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ddt (滅頂,降公投罷免門檻)
看板Taitung
標題Fw: [爆卦]台東危險非法電動四輪車再度血染伯朗大道!!
時間Sat Apr 9 13:18:13 201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1xmMMh ]
作者: ntddt (滅頂,降公投罷免門檻)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台東危險非法電動四輪車 再度血染伯朗大道!!
時間: Fri Apr 8 22:11:27 2016
我們是非法電動四輪車受害者,請幫忙轉貼讓更多人減少受害的機會!
電動四輪車:
http://i.imgur.com/Yb0Q0UG.jpg
美麗的台東池上伯朗大道,台東縣為拚觀光,讓非法無安全保障的電動四輪車橫行,造成
租賃時不知情的4名遊客摔進落差2.5公尺的稻田裡,遊客當場頭破血流,骨頭裂開,腳嚴
重挫傷,大小內外傷數十處。業者卻聲稱遊客自己要負全責外,還得賠業者車損。這樣的
旅遊環境與法規對遊客毫無安全保障可言,強力要求地方中央有關政府單位出面處理,從
定法規,管制,事發賠償與處理,還給遊客一個安全有保障的旅遊環境。
完整文稍長,從意外經過,意外發生之因,業者態度,政府法源問題與訴求,對其他遊客
建議等分段敘述。
1. 摔車的經過
4/3 我們一行4位朋友在台東池上鄉伯朗大道附近的藏○○○(以下簡稱藏業者)租四輪電
動車四人座,不料途中貌似前輪壓到地上不平路段,車頭急速往右,龍頭完全拉不回來,
煞車按滿也停不下來的情況下直接衝出道路,墜入路旁高低差約2.5米的稻田裡。一落地
後四個人整個埋進泥土裡,身上多處被車撞擊,但仍下意識撐住站起看同伴安危,其中一
人被壓在車底,另一人喊著頭很痛,大家眼神充滿驚慌,滿身泥濘,活像人間煉獄。
2. 遊客頭破手骨斷裂,手機衣物包包全泡湯
當場造成其中一人當場頭血流不止,其他3人身上多處受傷。經救護車急救後,一人有腦
震盪疑慮需要持續追蹤觀察數月,後續就醫發現手骨裂開,需打石膏固定一個月,將有數
週無法工作;一人腳嚴重挫傷無法正常走路,數日無法工作。另2人全身多處瘀青,酸痛
需進一步觀察與檢察才知道是否有傷及內臟或後遺症。除當天急診費1600外,加上後續去
大醫院詳盡檢查與可能治療估算可能超過萬元。其中兩位無法工作的工資損失也可能破萬
。另有無形精神損失難以估算,眼睛閉上不時出現衝出道路那一刻的驚悚畫面,這幾日這
樣可怕的畫面不斷地從腦中出現,痛苦與不安的情緒一直無法得到平復。
除身心受損外,由於全身財物泡在汙泥中許久,共計3隻高階智慧型手機報銷,皮包,衣
物,配件很多爛掉無法再使用,估計約超過5萬。能估算的有形損失約破7萬,還沒有包括
無形的長期精神損傷,及開心旅遊變成無限清洗汙泥與全身傷痛的地獄等。
受傷證明如附錄。
3. 非法無安全的車與景點管制應為摔車主因
事後回想當時經過,藏業者的電動四輪車似乎沒有看到認證的營業牌照,車上沒有安全帶
,移動中煞車時感到有點吃力,緊急狀況龍頭拉不回來,交車時並沒有安全使用宣導,高
低差大的路段沒有防護網或告警措施等,很有可能就是當時全速移動中車輪卡到路面不平
時發生意外且人員嚴重受傷的主因。
事發後google新聞發現今年三月已經有多家媒體報導過四輪電動車的危險性與非法上路的
