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ucolo (就是愛吃D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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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環評判定撤銷/美麗灣擬提國賠 挑戰台東
時間Wed Feb 22 11:46:03 2012
自由時報 2012年2月22日 上午4:35
〔自由時報記者張存薇、劉力仁/綜合報導〕美麗灣渡假村案環評被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撤
銷,目前停工,美麗灣將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之訴,並考慮向台東縣政府提出十億元
國賠。
渡假村停工 資遣六、七十人
美麗灣渡假村「有條件通過環評」案,今年一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定台東縣政府敗訴、須
重新審查環評。主體建築已幾乎完成的美麗灣,目前全面停工,六、七十位員工遭資遣,
原訂月底有一百廿位員工到職,也全部取消。
美麗灣副總朱膺州指出,判決定讞主因是要求環評應納入周邊另一還未開發的「黃金海岸
」相關資料,這部分將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之訴。
朱膺州說,美麗灣案投資八年,包括建築成本、銀行利息、規劃設計費用等已達十億元,
大部分股東對於集團整體形象被抹黑感到不值,傾向提出國賠。
業者︰若提國賠等同放棄開發案
他說,美麗灣均依規定向縣府提出建照等申請,卻無法如期完工,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律師認為請求國賠頗有勝算,但也有部分員工及股東認為不要輕易放棄。他說,若請求
國賠,就是要放棄美麗灣開發案,另依程序重新完成環評,也是選項之一,預計兩週內決
定。
要賠10億?台東縣府︰接受挑戰
台東縣府秘書長陳金虎表示,美麗灣若提出國賠,縣府也只能「接受挑戰」,不過縣府的
原則還是希望環保及經濟發展能並重。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美麗灣環評案是業者與台東縣政府雙方爭議,環保署研究現行環保
法令,並無可以介入的空間。
立委張曉風則表示,業者用切割方式,將美麗灣渡假村切割出○.九九九七公頃開發案,
規避一公頃應環評的門檻,存心不良在先,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
另依環評法施行細則規定,環保署對地方政府環評工作有監督權,不該置身事外,美麗灣
若決定重做環評,環保署有責任會同交通部觀光局前往會勘其規模,決定應該由環保署或
台東縣政府審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22/today-life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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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35.211.56
1F:→ harucolo:國賠?不合規定,為何要全民買單,那賺錢要不要分人民啊~ 02/22 11:48
2F:推 mobilx:國賠個屁,環評一開始就沒過還投資,怪誰阿? 02/22 12:04
3F:推 njrmp:借轉環境版 THX~~ 02/22 12:07
※ njrmp:轉錄至看板 Ecophilia 02/22 12:08
4F:推 m21423:環評是縣府桶出來的 當然縣府要負責 02/22 12:21
5F:推 tibet1973:反正前任縣府官員好處已拿,要賠幾億都是後人的事 02/22 13:23
6F:→ aahome:國賠可以阿,建築也一起拆掉 02/22 13:29
7F:噓 spedu:噓財團 二樓說的中肯 張曉風說的好 02/22 13:53
8F:推 libraliu:官,商,皆令人鄙視 02/22 14:26
9F:推 mobilx:縣政府負責,最後也是拿國稅去填坑而已,就跟焚化爐一樣 02/22 14:29
10F:→ mobilx:最好是讓財團吃次虧,這樣真的囂張過頭了... 02/22 14:30
11F:推 aterthy:同意樓上! 重點是之前做錯誤決策的相關人士竟然完全沒有 02/22 15:09
12F:→ aterthy:任何的責任... 02/22 15:09
13F:推 m21423:沒錯 更支持向相關人士追討責任 但討不到錢一樣國家填... 02/22 15:19
14F:噓 Otis172:誰批准的 誰賠阿!!!!! 什麼國賠~ 賠個蛋~ 02/22 15:24
15F:→ Otis172:當初 就是擅自 跟改 建築內容 才扯上環評 02/22 15:25
16F:→ Otis172:建築面積 不合規定 才會引發後續的問題 02/22 15:25
17F:→ Otis172:要國賠? 講那麼光明正大,自己偷偷在蓋,也要算國賠? 02/22 15:25
18F:→ Otis172:甚至很多 基地保護措施 都沒做好我都還沒要你賠一塊杉源y 02/22 15:26
19F:→ Otis172:賠一塊完整如初的杉源 回來就不錯了 賠個屁~ 02/22 15:27
20F:→ Otis172:氣死了~y 02/22 15:27
21F:推 peruman:到底當初是誰"准"美麗灣動工的要查出來 02/22 16:04
22F:推 reaturn:文件上蓋章的全部一起賠 02/22 16:23
23F:→ syouth:同意樓上不過了 02/22 17:27
24F:推 Otis172:如果沒有要文件上簽名的人都負責,他們明知道違法還簽通過 02/22 17:43
25F:→ Otis172:背後的利益糾葛 可能不簡單! 02/22 17:43
26F:→ Otis172:沒要他們負責,賠錢的可是納稅人ㄟ! 02/22 17:44
27F:→ modaking:民國93年 要從徐慶元那時候開始查了 02/22 19:26
28F:→ c8c812345678:就...歷屆縣市長財產充公吧 (開玩笑的) 02/22 19:28
29F:噓 aogogo:吃相難看 02/22 20:09
30F:→ s085999449:抹黑個頭咧……誰抹黑了XD 02/22 20:30
31F:推 Onlytogether:商人:聽說環評不好搞..官:安啦~從裡到外都打點好了 02/22 22:45
32F:→ sunit:相關錯誤決策人士搞不好都還有插股~~真是門穩賺不賠的生意~ 02/22 23:08
33F:推 wumimeow:該負責的都安全下莊了 只能請城市獵人處理 02/23 09:17
34F:噓 haipis:財團應先證明自己是善意(不知環評有問題),但這太明顯了 02/23 09:53
35F:推 arnot:耶!又要公庫買單! 02/23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