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seangher ()
看板Talk_Service
標題[申訴] 交換不等同販售
時間Mon Jun 25 00:17:03 2018
申訴案件申請
不需要提示者請按
 ̄ ̄ ̄ ̄ ̄ ̄
看板位置: 台大 Σ閒聊 台大話題專區
請詳細填寫看板所在小組 例Σ電機Σ電機系系隊
英文板名: NTU_GoodLife
中文板名: 台大便利生活版
看板類別: 台大
申訴板主: ViolateLaw
申訴理由:
請詳細填寫
我在台大便利生活版張貼台北市垃圾袋"交換"的文章
被版主判決水桶退文
不服上訴
根據《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第八條
專用垃圾袋為清理費收費專用,不得擅自製作、販售、使用、製作袋上圖樣、
文字,或用作商業促銷及各種活動贈品。
各種回饋金不得用以購買專用垃圾袋作為贈品
法規僅規定不得販售
我發的文是"交換"
不涉及金錢往來
且我以價格較高之14公升垃圾袋18個
欲交換同等數量5公升垃圾袋
並無圖利目的
因此我認為該篇發文不涉及法律中規定的"販售"
判決文:
請檢附該板主的判決文
乙-1項 | 禁止於批踢踢實業坊上交易的常見品項。
一 本項列表為禁止於PTT上交易的一般物品。
二 違規者原文刪除,水桶一年並退文。
A 菸
B 酒
C 醫療用品
D 日常用品
產品 別名 法條依據
D 日常用品
15. 台北市專用垃圾袋 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
如不服得逕至 Talk_Service 申訴。
相關文章
https://goo.gl/SWmLq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65.13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lk_Service/M.1529857025.A.3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