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j0530 (億載金城武)
看板Tainan
標題[新聞] 台南警備隊長誘騙15歲少女!索35張隱私
時間Wed May 6 11:14:13 2026
台南警備隊長誘騙15歲少女!索35張隱私照 還帶到旅館上床
記者劉人豪/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警務員,在擔任警備隊隊長期間,認識15歲少女後,要求對方自拍身體隱私部位
照片傳給他,並帶少女到旅館發生2次性行為,台南地院依公務員拍攝少年之性影像罪,
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根據判決,陳姓男子於2025年3月18日起至同年7月15日止,擔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
局警備隊隊長,於2025年7月16日起,擔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警務員。他於2025年4
月26日前某日,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5歲少女,至同年6月20日20時53分止,以社群軟體
LINE與少女攀談,多次傳送訊息央求少女拍攝身體隱私部位照片再傳送供其觀覽。少女自
行拍攝5部影片、照片共35張後,並以LINE傳送予陳男。另陳男於2025年6月20日,與少女
相約至旅館發生2次性行為,過程中拍攝照片共5張。案經少女母親報案後,台南地檢署偵
查起訴。
法院考量本案2次犯行,時間接近、動機相類,責任非難重複程度較高,審酌陳男犯後坦
承犯行,與少女及其父親、母親業已成立調解並已賠償完畢,信無再犯之虞,依犯公務員
拍攝少年之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年3月;又犯公務員拍攝少年之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
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
場次。
原文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506/3161033.htm#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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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mallreader: 幹未成年只關1.25年 05/06 12:02
2F:→ smallreader: 喔不是 連關都不用關了 05/06 12:04
3F:推 windom: 彰化那個毒蟲 應該都判不到2年吧 05/06 12:13
4F:→ cuper: 這也太輕了 05/06 12:20
5F:推 SilentBob: 民進黨司法改革大獲全勝 05/06 12:20
6F:→ kuomika: 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這樣有意義嗎 05/06 12:26
7F:→ kuomika: 反正都付錢和解了,也不用關了 05/06 12:27
8F:推 tdlions: 還可以緩刑?!...萎災鬼島 05/06 12:28
9F:推 chris668: 請問這種還能再繼續當警察嗎?裡面沒提到 05/06 12:28
10F:噓 gaiaesque: .. 05/06 12:30
11F:→ xc2v: 相信司法 法官自然有他的考量 05/06 12:31
12F:→ windom: 彰化那那個毒蟲估計是判個幾年 表現良好應該2年不到出來 05/06 12:33
13F:→ windom: 民事更不用講了 估計一毛拿不到... 05/06 12:33
14F:→ e2699096: 未成年性交不用判?也沒革職? 05/06 12:58
15F:推 nptrj: 自己人? 05/06 13:03
16F:→ weed222: 小云有空嗎 05/06 13:06
17F:推 youarepig999: 警察犯法不是會加重嗎,還是台南有台南的法律? 05/06 13:13
18F:推 suyisan: 民進黨的寶貝又多一個囉 05/06 13:41
19F:推 overpast: 乾垃圾法律 05/06 13:41
20F:推 kevin56: 判太輕了吧 鬼島... 05/06 13:43
21F:推 bulden: 緩刑! 05/06 14:53
22F:推 Number9527: 真爽 05/06 15:02
23F:噓 neo5277: 連汰除都沒有嗎? 巴庫很硬嗎? 05/06 15:05
24F:→ neo5277: 這20年真是道德淪喪 05/06 15:05
25F:推 Fantasyhisai: 背景很硬喔 05/06 15:23
26F:→ zirong: 統神說的:X未成年沒那麼嚴重 05/06 15:45
27F:推 w2776803: 台南警察真棒 05/06 16:52
28F:→ w2776803: 台南市長領導有方 05/06 16:53
29F:推 ship1228: 比AI換臉判還重欸,生命果然有貴賤之分 05/06 17:11
30F:推 sky548971: 身為隊長 搜索及搜身拍照很正常 05/06 17:27
31F:→ i300ml: 照內文來,都上床兩次了,就算和解了都法官就可以當沒事 05/06 17:39
32F:→ i300ml: ,只判照片? 不判未成年做愛這點,法官真的厲害啊… 05/06 17:39
33F:推 suyisan: 畢竟是造謠仔最信的民進黨司法 很公正的 05/06 18:15
34F:推 haywk: 緩刑耶,還可以繼續當警察喔,棒棒的。 05/06 18:49
35F:→ haywk: 看了三個媒體僅看到被起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刑 05/06 18:49
36F:→ haywk: 法227條之3被吃掉了嗎? 05/06 18:49
37F:→ haywk: 還可以這樣子喔,反觀不小心撞到警察的下場,嘻嘻,沒辦法 05/06 18:49
