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j0530 (億載金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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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騎士遭追撞波及「無肇因」自行離開 被
時間Tue Apr 21 08:49:41 2026
騎士遭追撞波及「無肇因」自行離開 被判刑還要罰6千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騎士阿強(化名)2023年5月在台南市東區一處路口受到追撞波及,但他並未停留在現場
幫助受傷的另外2名騎士,因而挨告肇事逃逸,不僅刑事部分被判刑,行政部分也挨罰
6000元罰鍰。阿強提出行政訴訟並主張自己沒有肇事因素,不該挨罰,但日前被高雄高等
行政法院法官裁定駁回。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2023年5月騎車行經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與崇明路,停等紅燈時
另外2名騎士發生碰撞,其中1人當場人車倒地,2名騎士雙雙掛彩,他則受到波及半摔在
機車上,但他將機車扶正之後並未停留在現場幫忙,反而自行離開,因而被警方認定肇逃
,並予以舉發。
阿強在此案中,刑事部分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行政部分則受到裁罰6000
元罰鍰,還要吊銷駕駛執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駛執照。
阿強不滿受罰,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他主張自己在此事故中並無肇事因素,這部分有台南
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報告書為證。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當庭檢視事發路口的監視器影像,發現阿強的機車受到碰撞傾倒,
他半摔在機車上,顯然應該知道發生交通事故,接著他轉頭查看,應當有看見其中1名騎
士人車倒地,他自應對騎士有可能因事故受傷的情況有所認識。
法官指出,阿強雖然在事故中沒有過失,但道交條例第62條第3項、第4項課予駕駛人肇事
後依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第2款、第4款、第5款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存肇事現場相關證據
,以便日後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以及幫助事故傷亡者可以盡速受到醫療處置,肇事駕駛人
應視現場具體情形,依照上開規定進行必要處置。
法官表示,無論肇責歸誰,都有義務停留肇事現場,阿強明知發生車禍,卻在尚未釐清肇
責之前,未依法進行任何處置,並於警方到場前自行騎車離開,他的行為已符合道交條例
第62條第3項規定的逃逸行為,主觀上也可認定具有逃逸之故意。
法官認為,雖然阿強主張自己沒有肇事因素,但這不能作為他肇事後逕行離去的正當理由
,且經查核原處分沒有違法,他訴請撤銷原處分應為無理由,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
訴。
原文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421/3152634.htm#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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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mee: 這個之前有宣導了。有時就算你沒被波及到但也不能直接離開 04/21 09:42
2F:→ jamee: ,不然只要有人告你你就有機會吃肇逃。所以最好留下來,等 04/21 09:42
3F:→ jamee: 做完筆錄再走比較安全。 04/21 09:42
4F:→ kaokain: 時間在趕至少留電話撥通一次,可以證明沒有肇逃 04/21 11:20
5F:推 ludoren: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交字第1114號 04/21 11:38
6F:推 ludoren: 肇事責任也是車禍事後才會判定的事情 這樣以後每個人車 04/21 11:43
7F:→ ludoren: 禍當下就自己認定肇事責任就落跑 04/21 11:43
8F:推 O10lOl01O: 我之前後面有人自己靠太近煞車摔倒 我也是停下處理 04/21 12:07
9F:→ O10lOl01O: 最後警方來 還要簽個對方不予追究之類的 把流程跑一跑 04/21 12:07
10F:→ O10lOl01O: 我也是自認根本沒肇責 但我還是留下來把事情處理乾淨 04/21 12:08
11F:推 kenclyde: 判刑式太超過了,事後真的沒肇事責任就罰錢就好 04/21 12:08
12F:→ O10lOl01O: 就是怕後續這些有的沒的 很煩~ 04/21 12:08
13F:→ kenclyde: 這法律很白爛,沒自己事還被要求有義務做這做那 04/21 12:09
14F:推 ship1228: 法律有很大的問題,雞毛蒜皮的事算得一清二楚,法官輕 04/21 12:10
15F:→ ship1228: 判殺人犯,出來再犯都沒事,鬼島 04/21 12:10
16F:推 batis: 學到了 04/21 12:18
17F:推 HOTBIRD: 民眾無責無酬卻有各種義務要遵守,官員瀆職拿錢拿酬,無 04/21 12:32
18F:→ HOTBIRD: 責無義務查無不法 04/21 12:32
19F:→ HOTBIRD: 白話就是你們要免費付出,讓公務員輕鬆辦案拿錢啦 04/21 12:33
20F:→ p112233: 因為有沒有肇事不是你自己判斷的啊 04/21 12:50
21F:推 kenclyde: 阿你事後判定是被波及無肇事,罰錢就好啦,罰刑事幹嘛 04/21 13:00
22F:→ kenclyde: 又不是每個人都閒人,陪你判定肇事,不然就給錢啊 04/21 13:01
23F:→ njunju: 以前這個只要沒鬧大 警察會偷偷放過 現在不行了 04/21 13:04
24F:推 qq204: 低能法律 04/21 13:21
25F:推 k5792688: 所以如果被零件噴到 也不能離開的意思? 04/21 13:36
26F:→ justsp4: 沒有肇事責任,被波及還要吃刑事也太衰了吧... 04/21 13:47
27F:推 iam0718: 這個連法官都吃過虧阿 擦撞以為沒事直接走人 搞到自己人 04/21 14:21
28F:→ weed222: 在台南有後台,撞消防隊的車不理員警酒測直接離開, 04/21 15:00
29F:→ weed222: 所長分局長局長也都不敢吠 04/21 15:01
30F:推 Xaotic: 跟應注意未注意一樣87 04/21 15:44
31F:推 haywk: 看完留言我又放心了,嘻嘻。 04/21 16:06
32F:→ angelpeace: 這真是有夠蠢的法條 … 04/21 17:10
33F:推 fegat: 自己塗牛屎還要被罰錢 這沙小法律 04/21 17:59
34F:推 k5a: 所以是那兩人中有人告這騎士肇事逃逸喔? 04/21 18:22
35F:→ k5a: 那之前外送員因為想左轉,後面黑衣騎士不讓 04/21 18:29
36F:→ k5a: ,所以放開油門,怒舉右手比讚而重心不穩, 04/21 18:29
37F:→ k5a: 最後被大車學長撞成三截的意外事故,那黑衣 04/21 18:29
38F:→ k5a: 騎士也要被罰嗎? 04/21 18:29
39F:推 kilof: 肇事逃逸罪不就是因應民情定的嗎 呵呵 04/21 19:13
40F:噓 BMHSEA: 台灣司法一級棒 04/21 20:39
41F:推 dd8818ois: 奇葩見聞 04/22 12:05
42F:推 whycanyou: 沒有肇事哪來肇事逃逸?邏輯? 04/22 13:02
43F:→ khrushchev: 找 宋慧生 朱翊鳳 04/24 07:44
44F:推 beatfuture: 恐龍法官 04/25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