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rayatw (希拉雅)
看板TamShui
標題[新聞] 三協成餅店老闆 猥褻少女判刑
時間Wed Mar 18 23:54:53 2009
三協成餅店老闆 猥褻少女判刑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即時報導】 2009.03.18 05:28 pm
台北縣淡水老街知名的「三協成餅行」老闆李志仁,被控
去年4月二度在餅店三樓強拉一名少女到房間舔耳朵臉頰、
胸部,並在少女胸部留下抓痕。
法院審理時,李志仁坦承愛撫少女,辯稱是她同意調情。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兩人相差38歲,少女沒有接受他追求之
意,不採信他的說法,昨天依連續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2月
徒刑。本案可上訴。
【2009/03/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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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242.252
1F:推 zoey0806:真沒想到~ 03/19 00:02
2F:→ guaningma: 只判1年兩個月 03/19 00:04
3F:推 Viartrils: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沒想到竟是這種人..賺那麼多錢卻 03/19 00:45
4F:推 kull:人家老闆可是超愛臺灣耶,背負著崇高偉大的獨立建國神聖使命 03/19 02:32
5F:→ ptiger:包括愛台幣與犯猥褻罪嗎?? 03/19 16:31
6F:推 moonlavender:只判一年兩個月??還可以上訴??!! 03/21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