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KKQKQK (QK啦!)
看板Talk_Service
標題Fw: (tonyflu) Re: [通告] 檢舉
時間Thu May 28 20:55:20 2020
※ [本文轉錄自 QQKKQKQK 信箱]
作者: QQKKQKQK (QK啦!)
標題: Re: [通告] 檢舉
時間: Wed May 27 08:38:43 2020
※ 引述《tonyflu (臺大牙醫系第十三把交椅)》之銘言:
: : 為什麼要知道使用者發文前有沒有看過相關文件?
: : 一樣都是跟板規1-11G相關
: : 這篇公告你又是怎麼查證tontontonni發文前有沒有看過相關文獻?
: : ┌─────────────────────────────────────┐
: : │ 文章代碼(AID): #1Ukh-U1u (NTU) [ptt.cc] [公告] 刪文+水桶 │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M.1589297054.A.078.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13 Ptt幣 │
: : └─────────────────────────────────────┘
: : 然後,你都發公告懲處了,就依照你當時的流程跑一次就知道他發文前有沒有看過阿
: 你好,
你好,
: 使用者tontontonni的文章在客觀上並沒有相關證據佐證,且非為詢問語氣,乃為近乎肯定
: 的敘述句,是故按1-11G處理。
使用者kevin600339的文章主觀上他直接提供相關證據佐證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73541號,超時而已沒有死
如同先前提到的,掛個問句就沒違規1-11G,那發文都掛個問句就沒事了阿
: : 看一下上面我提到的相關公告,而且上一封也回答過了
: : 掛個問句就沒違規,那有人想亂發文掛個問句就沒事了?
: : 為什麼他有看過裁罰文件就不能發文問?
: : 你都覺得掛個發問就沒有違規
: : 那他有沒有看過裁罰文件有差嗎?
: : 然後,鬧板文要什麼要件?
: 鬧板文要件請參考板規1-11的說明。
1-11 禁止發表引戰或鬧板之文章。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攻擊、引戰。
違反者經由板主群
從嚴判定後,給予水桶兩周處分,文章刪除,視情節輕
重退回文章。
註:文章裡使用挑釁、輕視等方式刻意引發筆戰,得認定為引戰文。
文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且明顯為惡意者,得認定為鬧板文:
G.文章有不實或謊報等欺瞞其他板友之內容。
┌─────────────────────────────────────┐
│ 文章代碼(AID):
#1UnuW1u7 (NTU) [ptt.cc] [問題] 聽說有人過勞死?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M.1590134785.A.E0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sean8511: 講清楚好嗎 05/23 09:16
噓 wwwh0225: 你知道死亡的定義? 05/23 12:46
噓 usercode: 明顯造謠,版主還不做事嗎 05/23 13:06
這樣算是不實或謊報嗎?
: : 為什麼要證明他有沒有看過?
: : 你說他只是問問題所以沒有違規,亂問問題你怎麼又延伸出是否有發表不實或謊報之內容?
: 因為受檢舉文章目前是以1-11G這條被檢舉,1-11G內容為:「文章有不實或謊報等欺瞞其他
: 板友之內容。」,是故需該受檢舉文章具備發表不實之內容為要件,方能按1-11G處理。這
: 也是為什麼我不處理這篇文的原因。
前幾封提到過了
網站相關公告只有過勞,沒有死
這樣算實還是不實?
: 謝謝,
: by 東流
by QK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247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QKKQKQK (220.135.2.247 臺灣), 05/28/2020 20: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