爭議。在救護車上也聽到救護人員說這類摔車常發生,醫院裡醫生也說很多我們更嚴重的
。知情的政府單位竟然繼續放任知情的業者,持續、不斷地租借電動四輪車給不知情的遊
客與民眾騎乘。在打字的當下,內心仍被事發當下驚悚的恐懼感纏繞著,也不斷地擔心著
,接下來又會有許多無辜的民眾受到嚴重傷害。
相關新聞如下:
◎ 沒法可管?「電動四輪車」路上跑 是否合法意見大不同 (三立 2016/03/19)
http://goo.gl/XRbLWx
◎ 伯朗大道騎四輪車 遊客「犁田」摔斷腿 (民視 2016/03/15)
http://goo.gl/6cZ7FG
◎ 違法怎麼「行」? 電動四輪車違法 池上滿街跑 (中時 2016年03月04日)
http://goo.gl/Dh6pok
◎ 伯朗大道四輪車意外頻傳 檢討聲浪起 (公視 2016-03-03)
http://goo.gl/rBIUaI
◎ 〈南部〉池上四輪電動車滿街跑 縣府:違法 (自由 2016-03-04)
http://goo.gl/PHVN1s
◎ 台東人的心聲!拜託 別再來看金城武樹了|壹週刊
http://goo.gl/NvIdBI
◎ 改善觀光亂象 伯朗大道周邊業者要建立服務品牌 (自由 2015-11-04)
http://goo.gl/Ya4zUi
◎ 陸客騎四輪車摔傷 質疑煞車有問題 (中天 2014-01-29)
http://goo.gl/1Ip1Pv
4. 業者強勢堅遊客自己活該且一定要賠車錢
急診就醫幾個小時後,兩位暫無大礙的朋友帶著就醫證明前往藏業者討論責任歸屬與賠償
。我們表示租賃的電動四輪車安全性不佳,如剎車不夠靈敏,緊急狀況龍頭拉不回來等造
成摔車的發生,藏業者一開始表示會拿我們急診的就醫證明去鄉公所去申請團保的理賠給
我們,但一聽到後續醫療費用都要賠償時,馬上態度強勢的說他車全壞要我們全額賠償,
還強調他們第一次聽到有人摔進田裡,甚至譏笑我們到底怎麼騎的。
經過來回5次左右的協調,給了我們2個方案
1. 2000元打發我們,結束。
2. 幫我們拿醫療證明申請鄉公所團保,財物不負責,但要賠車錢6萬,否則不會放過我們
。
(其中並無保證能申請多少理賠?多久能請到款?)
溝通過程業者態度極強勢凶狠,一副完全是遊客的錯害他們車全壞掉要賠全額,不在意他
的非法車造成遊客多少損傷。不斷強調遊客自己不小心,愛玩,別人全部沒事就我們出事
所以他的車沒問題。
主張測過事發車的煞車是沒問題的 (不是說全壞了還能測試移動中剎車?),
如掉到泥土田裡就全壞(又不是撞到樹或是水泥地),間接證實給遊客使用的車超級脆弱無
安全性可言?
業者令人深刻的台詞如下:
“不賠我車 我不會放過你們的!!!”
“你們明知道我們非法為什麼還租!”
“不滿意的話 就來對簿公堂阿!”
溝通過程皆有錄音。
5. 業者/政府拚光觀賺錢可以凌駕遊客生命安全?
今天我們從2.5公尺摔下是剛好是落在田裡...
如果是摔到稻田旁的水泥牆呢?
如果是老人家,孕婦或小孩摔下來呢?
隨者業者數愈來愈多(近年3家增加25家),伯朗大道的非法車只會更多更亂,遊客風險只
增不減,且出遊時通常心情比較鬆懈,此時安全標準更需提高。政府單位的道路安全防護
管理嚴重不足,拼裝的電動四輪車竟也無統一法源可循,遊客的權益完全被漠視!政府單
位必須立即正視這個嚴重的問題,我們以親身受害的立場感到非常憂心,若再不立即處理
預防事故再度發生,並對電動車業者加以約束管理,等到出了人命,這一切就無法挽回了
!難道一定要等到這時才會有改善作為嗎?
