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KKQKQK (Q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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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通告] 檢舉
時間Thu May 28 20:55:14 2020
※ [本文轉錄自 QQKKQKQK 信箱]
作者: tonyflu (臺大牙醫系第十三把交椅)
標題: Re: [通告] 檢舉
時間: Tue May 26 23:48:04 2020
: 為什麼要知道使用者發文前有沒有看過相關文件?
: 一樣都是跟板規1-11G相關
: 這篇公告你又是怎麼查證tontontonni發文前有沒有看過相關文獻?
: ┌─────────────────────────────────────┐
: │ 文章代碼(AID): #1Ukh-U1u (NTU) [ptt.cc] [公告] 刪文+水桶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M.1589297054.A.078.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13 Ptt幣 │
: └─────────────────────────────────────┘
: 然後,你都發公告懲處了,就依照你當時的流程跑一次就知道他發文前有沒有看過阿
你好,
使用者tontontonni的文章在客觀上並沒有相關證據佐證,且非為詢問語氣,乃為近乎肯定
的敘述句,是故按1-11G處理。
: 看一下上面我提到的相關公告,而且上一封也回答過了
: 掛個問句就沒違規,那有人想亂發文掛個問句就沒事了?
: 為什麼他有看過裁罰文件就不能發文問?
: 你都覺得掛個發問就沒有違規
: 那他有沒有看過裁罰文件有差嗎?
: 然後,鬧板文要什麼要件?
鬧板文要件請參考板規1-11的說明。
: 為什麼要證明他有沒有看過?
: 你說他只是問問題所以沒有違規,亂問問題你怎麼又延伸出是否有發表不實或謊報之內容?
因為受檢舉文章目前是以1-11G這條被檢舉,1-11G內容為:「文章有不實或謊報等欺瞞其他
板友之內容。」,是故需該受檢舉文章具備發表不實之內容為要件,方能按1-11G處理。這
也是為什麼我不處理這篇文的原因。
謝謝,
by 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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