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man (好人)
看板TaichungBun
標題Re: [公民] 推文回應徵求文放行
時間Fri Jan 16 12:08:14 2015
※ 引述《Frendy (軍歌)》之銘言:
: 主要訴求:目前板規允許徵求文可以超過建議售價,但是如果在推文回應徵求文
: 舉例:有人徵求小米手環400元(建議售價395)
: 推文說:我賣你(違反2.1.11無文可刪要水桶28天)
: 推文說:我賣你400元(違反2.1.11.15無文可刪水桶60天)
: 針對這一個部份我認為應該要放行~
: 買方都願意花大錢買了...
: 為什麼賣方不能用他期望購買的價格賣他?
認同修改後的訴求 所以回文參與公民
在下看法:
交易文與徵求文 一個是賣一個是買 原本應該是無交集
徵求文的推文裡 一定會有
供給方的推文
但是在現行板規裡 將
供給方認定為
賣方 所以產生了交集
因此
供給方被施予了交易文之各項限制 稍屬不合理之判定
解決方案
1.徵求文禁止推文: --治標不治本
大絕
最省事
(板主)最方便 也
(讓使用者)最不便的方式
治標不治本 因為一定還是會有傻瓜推文中招
2.徵求文的 供給方推文 除罪化:
地方板主要是著重在便利性
今天我看到一篇徵求文 剛好我可以滿足他的需求 所以我推了文
台中人在台中板發文徵求 --為了便利
我直接推文 --也是為了(個人)便利 因為寄信麻煩推文方便
若只因為「推文表達可以滿足他人需求」而被視為賣方
附加上了交易文各項限制之枷鎖 此舉稍嫌不合理
3.除罪化之下的特例:
當然事情不像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例如 假設小米行動電源的官方售價是395
A:我想買小米行動電源 用400買
B:我400賣你
上面這兩句 徵求價=供給價 OK
A:我想買小米行動電源 多貴都買 急用 請報價
B:我400賣你
上面這兩句 徵求方沒提供價錢
雖然供給方的供給價高於官方售價 但還在可接受的範圍
A:我想買小米行動電源 用400買
或(
A:我想買小米行動電源 多貴都買 急用 請報價)
B:我2000賣你
上面這三句 供給價明顯大於徵求價或官方價過甚
導致板主會為了抑止這類行為發生 而將
供給方視為
賣方 以求省事+方便管板
其實
為了方便管板並不是什麼壞事 但如何讓前兩個案例能受到合理對待 才是重點所在
我覺得在徵求的板規裡 加上:
回應徵求之推文不受交易文之限制,但供給方之售價不可超過官方售價1.2倍以上
是稍為合理一點的方式 當然 要設定為幾倍才算合理 仍有討論空間
也或許有人會覺得
絕對不可以高出徵求價(未寫徵求價則以官方售價為主) 才是合理的規定
那也可以改為:
回應徵求之推文不受交易文之限制,但供給方之售價若超過徵求價
或官方售價,則限制不可推文,請自行使用站內信與原PO議價
當然廢話講這麼多 在實務上 還是會遇到更奇怪的特例
所以以上僅代表個人目光短小之意見 如果有不合適的地方 請各位多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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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9.10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ichungBun/M.1421381297.A.C6D.html
※ 編輯: goodman (1.165.19.106), 01/16/2015 12:10:49
1F:推 Frendy: 論述鮮明~上色好閱讀~推 01/16 12:39
2F:→ Frendy: 還有一種 A:我要買小米手環400元 B:我賣你 這個部分也違規 01/16 12:40
3F:→ Frendy: 我覺得這種比較慘... 01/16 12:40
4F:→ goodman: 那種不用提了 解決方案2已代表 我賣你 處於OK的狀態了 01/16 12:52
5F:推 Frendy: 好的 了解 01/16 13:05
6F:推 lzetn: 這樣比較正常 本來那篇超亂=.= 01/16 13:18
7F:推 Frendy: 還差一篇~ 01/16 14:19
8F:推 Frendy: L大~有什麼不足~請具體說出~不要只是會批評~ 01/16 14:44
9F:推 sean7073: 大推樓上 01/16 15:34
10F:→ Frendy: 樓上是我嗎? 01/16 16:06
11F:→ Frendy: S大如果針對此問題有意見也可以發公民文~~~還差一篇... 01/16 16:07
12F:推 lzetn: 我在那篇已經講完了 你本來的文章問題很大= = 01/16 16:52
13F:→ lzetn: 針對現在這點的話 我是支持的 01/16 16:53
14F:推 sean7073: 我身分不太適合發耶,會被檢舉分身... 01/16 17:20
15F:推 redmj110: 帳號部都判不是分身了吼! 01/16 17:29
16F:→ redmj110: 重點是要提出具體建議,不是只會批評 01/16 17:30
17F:推 lzetn: 具體意見就是全面廢除交易文 改在至底 我早發過了 01/16 17:33
18F:推 sean7073: 問題是版主有權送帳號部,被送一定次數就掰了 01/16 18:32
19F:→ sean7073: 對了,我也發過具體意見唷,歡迎查詢我文章 01/16 18:33
20F:推 youngpool: 不認同可以高價賣,因為能高多少並不容易判定 01/16 20:32
21F:→ youngpool: 容易產生板務糾紛,甚至可能變成黃牛營利的溫床 01/16 20:33
22F:→ youngpool: 基於學術論壇立場,開放交易已經over了 01/16 20:33
23F:→ youngpool: 再者,推文打上價錢不過就是多幾個字而已 01/16 20:33
24F:→ youngpool: 另外我建議應該重點在探討2.3.5,因為此條不是專為徵求 01/16 20:35
25F:→ youngpool: 而設立,綁再一起討論容易模糊焦點,產生買賣雙方對立 01/16 20:35
26F:推 Frendy: 回應S大不好意思太晚關注台中版當時沒有跟到 01/16 21:27
27F:→ goodman: 235的確不是專為徵求 但徵求推文就一定會產生235的問題 01/16 21:28
28F:→ Frendy: L.大你的建議我有搜尋到。不過好像沒有人跟著發。所以沒過 01/16 21:28
29F:→ Frendy: 門檻 01/16 21:28
30F:→ Frendy: L大 原本文章沒得到支持我也直接砍了 01/16 21:29
31F:→ goodman: 原PO(修改後)的訴求 的確是在探討235衍生的問題 並無不妥 01/16 21:30
32F:推 lzetn: 我後來沒看文章了... 我倒彈的本來的 修改過後OK的! 01/17 00:04
33F:→ lzetn: 是 01/17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