6. 給政府的訴求
一、盡速立法規範電動四輪車之使用以確保安全性並約束業者,保障遊客跟業者之權責。
二、台東池上鄉景點管制加強安全性,如:修復不平道路,路段警示,哪些路段禁行電動
四輪車等。
三、執法單位確實執行,並提供民眾監督管道。
7. 想去伯朗大道騎電動四輪車的遊客請三思
筆者分享親身慘痛經驗希望能換得未來更少人受害。
一、目前電動四輪車無法源可管,完全靠業者自主管理,安全性是無法保證的,能避開就
避開。
二、因無法源,如出事的賠償沒有保障,很有可能自行醫療外還被要求賠償業者損失。
三、如一定要騎乘,務必試車時所有人都要坐上去試才會準確,上下坡,大幅度轉彎時的
剎車靈敏度一定要測。上路時要非常非常非常小心,尤其是看到路與兩側稻田落差大時。
四、萬一萬一出事時,可在以下管道申訴
◎ 台東縣池上鄉公所
◎ 台東縣池上鄉公所的保險公司
◎ 台東縣池上鄉新興村長
◎ 台東縣立委辦公室
◎ 台東縣警察局
< 附錄 >
部分受傷證明
◎ 頭破:
http://i.imgur.com/hXeJ01k.jpg
◎ 手骨折:
http://i.imgur.com/XYQltGZ.jpg
http://i.imgur.com/JNJMFGB.jpg
http://i.imgur.com/2oXPN0u.jpg
◎ 全身傷:
http://i.imgur.com/fbtLf2j.jpg
◎ 腳挫傷:
http://i.imgur.com/WXC16Lg.jpg
◎ 腳, 胸挫傷:
http://i.imgur.com/PQ0Wuoe.jpg
◎ 腿大瘀青:
http://i.imgur.com/JFaZhM5.jpg
--
滅頂秒退地圖:
http://jimhorng.github.io/return_as_buy/
持續抵制:
http://goo.gl/VpovR0
懶人包 :
http://beta.hackfoldr.org/anti_tinghs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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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uam4444: 真要禁 全台灣的觀光區的四輪車也要同步禁 04/08 22:18
2F:→ ztmzg: 這議題要各縣市同步應該很難,出事的地方要先力推,不過記 04/08 22:20
3F:→ ztmzg: 者要先來抄,才能擴大引起重視 04/08 22:20
4F:→ millyhh: 就跟中國一樣,明明電動三輪四輪車都不合格,卻可以在路 04/08 22:24
5F:→ millyhh: 上橫行,政府就只會貼標語警告,卻不會去抓生產源頭,或 04/08 22:24
6F:→ millyhh: 公開販售的店家 04/08 22:25
7F:噓 hammer99: 有人拿槍逼你租嗎? 04/08 22:26
這... 就像黑心食品充斥在生活周遭也沒人拿槍逼你買...~_~"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8/2016 22:30:45
8F:→ iamkimomo: 去過很多次,不覺得有什麼危險的,一大片的平路,只差 04/08 22:29
9F:推 iamkimomo: 沒護欄,但正常的行駛絕對安全吧 04/08 22:29
10F:→ iamkimomo: 你說煞車不靈、車子怪怪,都是租車的時候就該檢查了吧 04/08 22:30
是的 有檢查 但畢竟不是專家無法驗出在各種緊急狀況的安全標準...><
11F:→ hlfy3169: 明知非法...我還是覺得那棵樹砍了算了... 04/08 22:31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8/2016 22:32:03
12F:→ iamkimomo: 當下反映一定可以換,事後講根本馬後炮 04/08 22:31
13F:推 ghinghan: 地方政府沒有立警告標示,根本不知道那是非法還摔過好幾 04/08 22:36
14F:→ ghinghan: 次,如果是老人或小孩摔下去就糟了!要趕快宣傳讓大家知 04/08 22:37
15F:推 ginuinbu: 去過就知道現場根本沒有任何警示,一般遊客無從知道非法~ 04/08 22:44
16F:推 puam4444: 宣導也沒屁用 像騎機車 誰沒犁田? 預防傷害比較重要 要 04/08 22:46
17F:→ puam4444: 就強制載護具 綁安全帶 04/08 22:46
宣導算是安全的配套之一,重點還是四輪車本身符合有個法規規範安全
18F:推 ghinghan: 請看清楚貼文,內文是寫"知情"的"政府.業者"/"不知情"的 04/08 22:53
