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nt01 (聖靈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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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擅入高美濕地保護區罰5萬 年開41單
時間Thu Oct 24 14:29:18 2013
擅入高美濕地保護區罰5萬 年開41單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4日 上午8:40
http://tinyurl.com/mdbvwg7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
台中市高美濕地遊客如織,市府在去年六月廿二日,為避免遊客進入濕地破壞生
態,公告實施分區管制,迄今已有卅九位成人、二位未成年者收到罰單,議員楊典忠
、陳淑華痛斥,市府一邊開人罰單,一邊卻出現錯誤政令宣導?
楊典忠表示,台中縣市合併之前,原台中縣政府於二○○四年九月,依野生動物
保育法劃設「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但直到去年六月廿二日,市府於台中市
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公告實施分區管制。
其中最重要的規定就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條:「進入管制區採集、騷擾、
獵捕野生動物,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
楊典忠說,依據他的調查,實施迄今已有卅九位成人罰鍰五萬,另有二人未滿十
八歲,所以罰金「減半」,只罰二萬五千元。
陳淑華說,她就曾接獲投訴,指有未滿十八歲的學生到高美濕地遊玩,因為周邊
攤販告知「下去沒關係」,結果不但因此吃上罰單,還被拉到派出所做筆錄,家長接
到通知,嚇得半死,以為孩子發生什麼事。
她說,這個案例顯示市府應該全力宣導都沒有做到,現在不但市長的施政報告出
現錯誤照片,連雜誌也錯誤,難怪議員賴佳微說,如果民眾看了雜誌而進入保護區、
吃上罰單,那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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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184.130
1F:→ hworang:我上週六帶陸幹去那邊走走,一堆人下去,警察在旁邊也沒開 10/24 20:54
2F:→ jiaxie:上個月有去一次。現場好像有規劃一條可走到裡面的路… 10/24 21:47
3F:→ jiaxie:只能說別去長草的地方,和從木棧道以外的地方 10/24 21:48
4F:→ Cherishanar:這都已經宣導很久了吧... 10/25 08:43
5F:→ Cherishanar:等大家都把保護區踩壞然後再說政府保護不力嗎?? 10/25 08:43
6F:→ Cherishanar:有分管制區和非管制區...非管制區下去沒關係 10/25 08:45
7F:→ Cherishanar:做錯事跑去找民代...水準就只有這樣嗎? 10/25 08:51
8F:→ Cherishanar:攤販告知下去沒關係?攤販告訴你跳到海裡不會死你信嗎? 10/25 08:53
9F:→ Beijingman:被罰活該的刁民+腦子有__的民代 10/25 21:38
10F:推 bascl:民進黨不是綠黨嗎 怎麼反環保 10/25 21:42
11F:→ autumoon:綠黨是綠黨,跟民進黨無關,只是剛好顏色一樣而已,政治 10/26 11:54
12F:→ autumoon:理念可是天差地遠。綠黨以前很低調,這幾年才開始有名氣 10/26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