習、成長很多,「但這不
是表演團隊該走的路」,否則要談文化創意將是緣木求魚。
雲門八里排練場去年二月十一日遭火焚毀,台北縣、台北市、台中市
都爭取雲門落腳,最後前中央廣播電台淡水辦公區的淡水文化藝術教
育中心獲雲門青睞。
北縣文化局說,該中心早已閒置,卻因法令限制而無法提供雲門使用
,最後採促參法進行「徵求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
案」,並公開招標;雖僅雲門舞集申請,仍經一年多的審查、公文往
返才定案。
林懷民說,雲門已走過三十六個顛沛成長的年頭,十三日開始以悲欣
交集的心情「再上火場」;未來淡水文化藝術中心作為雲門排練場,
也會邀請其他藝文團體進駐排練創作,且每天提供兩百位小朋友參觀。
※系列報導:
雲門落腳淡水 林懷民:跳入另個火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846380.shtml
新園區 最長租用50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846447.shtml
集市?排擠? 藝文團體期待又怕受傷害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846382.shtml
新聞幕後》不怕虧 怕…文化立國喊假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8463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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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opps:請問一下 在淡水那裡阿 04/1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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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madrichard:那裡環境不錯 04/16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