19F:→ ghinghan: 的遊客,知道這地方發生過多次危險,還會有很多人去租嗎 04/08 22:54
20F:→ ghinghan: 如果是那種看到"危險水域"還硬要"下去游泳"而發生意外的 04/08 22:54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8/2016 22:56:42
21F:→ ghinghan: 再來檢討被害者吧! 04/08 22:55
22F:推 iamkimomo: 這篇都說了,是「無法源」,跟非法是同一件事嗎? 04/08 22:55
縣府表示非法,無法源表示該車並無規範 保守推論應不能上路,請大大開示
23F:推 ginuinbu: 這篇重點是提醒大家池上電動自行車已經多次出事很危險!! 04/08 23:00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8/2016 23:07:17
24F:推 whitefox: 讚 04/08 23:02
25F:推 mazznia: 我覺得都你單方面說詞吧 你要有證據才能有說服力 況且租 04/08 23:05
26F:→ mazznia: 車前事前檢查是一定要的 而且你當下也無異議 04/08 23:05
27F:→ mazznia: 如果你站在業者立場 別人租都沒事 租給這位就出事 該怎麼 04/08 23:06
28F:→ mazznia: 想 04/08 23:06
在有合法安全性的前提下討論這種權責較有意義...
29F:推 ghinghan: [[請看清楚內文]],已經出過很多次事了,這不是第一起 04/08 23:09
30F:推 mazznia: 重點是證據 沒證據業者也可以直接說是受害者直接操作不 04/08 23:13
31F:→ mazznia: 慎進田的 白話點他也可以說妳是故意去撞然後想騙錢的不是 04/08 23:13
32F:→ mazznia: 嗎 04/08 23:13
請問能騙到啥錢? 醫療費要實報實銷,且代價是生命危險,您是認真的嗎? XD
33F:推 ghinghan: 重點是那邊已經摔過很多起,政府要積極管理避免憾事重演 04/08 23:14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8/2016 23:17:51
34F:→ mazznia: 我家附近路口也出事好幾次 套你說法邏輯不就..... 04/08 23:17
呵 你家路口有非法障礙物嗎 ?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8/2016 23:19:41
35F:→ mazznia: 純粹舉例 就如同三寶開車自己亂來出事還想卡一筆這樣 04/08 23:21
36F:推 ghinghan: 請問您家路口一年出事幾次?是出什麼事呢? 04/08 23:21
37F:→ mazznia: 以上只是舉例 04/08 23:21
38F:推 ghinghan: 能否請您舉些在相似條件下的例子呢?例如有非法爭議的.或 04/08 23:25
39F:→ ghinghan: 已有報載出意外頻繁,但政府仍無積極管理作為的案例呢? 04/08 23:26
40F:推 ginuinbu: 一般道路已有完善法律規範這種灰色地帶才是政府該有作為 04/08 23:30
41F:→ mazznia: 以我家附近那路口 政府的"積極做為"只是在附近加了幾道 04/08 23:31
42F:→ mazznia: 常肇事段標語 04/08 23:31
43F:推 ginuinbu: 是啊,現在池上鄉可是連個警語都沒有呢!! 04/08 23:35
44F:推 ghinghan: 連鄉民家路口都有警示了,人潮洶湧意外層出不窮的池上文 04/08 23:37
45F:→ ghinghan: 文化景觀區,居然連個警告標示牌都沒有,經費那麼拮据? 04/08 23:38
46F:→ mazznia: 所以你是要國賠嗎XD 04/08 23:48
這... 有辦法請您先看看原文第6點嗎? 感謝您~
47F:噓 Leon0810: 那麼慢的車自己不會駛就怪店家...要租也是自己要去租的 04/08 23:55
所以您如果租非法改裝輪椅摔到了 也是摸摸鼻子?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9/2016 00:07:14
48F:噓 Leon0810: 而且全篇都在檢討業者,自己的操駕不當卻一字不提? 04/09 00:00
操駕不當是您認定?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9/2016 00:08:06
49F:推 ian90911: 04/09 00:15
50F:推 ghinghan: 重點:遊客不知已摔過多起&非法疑慮,如果政府有積極管理 04/09 00:16
