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c2v (肉鬆軍團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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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5年3度酒駕要被關 他喊吃麻油雞勝訴
時間Fri Dec 19 00:00:54 2025
2025/12/18 14:5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董姓男子今年7月酒駕,這是他5年內3度酒駕,被判3個月徒刑,因累犯必須入監服刑,但
他提出聲明異議,表示第3次是吃麻油雞後騎機車,酒測0.29毫克,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
為他雖然累犯,但距前案已滿1年且這次酒駕是0.29毫克,可適用例外標準,撤銷檢方不
准罰金社勞指揮。
董男主張,他非直接飲酒,而是食用摻酒精的菜餚後上路,本案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29
毫克,且家計仰賴他的收入,如果入監將中斷工作。檢察官則指出,他5年內3度酒駕,前
案執行完畢後一年再犯本案,而且董男一下說是吃薑母鴨,一下又說吃醉蝦,代表他說的
話不可信。
法院調卷認定,董男前2次酒駕分別在2024年1月與2024年3月,酒測值各為0.63及0.34毫
克,今年7月再犯,酒測值是0.29毫克,僅略高於法定標準每公升0.25毫克。至於他先稱
吃醉蝦、後稱吃麻油雞,說法不一,但檢察官在執行處罰時應該確定上次的酒駕判決,是
認定董男是吃了摻米酒的菜餚為基礎。
裁定引用台灣高等檢察署2013年研議的酒駕發監標準,原則上5年內3犯不准罰金或社勞,
但單純食用含酒精食物且吐氣酒精濃度低於每公升0.55毫克等情形,可以例外斟酌。法院
認董男符合例外要件,所以刑事訴訟法撤銷檢方指揮,交由檢察官再想其他處罰的方式,
同時提醒董男,之後酒測再超標,將難再獲相同處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528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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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qq204: 垃圾法官 12/19 00:04
2F:噓 bbsoso2005: 噓台灣法律,抱著僥倖心態,他遲早會害到人。 12/19 00:06
3F:→ kmkr122719: 台灣法律對酒駕很寬鬆的,幾天前有新聞是酒駕第11次被 12/19 00:09
4F:→ kmkr122719: 抓到才"重判"有期徒刑1年 12/19 00:10
5F:→ e3118: 對這種不定時炸彈還真寬容,要那些酒駕被害人情何以堪 12/19 00:31
6F:→ yulis: 累犯還不直接打死 等他撞死人是不是 12/19 01:22
7F:推 okucts: 下次再見面就是撞死人了 12/19 01:27
8F:推 forsakesheep: 前面才一個撞死人的垃圾,台南法官真善良 12/19 01:31
9F:→ okucts: 連自己吃醉蝦或是麻油雞說辭都前後不一,法官竟然會相信, 12/19 01:32
10F:→ okucts: 下次撞死人,法官是不是應該也要連帶負賠償責任呢? 12/19 01:32
11F:噓 johnson20524: 這法官是天才嗎? 12/19 06:19
12F:推 LeeFrank: 恐龍就是牛逼 隨便唬爛也信 12/19 06:21
13F:推 s8803s: 謝謝阿憲市長 12/19 06:22
14F:推 BIGBBB: 下次測更高是不是說吃兩鍋就沒事了 12/19 07:06
15F:推 flyingfish71: 這種法官ㄏㄏㄏ 12/19 07:08
16F:推 arickal: 讚,這才是咱台灣該有的人情味,給100分 12/19 07:44
17F:推 bkm1: 下面四萬書記仔上班前最後一推:一定是小草 12/19 07:50
18F:推 seraphic298: 例外標準是啥鬼東西 12/19 08:10
19F:→ baychi999: 賺爛了呵呵 12/19 08:10
20F:推 WANGSH: 台灣真的扯 12/19 08:28
21F:推 QkooQ: 每次說辭不一,還能繼續掰 12/19 08:51
22F:→ rcat2010: 法條解釋就是初一十五不一樣... 12/19 08:58
23F:→ observer0117: 標準是酒測值,和酒精哪來的有什麼關係 12/19 09:12
24F:推 okucts: 一年半就被抓三次 中間至少還有十幾次沒有被抓到 12/19 09:14
25F:→ okucts: 有了這次成功的案例 下次就是吃燒酒雞薑母鴨了 12/19 09:15
26F:推 ship1228: 那個,青鳥跟自由來查一下政黨背景吧 12/19 10:34
27F:→ SilentBob: 自由沒把民眾黨打在標題上,這次很大機率是民進黨員 12/19 11:23
28F:推 cityman9999: 法官都是在舒適圈爽 12/19 11:33
29F:→ cityman9999: 光前後說詞不一就不值得信任了,還可以這樣開脫喔? 12/19 11:34
30F:噓 PoloHuang117: 直接立法禁止賣含酒食品就好 12/19 11:36
31F:噓 flamer: 車壓掉就對了 講一堆打假球 12/19 11:42
32F:噓 doomerptt: 法官一定是綠的 12/19 12:29
33F:推 qaz223gy: 台灣法官 呵 12/19 12:31
34F:→ guanluvsquat: 看不懂 為啥吃麻油雞這種理由可以過關 12/19 13:32
35F:→ guanluvsquat: 吹氣超標就是酒駕啊 12/19 13:32
36F:推 okucts: 不是單純吃麻油雞可以過關的問題,是為什麼前後說辭不一, 12/19 13:42
37F:→ okucts: 法官還會相信他的說法,並且想辦法找法條幫他脫罪 12/19 13:42
38F:→ hat13201: 為什麼法官都不會被這些底層搞到啊? 12/19 13:45
39F:推 MPLeo: 又是哪個法官..法律這麼隨便..酒駕都累犯了 12/19 17:01
40F:推 brella: 好可憐的垃圾野狗在那邊 12/19 17:47
41F:→ xc2v: 當法官 12/19 19:05
42F:推 doomerptt: 阿你要不要轉脆阿 呵 12/19 19:19
43F:→ forsakesheep: 野狗整天說脆多棒怎麼不滾過去 12/19 22:19
44F:噓 skyhal: 垃圾法官不得好死~”~ 12/19 22:58
45F:→ bbbing: 酒駕零容忍,但這個不是酒駕 12/22 09:38
46F:推 ha11111543: 很有經驗的理由伯 12/22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