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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執法不講情理 5瓶假酒罰5萬 貧病老夫妻快被逼死
時間Fri Feb 5 08:10:23 2010
執法不講情理 5瓶假酒罰5萬 貧病老夫妻快被逼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5/78/201w4.html
更新日期:2010/02/05 04:11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檢察官法外施仁,行政官執法無情;台東縣一對老夫妻
經營雜貨店,去年被縣府查獲5瓶假酒,刑事部份,檢察官體恤老婦多病,依職權
不起訴,但行政罰部份,歷經縣府裁罰、向財政部訴願被駁回,仍難逃5萬元罰鍰。
年近八旬老翁廖盛宗昨泣訴病妻已來日無多,卻為繳不出錢而寢食難安,立委賴坤成
批官員執法無情,將代打行政訴訟。
78歲的廖盛宗昨天騎機車來回80公里,從鹿野鄉專程到台東市立委賴坤成服務處,
頻頻拭淚說雜貨店一天收入才2、300元,而妻子林阿珠一週洗腎3次,還有一堆病
痛,每月醫藥費就要近萬元,連檢察官都能體諒兩老的處境,縣府官員在他一再
求情之下卻仍堅持裁罰。
檢不起訴 行政罰不手軟
縣府財政處回應說,依菸酒管理法第47條「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
私菸、私酒者,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此案裁罰前已了解廖家情況,但
遍尋法條,都無法幫他們「免除」罰鍰,在當事人已向檢察官坦承陳列假酒的情況
下,犯行相當明確,縣府須依法行政,財政部駁回訴願也證明縣府裁處並無不當。
但賴坤成出示去年10月由前縣長鄺麗貞署名的縣府裁處書指出,就算廖家陳列假酒
違法,縣府可依法裁罰,但「行政罰法」有「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的
條文,而從地方到中央,均捨此不為,不知民間疾苦,冷血執法,無異逼民走上絕
路!
72歲的林阿珠和老公經營「建成商號」雜貨店,根據台東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去年
4月中旬向不明人士購買5瓶偽造金門高粱酒,違反商標法事證明確,「姑念被告年屆
70,身體諸多疼痛,現住院治療中」,依職權不起訴。
立委批 冷血執法太無情
身為律師的立委賴坤成表示,廖家是在不知真偽的情況下購入陳列假酒,陳列並不
代表有販賣意圖,況且僅區區5瓶;就算政府認定事證明確,也應考量到當事人多病
、家貧、年老,按情節減輕或免罰,但從地方到中央的公務員都只為保護自己,
漠視老夫妻生存不易,只會說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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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9.2.167
1F:→ knnney:說不罰也不合情理 假酒可是會出人命的耶~ 02/05 08:37
2F:→ jr570952:犯法在先 02/05 08:57
3F:→ ajky:等買家喝到出問題時,立委就有別套說辭啦!!官僚文化!! 02/05 09:06
4F:推 gmoz:假酒不一定就有含甲醇 新聞內看起來比較像仿酒 02/05 09:19
5F:→ gmoz:我今天看報紙是寫老婦一個人一直推銷 推託不下後買了幾瓶 02/05 09:19
6F:→ gmoz:然後沒幾天就有人來抓了 02/05 09:20
7F:→ gmoz: 被 02/05 09:20
8F:→ adolph13:不喝酒就好啦 02/05 13:38
9F:→ sunit:違法就要罰吧!同情的話就是幫忙繳罰款啊! 02/05 20:41
10F:推 Beijingman:為何一堆人強調情理法 乾脆把法律都廢掉算了 02/05 21:31
11F:→ adolph13:這已經是社會問題了而不只有法律問題 02/05 23:25
12F:推 pp09207:本來就不該賣 02/06 08:54
13F:推 papala:看到他們是可憐人家 也要放一馬吧! 違法的人多的是 02/06 10:01
14F:推 morita816:區區5瓶!! 不過聽說已經賣了好幾年就是了 02/06 12:03
15F:推 Beijingman:萬一有人喝到假酒出了事 誰要負責? 02/06 12:59
16F:推 rave760422:這算賣老嗎? 02/06 17:06
17F:→ baccat:應該是私釀吧...鄉下不少... 02/09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