51F:→ ghinghan: 設立警語或其他作為,才可避免憾事重演 04/09 00:17
52F:推 ginuinbu: 原po第6點就提到給政府的訴求,也不是"全篇"都在檢討業者 04/09 00:21
53F:→ ginuinbu: 若是政府能有完善的規範與警示,對老百姓才有保障!! 04/09 00:23
54F:推 ghinghan: 如果父母看到電動四輪車常出意外的警告標示,還會帶小孩 04/09 00:25
55F:→ ghinghan: 小孩去坐嗎? 04/09 00:26
56F:噓 v5270: 業者說的沒錯呀,我就是笑你白癡,明知不安全還要坐,有夠 04/09 01:41
57F:→ v5270: 呆。 04/09 01:41
如知道不安全當然就不會租了,文中也很寫很清楚後來去查才知道。
您是希望生活周遭非法不安全的東西都下架,還是吃喝玩樂每件事都要戰戰兢兢到處
去查安不安全?
58F:推 klub: 旗津也一堆 騎過一次真的超tm恐怖 04/09 02:02
59F:噓 bigwolf0120: 拜託全台灣都禁止這種車 交通亂源 騎普通的腳踏車不 04/09 02:10
60F:→ bigwolf0120: 好嗎?想貪圖舒適跟腳踏車的奇怪產物 04/09 02:10
我們第一次租這種,之前沒特別注意這東西非法,既然意外發生了,治本方式
希望政府能夠明確執法,法源不足就立法,遊客不知情的就盡量散播。
61F:→ eemail: 租非法 那算不算是助長非法 04/09 05:18
是的,但發覺大部分人都沒注意他是非法的,包括我們,所以才有這篇分享文
62F:推 ginuinbu: 原po就是不知道不安全才會租啊, 看懂內容有很難? 04/09 07:33
63F:→ ginuinbu: 如果是明知不安全還硬要租再來檢討被害者吧!! 04/09 07:34
64F:→ ginuinbu: b大說的好,大家一起讓政府正視此問題,建立完善規範!! 04/09 07:36
65F:推 ginuinbu: 去問問租車遊客有幾個知道這車是不合法的?? 04/09 07:39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9/2016 09:44:09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9/2016 10:05:43
66F:推 delay: 車輛故障真的很可怕,沒有法源也很難規範跟究責,遇到惡劣 04/09 11:17
67F:→ delay: 一點真的會扯不清。只能請大家出遊多小心。 04/09 11:18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9/2016 11:58:03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9/2016 12:08:33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9/2016 12:14:16
※ 編輯: ntddt (111.241.159.145), 04/09/2016 12:14:45
※ ntddt:轉錄至看板 Tai-travel 04/09 12:1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tddt (111.241.159.145), 04/09/2016 13:18:13
68F:→ fangsnan: 結論,別再來看什麼金城武樹了,你覺得你倒楣,被你壓壞 04/09 13:44
69F:→ fangsnan: 的稻子,種植的農夫不就更衰小 04/09 13:44
70F:推 XECHS: 除了這種車很討厭外 還有一種蜈蚣車也很煩人… 04/09 13:58
71F:→ uponblue: 伯朗大道也是觀光犧牲居民的一例 觀光客多了才有電動車 04/09 14:07
72F:噓 aliver: 下標"血染伯朗大道"也太誇張,不過就摔進稻田,又不是摔車在 04/09 14:31
73F:→ aliver: 那條馬路上,而且你們有沒汽機車駕照?會騎車或開車嗎?如果 04/09 14:32
74F:→ aliver: 10個遊客租車,10個都發生意外,那可能是車的安全或路況問題 04/09 14:33
75F:→ aliver: ,如果10個裡9個都安全駕駛沒事,只有你摔稻田,那可能是個人 04/09 14:34
76F:→ aliver: 技術操控問題吧?!如果自己摔車怪業者車爛,那可以去法院告~ 04/09 14:36
77F:→ aliver: 希望大家不要來台東看什麼金城武樹,很無聊的!人多帶來髒亂 04/09 14:38
感謝大大賜教,風險與代價的估算可能需要思考一下,如果10人次摔10次才算危險,
那同牌飛機10萬摔1次 很安全? 同車型1千次撞一次很安全?
