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nyf506 (我是ㄈㄈㄈ)
看板Talk_Service
標題[公告] 閒聊小組組規 v2018.1
時間Thu May 31 12:13:42 2018
一、看板異動
根據
台灣大學群組法,申請或廢除看板請至 NTU_Newboard 板連署
申請新板需由
準板主提出申請。
申請人須註冊滿一個月,上站次數
滿30次,文章數
達10篇
班系團體板有效連署人數需為
15人,公開討論板:有效連署人數需為
25人
廢板需由板主提出申請且
所有板主皆須參與連署。
板友不足30人的板達
半數有效板友連署,板友超過30人的板達有效板友
15人連署
使得以
[看板] 分類發文申請,未達標準則不受理。
二、板主異動
原先沒有板主的板由連署產生。請在連署文中詳細填寫治板理念、看板發展方向。
根據
台灣大學群組法,申請人須註冊滿
一個月,上站次數
滿30次,文章數
達10篇,
且為該板板友。有效連署人數
10人即達受理標準,其中必須包含
5位該板板友。
使得在本組務板以
[板主] 分類發文申請,未達標準則不受理。
新增或請辭由該板板主以
[板主] 分類發文申請,並請異動的板主在底下
推文附議
板主罷免請至 NTU_Newboard 板連署
根據
台灣大學群組法,申請人須註冊
滿半年,上站次數
滿200次,文章數
達200篇
板友不足30人的板達
半數有效板友連署,板友超過30人的板達有效板友
15人連署
使得以
[罷免] 分類申請,並請詳細填寫申請原因。
三、板務申請
更改發文限制、多重帳號查詢、共用帳號查詢、更改英文板名、禁止回文、
唯讀、隱板、板主請假等板務請以
[申請] 分類發文申請。
四、 檢舉及申訴
根據
台灣大學群組法,若板主
一個月未上站、公開討論板板主
兩週未上站者、
三個月未編輯者、
五天未處理板務者,板友可以
[檢舉] 分類檢舉板主。
若板友因板主判決致使權益受損,或向板主檢舉後仍不服判決時
使得在本板以
[申訴] 分類發文。
申訴時必須附上在板主給予的判決文,否則視為越級申訴,不予處理。
申請者應詳細填寫
[申訴] 或
[檢舉] 範本,並轉錄相關證據
如水球、信件等私密內容,可編輯內文以維護個人隱私。
案件相關使用者得以回文詳述意見以供小組長參酌。
五、其他
在本組務板發表與小組無關之文章一律
退文處理
請注意發文格式,若格式錯誤將不受理
已處理文章將以S標記。
本文未盡事宜,以Ptt站規、台灣大學群組法規及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
有任何建議歡迎來信告知或以
[建議] 分類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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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nnyf506 (140.112.240.210), 06/08/2018 12: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