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chang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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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4/21起新生南路違停腳踏車加強執行移置至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
時間Wed Apr 19 09:44:22 2006
4/21起新生南路違停腳踏車加強執行移置至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 !!
[台北市政府 2006-04-18]
新生南路(辛亥路-羅斯福路段)人行道違停腳踏車,臺北市停車管理處於農曆年前
經加強宣、勸導後,95年2月13日會同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安分局、環保局區清潔隊
、臺灣大學等相關單位全部移置清除淨空,還予行人優質步行空間,頗獲市民好評。
惟目前仍有零星腳踏車及機車違規停放,除請台灣大學針對屬該校違停腳踏車持續
配合張貼勸導單,並透過網路、公告等加強宣導外,臺北市停車管理處亦於95年3月9日
起每日調派兩名替代役至前揭地點張貼勸導單及並實施現場驅離,但效果有限,
仍時有違停情形發生。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將自95年4月21日起會同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揮民間拖吊車
持續執行定期巡查加強移置,違停腳踏車一律就近移置至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保管,
領車民眾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該停車場管理室
(建國南路2段269號B1電話:02-2739-8983)洽領。
另95年2月13日移置至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保管之76輛腳踏車尚有72輛未領回,
業於95年4月16日移置至濱江放置場保管,欲領車民眾請儘速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
濱江放置場(濱江街865號對面、電話:02-2760-1800)洽領,逾期將依規定公告拍賣。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呼籲機車、腳踏車騎士,為打造優質之行人步行空間,
嗣後將持續加強取締違規停車,以淨空人行道,還予新生南路乾淨清爽景觀及行人路權,
呼籲民眾請於停放汽、機車時,注意依現場之標誌、標線規定停放,
以免違規遭取締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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