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to9992000 (小人物GINO)
看板Tainan
標題Re: [情報] 租屋注意小東路巷內某透天
時間Fri Apr 8 19:07:00 2016
雖然這篇文章有點火上加油,但是我還是覺得你們的問題非常大,
我提出我自己的幾點看法,
第一點 這麼多缺點為何還會想租?真的有點好奇內文的其他優點
第二點 這些維修項目一看就是需要時間的工程,怎會當初沒考量到。
第三點 大部分出租都是用文具店或是便利商店的定型化契約,
基本上那張合約都還蠻公平,房屋有問題都可以退。
所以你們簽訂的契約到底是什麼?即便沒有約定,公版應該都有保障到。
很抱歉這時候出來說這種話,但是我想有必要讓更多人了解到這些重要性,
才不會讓更多人權益受損。
如果合約站的住腳,我更認為你應該去告屋主
※ 引述《Soliloquy (夢のあと)》之銘言:
: 各位好,4月5日我在某租屋app看到透天出租訊息
: 在小東路2XX巷11號的空屋(經網友提醒已改)
: 當天看完下訂,定金保留15天
: 房東說〔現況出租〕,但消極處理修繕問題,收租定金前後態度不一
: 在電話追問後得知所謂合作的水電是房東的親戚,是業餘的
: 我認為能力有問題,直白的說,他們壓根不想花錢修
: 現場馬桶破裂、無水塔、沒有瓦斯與熱水管,後來還發現大門無法密合
: 我們下訂金時房東承諾這些會修好,並協調均攤加裝水電設備的費用
: 隔天片面告知水電已來過,除了宣稱馬桶修好之外
: 其餘皆因「當初房屋設計問題,目前無法解決」
: 廚房熱水水龍頭拔掉封死結案、當晚再去測試發現馬桶依然漏屎水...
: 我們自己請了水電來評估結果必須花大筆費用
: (東區的永成水電,後來不收我們車馬費,他聽了我們描述房東後直覺叫我們放棄別租)
: 向房東爭論,便不斷以我們當初已接受〔現況出租〕來搪塞我們
: 因為自覺搬家的時間壓力,無法與房東一家人繼續耗下去
: 最後協調以沒收四千元結束這場鬧劇
: 在談判現場,辯稱離定金保留時間還有約莫十天,是我們不給他們時間檢修
: 是他們大發慈悲才願意退我們部份錢
: 他們可能要再重新刊登了
: 或許也是我們被房屋其它優點沖昏了頭
: 或許當時不夠堅定以白紙黑字要求更明確的約定事項
: 總之如果你1.口袋夠深 2.不介意幫房東修好房子 3.不介意跟房東花時間玩跳針遊戲
: 應該還是棟可接受的房子
: 我們已經得到教訓了,簽約時請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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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lazyming: 不懂就別亂講 便利商店買到的契約對房東是很有利的 04/08 19:38
2F:→ lazyming: 哪來的"很公平" 04/08 19:39
3F:→ gto9992000: 到底是多有利?不然你告訴我哪個版本對房客最有利 04/08 19:45
4F:→ gto9992000: 想要有利就自己自訂,還是你都用內政部? 04/08 19:46
5F:→ gto9992000: 你到底是租過多少房?簽過多少合約?很懂? 04/08 19:47
6F:推 tgsh: 一般買得到的契約最好會偏哪方拉,根本就公平(我沒當過房東) 04/08 21:03
7F:→ yago: 此系列文變成雙方各界表述解讀,鎖文處理,建議私信討論 04/08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