你知道為何這麼可以這麼多人來看金城武樹? 為何環境會被破壞?
78F:噓 likewinter: 不覺得你沒錯 04/09 14:52
請論述,謝謝 :)
79F:推 dan5120: 誇大很會掰 就不會騎愛租這樣 04/09 14:57
80F:→ dan5120: 這種騎腳踏車八成也會出事 04/09 14:58
請論述,謝謝 :)
81F:→ DareJ: 寫得好恐怖 04/09 15:09
沒辦法,沒學霉體沒人看 :(
82F:→ hlfy3169: 其實就是犁田...(・_・; 業者或許會賠醫藥費,但你們真 04/09 15:17
83F:→ hlfy3169: 的沒有獅子大開口嗎?那些精神賠償、財物賠償的要求才是 04/09 15:18
84F:→ hlfy3169: 爭執主因吧 04/09 15:18
讓您覺得獅子太開口的衡量標準是? 只有身體損傷才是損失? 還是究責問題呢?
85F:→ dxlice: 既然路面不平為何不閃過呢?如果駕駛人自身覺得可以騎過去 04/09 15:45
86F:→ dxlice: ,相對的就必須自己承擔風險,不能說妳們完全對!車子固然違 04/09 15:45
87F:→ dxlice: 法,但操控者是妳們啊! 04/09 15:45
呵 所有出車禍被撞得或是車子有問題的操控者都是自己啊,這句話會覺得怪嗎?
88F:推 linjoe: 其實政府有去開單 農地非農用 只是遊客給業者賺得更多 04/09 16:30
89F:→ allisoniu: 覺得用詞似乎有些誇大了.."血染"、"地獄"、"煉獄"... 04/09 18:32
90F:→ allisoniu: "長期精神損傷"..... 04/09 18:33
抱歉,詞下重了點,影響您視聽...><
91F:→ fangsnan: 就是要錢,講的義薄雲天似的,如果今天業者賠你幾十萬, 04/10 00:16
92F:→ fangsnan: 你還會來這說三道四嗎 ? 如果真心覺得業者有錯,那就去 04/10 00:16
93F:→ fangsnan: 告。如果覺得公部門有錯就去申請國賠,想用ptt的討論, 04/10 00:16
94F:→ fangsnan: 迫使業者賠償,我只看到通篇的錢錢錢 04/10 00:16
呵 感謝您的教訓,您說的事都可同步進行沒有衝突的,我初衷是希望更多人知道這件事
看能不能少點人受害,多一點壓力給政府好好取締非法,而不是放縱,如造成您誤會
是小弟表達不好 :(
95F:→ zxcc79: 乾脆給法院認證,好嗎? 04/10 07:23
不知您怎知道有沒有在進行? 且跟宣導文無衝突吧?
96F:→ xenia1217: 上星期才去,一堆人當機車在飆,還在比誰騎的快,但老 04/10 08:13
97F:→ xenia1217: 話一句,業者或許是非法,但車子的操控不是在自己嗎? 04/10 08:13
98F:→ xenia1217: 有點避重就輕的感覺 04/10 08:13
呵 所有出車禍被撞得或是車子有問題的操控者都是自己啊
99F:噓 Wacamado: 自己亂騎要怪誰 04/10 20:21
呵 所以哪天您... 也是會怪自己囉?
※ 編輯: ntddt (111.241.153.187), 04/11/2016 23:16:34
100F:推 deathsman: 沒有法源依據跟違法是兩件事情...拜託討論中立一點 04/12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