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cilious (mnemonic)
看板TW-history
標題「大同主義青年革命軍」
時間Tue Aug 13 12:53:34 2019
案情略述
洪惟仁於61年4月,在台北市木柵區二段居所,與樊邦弘等人發起組織「大同主義青年革
命軍」,陰謀以暴力顛覆政府,同時煽惑學生吳進發等組織「大同軍」,陰謀以暗殺搶劫
造成社會經濟混亂,散發傳單進行宣傳,冀達以武力推翻政府之目的。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執行刑期
徒刑6年8月
https://sheethub.com/billy3321/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uri/11096
洪惟仁是很傑出的台灣語言學家,沒有想到他以前竟然那麼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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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大辭典查詢(1931年上卷,1932年下卷)
http://taigi.fhl.net/dict/
1913年甘為霖廈門音新字典查詢
http://taigi.fhl.net/d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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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oslaa: 其實猛的是蔣光頭,人家擺明來推翻政府 08/13 13:49
2F:→ moslaa: 結果只判十年。這可以查一下只參加讀書會的下場 08/13 13:50
3F:→ moslaa: 該不會看書的量刑還比較重。 08/13 13:51
4F:推 tony121010: 這是那個洪惟仁?有夠猛 08/14 14:29
5F:→ JPGstar: 看書的量刑還比較重XD 08/20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