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看板TaichungBun
標題[板務] 強烈建議板主將違法置底
時間Sun Apr 1 14:32:05 2018
以下文字由 give 板轉貼. 應該是對違法品項列舉比較周全的列表
#1FhhVRrF (give) [ptt.cc] [建議] 關於網路贈送之相關法規
因為違反各種法律..
對. 除了販賣. 贈送. 交換. 一樣違法.
禁止販賣
禁止販賣
禁止販賣
同時
禁止贈送交換
禁止贈送交換
禁止贈送交換
請板友注意切勿觸法
----------------------------------------------------------------------------
作者 rightflower (rightflower) 看板 give
標題 [建議] 關於網路贈送之相關法規資訊
時間 Sun May 13 03:19:52 2012
───────────────────────────────────────
大家都知道-「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原PO才疏學淺不懂法律,只能土法煉鋼把可能用得上的法規找出來,
很可能引用的法條錯誤或甚至法規並不適用...希望懂法律的板友能協助[贈送板]把相關
法規做個整理^^”
==============================================================================
◎法令限制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之產品及其法律依據明細表
(詳見
https://health.gov.taipei/ )
1、警棍、電氣警棍(棒)(電擊器)、警銬、防暴網等警械
2、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
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
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彈藥:指前款各式槍砲所使用之砲彈、子彈及其他具有殺傷力或破壞性之各類炸彈、
爆裂物。{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3、盜版光碟{著作權法}
4、拍賣未經核可之環境用藥(環境用藥係指環境衛生用殺蟲劑、殺螨劑、殺鼠劑、
殺菌劑及其他防制有害環境衛生生物之藥品) {環境用藥管理法}
5、未經許可廣告(環境用藥廣告內容涉及環境用藥產品之效能、使用方式、製法或安全
性){環境用藥管理法}
6、誇大廣告(環境用藥廣告內容有錯誤之使用示範,或誇張安全性、效能、製法等)
{環境用藥管理法}
7、酒類{菸酒管理法}
8、菸品{菸害防制法}
9、違規刊登藥物廣告{藥事法}
10、違規刊登化粧品廣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11、違規刊登食品廣告{食品衛生管理法}
12、違規刊登健康食品廣告{健康食品管理法}
13、藥品及醫療器材(低週波治療器、維骨力、醫療口罩、生理食鹽水、眼藥水、
隱形眼鏡、耳/額溫槍、體溫計、保險套、酸痛貼布、新寶納多、衛生棉條、
陰道沖/灌洗器、驗孕棒/條、醫療用彈性襪、體脂測量器、吸鼻器、處方鏡片、
善存、阿德比膠囊、驗孕/排卵試紙、OK繃、表飛鳴、沛體旺-C(HYTHIOL-C)、
六甲村束腹帶、隱形眼鏡清洗液、液態創絆膏、餵藥器等) {藥事法}
14、違規刊登醫療廣告{醫療法}
15、未取得含藥化粧品許可證不可刊登販售之產品品項
牙齒美白劑、染髮劑、燙髮劑、防曬劑等產品,係屬含藥化粧品,應領有含藥化粧品
許可證及合法來源證明,並明確提供予消費者參考,始得於網路刊登販售。
平行輸入或自行自國外攜回之含藥化粧品,不得刊登販售。
16、未經核准不得自行分裝刊登販售之化粧品產品{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17、標示或宣稱「奈米」化粧品
18、有機
19、海豹、海狗油
20、膠囊錠狀食品
21、銀杏
22、葡萄糖胺、維骨力
23、益生菌
24、藥膳
25、玻尿酸、神經醯胺
26、一歲以下嬰兒奶粉
27、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178.12.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ichungBun/M.1522564328.A.9E7.html
1F:推 PlayCowBoy : 本場所全面敬菸 04/01 14:34
2F:→ hellokito : 滾啦 景子已經被你逼走 現在又要找僅存版主麻煩 04/01 14:42
3F:推 Ballys : 強烈支持原po出來當板主 04/01 14:55
4F:→ g13290407 : .. 04/01 14:58
5F:推 sodafrog : 受限越多、人就越少的概念。 04/01 15:08
6F:推 talk5566 : 對於站方把買菸酒跟送保險套看成一樣水桶程度 我不 04/01 15:30
7F:→ talk5566 : 能認同 04/01 15:30
8F:→ kk10519 : 這樣有些化妝品有過敏只用過一次也不能贈送是不是 04/01 15:37
9F:→ kkoowwee1102: 不能認同應該去跟政府反應,那是政府訂的法律(藥事 04/01 15:48
10F:→ kkoowwee1102: 法)和站方無關。站方是依法管理,誰叫站方硬體用的 04/01 15:48
11F:→ kkoowwee1102: 是政府資源。 04/01 15:48
12F:→ kkoowwee1102: 那不是站方要不要禁止的問題,那是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04/01 15:49
13F:→ kkoowwee1102: 。 04/01 15:49
14F:→ hellokito : 這咖出來當版主肯定是台中版的災難~方便的話直接滾 04/01 15:50
