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asyaimasei (艾唯)
看板TallClub
標題Fw: [公告] TallClub 板主 crasher 記予警告一次
時間Tue May 16 12:46:37 2017
※ [本文轉錄自 L_PTTAvenue 看板 #1P6NQqGI ]
作者: steve1121 (o'.'o)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公告] TallClub 板主 crasher 記予警告一次
時間: Mon May 15 17:36:47 2017
主 文
一、TallClub 板主 crasher 記予警告一次。
二、請板主 winnielove 日後修正公告用詞。
說 明
一、依組長權力義務規範,小組長對於板主的行政監督,
不以板主受申訴(檢舉)為前提,合先敘明。
二、援引 PTTAvenue 組規 2016 年 1.02 版
五、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1) 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要求者。
(2) 違反生活娛樂館群組組規與批踢踢大道小組組規者。
(3) 板主判決多次或嚴重偏頗失當者。
(4) 超過七日未上線處理板務且未請假者。
(5) 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者。
小組長得以對板主提出板務警告一次,兩次提報至群組後,拔除板主職務。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三、於 2017.05.15 查詢板主 crasher 上線記錄
《ID暱稱》crasher (祥)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
3310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96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5/03/2017 23:48:49 Wed 《上次故鄉》101.13.19.228
四、經查板主 crasher 已超過 12 日未上線,且該看板亦有需待板主處理之板務。
然板主未依組規提出請假程序,且該看板板務運作已受具體之影響,
視為板主失職之行為,故記予警告一次。
仍請板主 crasher 於七日內至組務板提出補請假之申請,並說明其理由。
若板主仍逾時未上線提出說明,將不排除再記予警告一次,
並視為嚴重失職,將直接解除板主職務。
五、經查 TallClub 看板公告
#1O-DMZeC (TallClub),
為板主 joegypt 與 winnielove 共同處理,其部份內容
「
標題 [公告] 水桶irasyaimasei等人(事實上同一人)
PS、欸他馬的我人生最恨公文體,竟然害我要寫這種東西,
我真希望妳每次拉屎都忘記帶衛生紙。
」
從上述文中,組務認為仍無法判定其針對的特定對象,
與其內文亦未達到判定引戰違規之標準。
惟公告應儘量使用中性語言,使用「他媽的」與「拉屎」詞彙,
於公告中屬較不適當之用詞,
故請板主 winnielove 日後予以改善。
六、針對 TallClub 看板文章
#1OyEwJRD (TallClub),其部分內容
「
標題 Re: [討論] 關於本版版主的數量?
妳明明看了、卻又要來信問,問又問得沒禮貌,加重罰則到一個月~
既然你坦蕩蕩自己三個ID,又很希望花開富貴,那就三個都桶好啦!
不過我想妳應該是想說,哼!是我才不要來這個地方呢!
我最討厭這種被打臉之後的見笑轉生氣了,
所以我要搶先說「哼!沒事不要再來了!討厭!」
」
從上述文中,仍屬合理的板務討論範圍,
故判定未達引戰違規標準。
七、另本組檢舉案,文章代碼
#1P6GnSlW ,
使用者 irasyaimasei 於 2017.05.08 依組規第 7 條寄信向板主
crasher 提出溝通程序,於 2017.05.15 至組務板提出檢舉案。
依組規
「
若檢舉案為使用者寄檢舉信給板主,而板主於七日內無處分或無回覆說明
(不論公開或是私信),
方可於第八日使用此項,若違反則該案不受理。
」
自使用者向板主提出溝通信後,第八日應為 2017.05.16,
故該檢舉案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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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知 TallClub 板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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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5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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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rasyaimasei (1.162.230.21), 05/16/2017 12:46:37
1F:噓 poiuwer: 所以以後都去申訴就好啦要版規幹嘛 05/16 21:37
2F:推 mingchaio: 吃飽太閒因為你開始有意義 05/17 09:29
3F:→ steve1121: 針對本案兩件板務檢舉案的判決,屬板務層級。 05/17 14:13
4F:→ steve1121: 05/17 14:13
5F:→ steve1121: 被檢舉的對象為板主 winnielove ,板主應迴避。 05/17 14:13
6F:→ steve1121: 05/17 14:13
7F:→ steve1121: 然板主 joegypt 認為,兩件板務檢舉案為屬他與板主 05/17 14:13
8F:→ steve1121: winnielove 共同處理板務時相關,所以自請迴避。 05/17 14:14
9F:→ steve1121: 05/17 14:14
10F:→ steve1121: 組務認為兩件板務檢舉案,板主 crasher 有義務處理並回 05/17 14:14
11F:→ steve1121: 應使用者,若板主願意處理,組務可撤銷判決。 05/17 14:14
12F:→ steve1121: 05/17 14:15
13F:→ steve1121: 另針對本案對板主 crasher 的警告處分,屬組務層級。 05/17 14:15
14F:→ steve1121: 05/17 14:15
15F:→ steve1121: 板主 carsher 未依組規規定超過七日無法上線處理板務, 05/17 14:15
16F:→ steve1121: 需至組務板請假。 05/17 14:15
17F:→ steve1121: 05/17 14:16
18F:→ steve1121: 這已非第一次被檢舉了(組務亦有轉寄板主信箱告知), 05/17 14:16
19F:→ steve1121: 所以仍會維持判決。 05/17 14:16
20F:噓 zaritatsai: ..........................有事嗎 05/17 23:42
21F:噓 kirishima: 果然是會哭的孩子有糖吃 05/18 02:13
22F:噓 hua77: 不想在高版混也不用這樣鬧事啊...有意義嗎,贏了面子輸了理 05/20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