38F:→ haywk: , 還是有很多人把自己當成統治階級不曉得自己根本就是無 05/06 18:49
39F:→ haywk: 足輕重的小民。 05/06 18:49
40F:推 oue: 刑法227-3: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 05/06 19:32
41F:→ oue: 有期徒刑 05/06 19:32
42F:→ oue: 性削剝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製造、 05/06 19:33
43F:→ oue: 無故重製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 05/06 19:33
44F:→ oue: 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 05/06 19:33
45F:→ oue: 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5/06 19:33
46F:→ oue: 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05/06 19:33
47F:→ oue: 只能判一罪時,後者感覺比前者嚴重一些 05/06 19:34
48F:→ oue: 同樣七年以下 還多了罰金 05/06 19:34
49F:推 oue: 不過 公務員犯法 記得是加重刑責1/2 05/06 19:37
50F:→ oue: 看刑期 好像沒加重?可能得真正懂法律的 05/06 19:37
51F:→ oue: 來幫忙判斷看看 不然感覺上的確太輕 05/06 19:37
52F:推 oue: 36條第二項感覺也成立 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05/06 19:41
53F:→ oue: 和解真能減刑這麼大嗎...這塊有點不認同 05/06 19:41
54F:→ e2699096: 台灣是戀童癖天堂吧 未成年性交在正常開發國家都是重刑 05/06 19:58
55F:→ suyisan: 煉銅闢看到這新聞一定很開心 都會搞未成年的 05/06 19:59
56F:推 starport: 畢竟是賊頭 05/06 20:01
57F:推 QS531: 跟父母和解就能緩刑一筆帶過?有些父母根本把孩子當搖錢樹 05/06 20:43
58F:推 haywk: 雖然說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但這是性交加拍攝, 應該是要論 05/06 20:55
59F:→ haywk: 兩罪分別科刑。 05/06 20:55
60F:推 oue: 第二案看另一篇新聞說:「陳與少女2次性交行為 05/06 21:14
61F:→ oue: 同時拍攝性影像部分,均在密接時間點所為, 05/06 21:14
62F:→ oue: 侵害同一法益,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 05/06 21:14
63F:→ oue: 舉動的接續施行,論以一罪」 05/06 21:14
64F:→ oue: 看起來像是邊色色邊拍照 當同一個行為判? 05/06 21:14
65F:→ e2699096: 大概有個超強律師跟靠山吧 能硬是讓法官挑輕的法源判 05/06 21:37
66F:→ kg1008: 我只想問是從哪裡能看出無再犯之虞? 05/06 21:57
67F:→ toriyama: 莮 05/06 22:34
68F:→ suyisan: 氰又忘了你同類煉銅闢的性癖好了唷 還想抹給別人 05/06 22:44
69F:推 clone29: 不是同路人,沒事 05/06 23:20
70F:推 Ycowmo: 公務員犯罪加重的前提是利用職務 05/06 23:43
71F:→ Ycowmo: 這種罪有個有趣的地方,女的是15歲「幾個月」會很大程度影 05/06 23:44
72F:→ Ycowmo: 響判刑輕重。因為16歲開始合意性交就不受刑法處罰 05/06 23:45
73F:→ Ycowmo: 如果犯罪的對象是15歲近16歲,又有和解,有時候會意外的輕 05/06 23:46
75F:→ kmkr122719: 也是今天的新聞,宜蘭警察偷拍未成年(沒有性交)這樣就 05/06 23:47
76F:→ kmkr122719: 判刑2年沒有緩刑,不同法官判決差異真大 05/06 23:48
77F:推 fegat: 台南警察 垃圾 05/07 01:39
78F:推 wennai: 台灣司法真的是垃圾 05/07 07:06
79F:→ iam0718: 前年有個偷拍國中生的直接五年以上 05/07 10:30
80F:推 Ericfox: 超扯的 05/07 10:55
81F:推 kimuya1127: 筆記-與未成年性交罪很輕,感謝明燈 05/07 12:19
82F:→ AYUMIX: 官官相護 垃圾 05/07 12:27
83F:推 kenclyde: 明明就可以挑7年判,結果判兩年,台灣被這群法官搞爛 05/07 14:42
84F:→ kenclyde: 唉,台灣靠我們這些理工的起飛,讓這群學法的搞爛台灣 05/07 14:42
85F:→ oue: 感覺會被批護航 但 還是忍不住吐槽樓上 05/07 14:47
86F:→ oue: 和解了還判最高的七年 那沒和解的怎麼判 XD 05/07 14:47
87F:→ oue: 不過能理解 這類案如果能重判 阻嚇力才夠 05/07 14:49
88F:→ oue: 不然真可能如81樓開玩笑的那樣想...(嘆) 05/07 14:49
89F:→ weed222: 邱莉莉跟小芸有空嗎都可以沒罪了,笑死 05/07 17:37
90F:→ suyisan: 黨就最愛這類人,下面的人當然拼命做給黨看囉 05/07 17:40
91F:→ flowerabby01: 民進黨司改大成功,這種對社會有害的垃圾就是該好 05/07 17:53
92F:→ flowerabby01: 好保護 05/07 17:53
93F:推 kenclyde: 知法犯法還只盼1年多,就算和解也要多判幾年啊 05/08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