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ilshow (鬼靈精)
看板Tainan
標題[小心]
時間Wed May 4 17:23:10 2016
手機排版請見諒
時間:5/4 16:20
地點:水仙宮市場(民權海安交叉口)
事件:
同事行經上述路口停紅燈
在同事旁邊有位短髮中年女子
騎著三輪車(疑似資源回收的)
中年女子一直發出怪聲
然後突然掐住同事
並發出吼叫聲
同事驚嚇後反射動作也出手掐住
雙方鬆手後
中年女子微笑用手比出割喉手勢
同事驚嚇後回到公司描述
因為情緒尚未平復
代po提醒大家注意
附上脖子紅印照
http://i.imgur.com/cRZkpbu.jpg
※更新回覆大家就不一一回答了
因為我不是事主
只是第一時間想先提醒大家
而事主一開始因為驚嚇
只想趕快離開現場
已經來不及現場報警
而現場其實有人看到
可是沒有人制止
所以事主嚇的先衝回公司
而他有沒有報警我就無法得知
但我們還是都有告知他有先去警局備案
此篇文章只是原po我想趕緊提醒大家
還有
遇到突然有人襲擊
當下當然可以防衛反擊
但是下手太重還是會有傷害罪刑責哦!
因為有親戚下班途中被攔下要打
和對方發生衝突
結果因為打在對方臉上造成鼻骨斷掉
親戚吃了傷害官司
跑半年的法院
大家還是要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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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813692105: 妳外面的標題嚇的魂飛魄散啦05/04 17:24
2F:推 tin4025: 好可怕!!!05/04 17:24
3F:→ mhkg: 這樣還不報警?05/04 17:25
4F:推 Uzen: 快報警抓人啊啊啊05/04 17:32
5F:推 t70082: 中年女子微笑用手比出割喉手勢,很媽彿欸!不要嚇我。05/04 17:34
6F:推 s2563052: 報警05/04 17:34
7F:推 faalihsy: 最後面那個手勢也太恐嚇人了吧...05/04 17:36
8F:→ jerryadsl: 先報警還是先上批踢踢?路口監視器!05/04 17:38
9F:推 Hiara: 居然沒報警嗎@@05/04 17:38
10F:推 sweetpepper: 好可怕05/04 17:40
11F:推 umachan: 路上沒有其他人?就只有你同事看到中年女子嗎? 05/04 17:44
12F:推 charlo720: 太可怕了,快報警啊! 05/04 17:49
13F:推 jerryadsl: 原PO趕快報警處理啊!讓刑法去處理! 05/04 17:50
14F:推 hey1990: 歹年冬搞蕭狼~ 05/04 17:57
15F:推 hee2334: 嚇人 05/04 18:00
16F:推 dqct: 是常常出現在海安路友愛街附近會大吼叫的瘦瘦阿桑嗎 05/04 18:03
17F:推 NmoG: 報警啊 05/04 18:07
18F:→ uniqueya: … 05/04 18:08
19F:噓 pikasusu: 報警 05/04 18:12
20F:推 kklibra: wtf 05/04 18:12
21F:→ peugeotsport: 這個三輪車阿罵常出現在附近收回收 05/04 18:22
22F:→ TurTao: 直接行使合法防衛權,一拳送他進醫院了 05/04 18:31
23F:→ TurTao: 不用客氣,掐脖子已經是危及生命的行為,殺了對方都不過分 05/04 18:31
24F:推 thinkback: 好可怕啊~ 05/04 18:37
25F:推 nuclearforce: 應該直接制伏的,然後報警,不然萬一他下次針對的是 05/04 18:39
26F:→ nuclearforce: 小朋友怎麼辦 05/04 18:39
27F:→ ismugi: 殺了對方都不過分?這句有待商榷吧 最近好多小心文QQ 05/04 18:39
28F:→ pig5252002: 當然有待商榷,請呼叫警察謝謝,直接殺了對方有防衛過 05/04 18:44
29F:→ pig5252002: 當的疑慮 05/04 18:44
30F:→ sarah810406: 很常去水仙宮耶,那邊人那麼多,也太恐怖 05/04 18:47
31F:推 shalunaku: 被這樣傷害都沒報警? 05/04 18:48
32F:推 hannah113: 太嚇人了吧 05/04 18:55
33F:噓 nepho2: 這樣都不報警 可以體會驚嚇 但不報警是不 05/04 18:55
34F:→ nepho2: 怕害到下一個嗎?以為不報警他會心懷感激 05/04 18:55
35F:→ nepho2: 不再犯?誰知道下次會不會真的擱喉?! 05/04 18:55
36F:推 ch890312: 這太誇張了!!!! 05/04 18:56
37F:推 chicz201: 各位先知原po文中哪裡有說他沒報警啊 懇請開示 05/04 19:17
38F:→ nsmmsn: 應該可以正當防衛 05/04 19:29
39F:推 toxico: 當然是直接還擊 再報警 沒時間讓你考慮過不過當 05/04 19:35
40F:推 alfven: 如果受害人是小孩,那後果不堪設想... 05/04 19:37
41F:推 FlynnZhang: 這我一定告 05/04 19:41
※ 編輯: gailshow (218.164.98.36), 05/04/2016 19:55:59
42F:推 l32isa: 太可怕了吧,桃花癲 05/04 19:53
43F:推 truffaut: 精神障礙 無罪DER 05/04 19:53
44F:推 brella: 不是應該可以正當防衛,而是本來就可以。 05/04 20:02
45F:→ jerryadsl: 還是請當事人報警處理吧!原PO聳動附圖發 05/04 20:29
46F:→ jerryadsl: 文如果沒有報警處理造成社會恐慌也已經牽 05/04 20:29
47F:→ jerryadsl: 扯到法律問題 05/04 20:29
48F:→ minoru04: 是可以沒錯 可是實在很怕危急下手不知輕重被告翻 05/04 20:29
49F:推 coco2501: 好可怕 05/04 20:32
50F:→ eva19452002: 寧可防衛過當好手好腳出庭,也不要坐輪椅出庭 05/04 21:08
51F:推 pai730630: 好可怕,最後的手勢太嚇人了! 05/04 21:56
52F:推 SeTeVen: 在臺灣正當防衛很容易就過當囉顆顆 05/04 22:05
53F:推 truffaut: 出沒海安路的這女的好像滿有名的 還是有另外一個 45月一 05/04 22:10
54F:→ truffaut: 堆瘋子 像鄭捷就差不多這時節犯案 05/04 22:11
55F:推 lusty: 一堆瘋子無法可管阿~反正瘋子殺人還是可能被放出來~人權 05/04 22:16
56F:推 rv7689: 對無責任能力者(精神病患或小孩)的攻擊,要先迴避再採取保 05/04 23:05
57F:→ rv7689: 護性防衛,最後才是攻擊型防衛,直接打他不構成正當防衛.. 05/04 23:07
58F:推 swjlsc: 樓上被攻擊當下可以判斷對方精神有問題嗎? 05/05 08:33
59F:推 wainxs: 感謝原po的好心提醒 05/05 09:59
60F:推 cpks: 我就可以秒判斷 05/05 10:58
61F:推 zhuangzhuang: 高調,也太可怕了吧 05/05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