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eipan (鹿嗚溫泉酒店)
看板TaichungCont
標題[閒聊] 家在梧棲~歡迎大家一同來觀光
時間Mon Apr 9 22:02:06 2012
老家在梧棲~台中港這個地方,似乎很少人會來這邊觀光~
但在家鄉住了十幾年了~
想要把梧棲的美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可以來這邊走走
梧棲有個台中港~那邊的海鮮很有名~不輸其他的漁港
台中也有個高美溼地~就是偶像mv拍攝地方~
是一個生態很棒點,但是要來的時候,一定要特別注意潮汐唷!!要等退潮的時候來~
雙腳才能踩在土地上,親近大自然
梧棲的美食,梧棲有個梧棲小鎮~裡面住著親切的人,但也賣著好吃的鹹蛋糕
也是有上過新聞的喔!!
鹹鹹的豬肉香,搭配著甜甜的美乃滋~
這種衝突的美感~真的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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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64.85
1F:→ bt39:其實台中港是在清水唷... 04/09 22:04
2F:推 tim73:我也是住台中港,從小在這長大。 04/09 22:11
3F:推 smartfen:很誠懇 給推~ 04/09 22:20
4F:推 ass8392pfd:當地人不是更該保護當地環境 實在不推下去高美濕地走~ 04/09 22:30
5F:推 away:破壞生態當樂趣 不推..... 04/09 22:38
6F:→ onCAT:這篇怪怪的 04/09 22:40
7F:推 guyverwu:台中港?是指梧棲漁港嗎?那是在清水.台中港(碼頭?)那邊有 04/09 22:54
8F:→ guyverwu:海鮮可以吃嗎?還有高美濕地不要下去破壞生態. 梧棲小鎮的 04/09 22:55
9F:→ guyverwu:鹹蛋糕不錯吃 04/09 22:55
10F:→ imcar:台中港明明在清水,又鼓勵人家踩濕地,可以給噓嗎 04/09 23:17
11F:→ imcar:靠,害我打錯,梧棲漁港明明就在清水 04/09 23:18
12F:→ imcar:感覺原PO是在衝文章數 04/09 23:19
13F:噓 onCAT:那我先虛好了...衝文章也要有誠意、不要錯誤宣導 04/09 23:23
14F:噓 gto23930:真的 04/09 23:39
15F:→ gto23930:高美人 04/09 23:40
16F:推 mystaunch:這邊道德魔人很多,剛來吧!先幫你補血好了 04/10 00:02
17F:推 lorl:我也幫你補血好了 下次請小心 04/10 02:27
18F:→ KKLLOO:梧棲漁港以前在梧棲.後來被遷到清水.只是大家叫習慣.前幾年 04/10 03:04
19F:→ KKLLOO:想正名.考量外地人只知梧棲漁港不知清水漁港.於是作罷 04/10 03:05
20F:推 envia:補血 04/10 08:40
21F:→ imcar:可以去看看allpost, 這篇真的是在衝文章 04/10 09:09
22F:噓 pinkjia:高美溼地不能踩... 04/10 11:19
23F:噓 ru486:嗯..爲了保護高美溼地 千萬不要要上去採呀!! 04/10 13:12
24F:噓 cn9a2002:為了高美我只好噓你了。 04/10 13:15
25F:噓 gdww:看到雙腳親近大自然踩上去就可以end了 04/10 15:26
26F:→ oppos:每次帶朋友去高美濕地時 一定會說 "你要下去我不阻止 但 我 04/10 16:24
27F:→ oppos:不會下去,因為這裡是濕地 保育區 要有環保概念." 04/10 16:25
28F:噓 smartfen:我看錯了..踩溼地 給噓~ 04/10 16:32
29F:噓 pieris:遊客請留在岸上,把濕地留給濕地!! 04/10 20:30
30F:→ onCAT:第一次看到這種自稱在地人還公開宣揚下去踩的 不是誤觸 04/10 20:58
31F:→ onCAT:還不噓嗎 道德魔人是不敢當啦 反道德的魔人倒是比較有趣 04/10 21:00
32F:→ onCAT:而且 下去踩不是違反道德 是違法哦 04/10 21:01
33F:→ mystaunch:那為何禁止的標示都沒有?有違法嗎?就以上次的台東跟屏東 04/10 22:49
34F:→ mystaunch:的古道為例,屏東也是列為自然保育區,但他是限量管制 04/10 22:49
35F:噓 iamdupe:不噓..不行.... 衝啥文章數... 04/10 22:50
36F:→ mystaunch:自然保育區並不表示不能去,完全是看地方政府採取什麼樣 04/10 22:50
37F:→ mystaunch:管制措施,以台中縣現在來說,就是並沒有禁止下水,當然 04/10 22:51
38F:→ mystaunch:有人會拿一條行政命令的辦法,但縣府並沒有執行,表示那 04/10 22:52
39F:→ mystaunch:進入要事先申請的辦法並沒有經過議會通過,也並未獲得 04/10 22:52
40F:→ mystaunch:地方主管機關的實行,說穿了就是某公務員自己定的辦法 04/10 22:53
41F:→ mystaunch:連長官當時都沒執行. 04/10 22:55
42F:→ mystaunch:當然一定有很多人不認同我的法律見解,那就算了,或許有 04/10 22:56
43F:→ mystaunch:興趣的人可以去po在法律版上問,那邊或許有高人的見解 04/10 22:57
44F:→ imcar:樓上,北市府拆文林怨也是依法行事啊,情理法孰輕孰重 04/11 00:23
45F:→ yingjuo:不推走高美~破壞生態 04/11 13:37
46F:噓 pkch15: 04/11 23:06
47F:推 lorl:推M大 04/12 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