15F:→ hellokito : 就好了 04/01 15:50
16F:→ kkoowwee1102: 使用者違法站方不禁止,依照行政罰法,站方管制及台 04/01 15:51
17F:→ kkoowwee1102: 灣大學要負連帶責任。 04/01 15:51
18F:→ g13290407 : 超煩 04/01 15:58
19F:→ kkoowwee1102: 把法律列出來是為了要保護板友。請某些少數人停止情 04/01 16:04
20F:→ kkoowwee1102: 緒性攻擊發言,必要時會提出檢舉,太過嚴重會提出刑 04/01 16:04
21F:→ kkoowwee1102: 事訴訟,請切勿自誤。 04/01 16:04
22F:→ hellokito : 都已經開始把版主搞下台 那麼是要保護哪個版友? 我 04/01 16:12
23F:→ hellokito : 看妳是要偷渡哪個人上來當版主 然後宣揚你那時力的 04/01 16:12
24F:→ hellokito : 理念對吧 04/01 16:12
25F:→ kkoowwee1102: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把板主搞下台?拿出證據來!! 04/01 16:14
26F:推 hellokito : 刑法喔 公然侮辱喔 你加油吼 04/01 16:15
27F:→ kkoowwee1102: 拿不出證據就是毀謗和造謠。這種行為有刑事責任,再 04/01 16:16
28F:→ kkoowwee1102: 次提醒切勿自誤。 04/01 16:16
29F:→ kkoowwee1102: 已向板主檢舉。並進行全部文章備份,再有攻擊字句即 04/01 16:21
30F:→ kkoowwee1102: 會提出刑檢舉和刑事告訴。 04/01 16:21
31F:推 hellokito : 呵呵呵呵~ 檢查庭見 04/01 16:27
32F:→ roadmanjia : 顆顆 04/01 16:28
33F:→ kkoowwee1102: 那叫地檢署偵察庭,想上地檢署說一聲,可以帶你參觀 04/01 16:30
34F:→ kkoowwee1102: 。 04/01 16:30
35F:推 hellokito : 我準備好了 麻煩你了 04/01 16:38
36F:→ talk5566 : 我也想參觀 但是可以不要告我嗎 04/01 16:39
37F:→ talk5566 : 我警察局法院都去過了 就是檢查單位沒有去過 04/01 16:40
真的不介意帶你參觀. 不過沒傳票應該進不到偵察庭裏面.
是地方檢察署. 不是檢查單位. 而且偵察庭印象中是不開放旁聽的.
38F:推 redway : 自我滿足 04/01 16:43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所有條文
名 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
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
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編輯: kkoowwee1102 (121.178.12.7), 04/01/2018 17:21:02
39F:→ csshs : 哈哈~被討厭4什麼感覺 04/01 17:58
40F:→ kkoowwee1102: SO WHAT ? 04/01 18:00
41F:推 psychohero : 參觀要哪裡報名 04/01 18:35
42F:→ hellokito : 開庭我在揪團請大家來認識一下kk大 04/01 18:47
43F:→ roadmanjia : 有人要請雞排+珍奶嗎? 04/01 18:49
44F:推 colasocute : 既然你對管版有那麼多建議想法,那怎麼不出來選版主 04/01 18:55
45F:→ colasocute : 呢?我相信你高票當選的! 04/01 18:55
46F:→ destiny3952 : 這樣玩很爽齁 04/01 19:11
47F:→ Eangel : 你哪位?有人請妳說話嗎 04/01 19:22
48F:→ HeroandHero : kito大,再啦幹(不要吉我...XD) 04/01 19:34
49F:→ PeterCow : 你可以當貫徹法律至上的賈維,也可以不需要這樣 04/01 19:46
50F:→ PeterCow : 但我猜你應該不知道他是誰趕快先google 04/01 19:47
51F:推 puffdog : 你在置底檢舉也是一直吵 那麼厲害為何不選版主 04/01 19:48
52F:→ redway : Petercow 你這樣猜對原PO不敬 小心被吉XD 04/01 19:56
53F:→ g13290407 : 今天2壞掉 04/01 20:07
54F:→ g13290407 : 不可以亂講話 我不想被吉 04/01 20:09
55F:→ lzetn : 可以滾了 04/01 21:24
56F:→ akstyle : 過12點再來補噓 04/01 21:35
57F:→ KA0KA0 : 站內私信就好了,何必po這種正義魔人的文 04/01 21:42
58F:→ karry0912 : 要求一堆 桶一下好不 04/01 23:01
59F:→ befine114 : 我一定投你當板主一票啦 04/02 00:08
60F:推 mco520 : 其實對於建議的應對是要人「不爽你來做」這滿奇怪的 04/02 10:07
61F:→ mco520 : 耶,還有t板主請辭原因並沒有提到無法處理這類板務 04/02 10:07
62F:→ mco520 : 所以說是被搞走被逼走太過了吧 04/02 10:07
63F:噓 hellokito : 有幾分證據再來說幾分話 接下來就等開庭見吧 04/02 11:20
64F:→ hellokito : 記得不要只是嘴砲餒 很期待跟kk認識一下 04/02 11:22
65F:→ hellokito : 其他不相關的人就等揪團看戲就好 04/02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