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JEN (indigo gi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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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荷蘭文獻與臺灣研究--翁佳音
時間Fri Jul 20 11:55:11 2007
原登於中研院週報1129期,2007年7月19日,頁3-4。
http://www.sinica.edu.tw/as/weekly/96/1129/1129.doc
荷蘭文獻與臺灣研究
翁佳音(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
關心臺灣歷史的同好,大多聽過荷治時代之文獻,是用「古」荷
蘭文寫成,很難懂,國內能善為運用的學者屈指可數,非常了不
起。而且,不少人總是對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OC)的「龐大」
檔案充滿遐想,認為臺灣早期歷史之奧秘盡在其中。另一方面,
有興趣想要一探該時代究竟者,在望「古」荷蘭文興嘆而卻步之
餘,又面臨荷蘭文獻有英、中、日各種語文翻譯,譯名不統一且
譯文內容有時不盡相符,讀起來總是似懂非懂。如此這般,荷蘭
文獻、檔案,以及荷蘭時代臺灣史,彷彿變成極少數、極少數學
者專家才能研究、才能解釋的時段,有點像是神聖家族的園區了
。
沒這麼尊貴、神秘,以及資料那麼龐大啦。荷蘭有關臺灣檔案,
佔不滿本院圖書館或研究室的一個小書架。又,所謂的「古」荷
蘭文其實不古,她與莎士比亞時代的英文一樣,都是屬於近代初
期的歐洲語文。而且,荷語與德語非常類似,屬同一語系,只要
用點心思,荷蘭文很快就學會。這幾年,國內懂得荷蘭文的人越
來越多,就是最好的明證。
然而,荷蘭時代,或臺灣早期史,好像在今天依然無更加明朗化
的跡象。關鍵點,可能出在國內研究者不太願意從事基礎歷史知
識的建設與探究,以及缺乏將荷蘭時代放在臺灣現場、長期歷史
脈絡中論述的研究意識。前者也許是擔心在現代學術的業績考核
體制中,此項工作所需耗費之心力遠遠超過撰寫正規論文,成果
點數卻少得可憐,完全不合乎成本效益;後者,或許是怕遭批評
為狹隘的本土研究。
其實,沒那麼嚴重啦。若暫時拋開上述學術現實考量,荷蘭文獻
與檔案真的可以提供我們很多也許連學者也不知道的臺灣史想像
空間。不懂荷蘭文,並不會妨害人們閱讀荷蘭文獻的樂趣。譬如
,如果你具備臺灣史地知識,當看到荷蘭文獻上有Tapasoejongh
怪裡怪氣地名時,馬上會想到清代高雄縣橋仔頭鄉的著名景點「
礁巴師戎」(現在的仕隆村)。如果你隨時保持關心歷史事件發
生的地點,就可以發現:1652年的郭懷一事變,郭是今天台南縣
永康市車行(Smeerdorp)的頭人,涉案漢人,包括住在高雄縣
岡山鎮的「後紅」(Auwangh)。你還可以知道,原來,岡山在
荷蘭時代有好多農民偷偷去開墾。
同樣,如果你有醫學史的常識,當看到有些歷史文章說荷蘭時代
東印度公司為了招來漢人來臺開墾,除提供資金、牛隻外,還「
為漢人建立醫院」等等,應該就不會隨口豔稱荷蘭時代的「現代
性」。畢竟,當時所謂的「醫院」,與現在市場經營的醫院不可
同日而語。當時臺南的「醫院(病厝)」,如附圖一所示,通常
建在市區城鎮之外、墳場之旁,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研究一下。
當然啦,你可以繼續接受或主張荷蘭時代臺灣本島是亞太營運中
心的論調,但如同前面所說,有些基礎歷史工作還是做得不太穩
,你如果再用點心去讀英日或中文翻譯的荷蘭文獻,可以發現:
荷蘭東印度公司「經營」臺灣,常常受制於大明中國閩粵官員或
「海盜」,說成營運或轉運中心,多少有點勉強。臺灣公司的轉
口外貿輝煌時間,恐怕不超過十年。公司的利潤,反而不少是來
自臺灣本地的產業與稅收。其中,蔗糖與鹿皮為公司賺進大量外
匯,相信讀者都知道。米穀也一樣,雖然前輩學者中村孝志懷疑
米產量是否足於外銷,但當時文獻,如揆一等人《被遺誤的臺灣
》一書,確實指出臺灣大量生產米、糖,不僅供給臺灣本島,亦
外銷到東南亞等地。也許,你在《臺灣城(熱蘭遮城)日誌》中
譯本看不到臺灣米穀逐年出口的紀錄,反而常見進口米,以解決
本地糧荒。這就引出臺灣史研究應該要再面對的老朽議題:文獻
紀錄如何批判運用。
《臺灣城日誌》雖缺乏米出口的系列數字,卻有零星提及公司派
士兵巡迴臺灣沿岸,阻止米穀偷運出口。荷蘭時代米穀有無成為
出口經濟作物,顯然討論空間很大。我個人比較傾向往時代連續
角度探討:清代臺灣所以成為福建米倉,氣運似應從此時開始。
再舉個例子,臺灣史書提到鹽業,通常說是1665年前後,由明鄭
陳永華在臺南瀨口創設鹽埕開始。但如果我們批判、考證荷蘭文
獻,可發現荷蘭時代已經有些鹽埕(Soutpannen),其中一鹽埕
,就在瀨口(Loakhau)。產業的發展,不宜全歸功一人。
歷史基礎考訂工作不斷建立與探究後,荷蘭文獻便能提供資料,
修正目前通行的歷史圖像。本文最後舉磚業之例做結束。《臺灣
城日誌》顯示,臺灣的磚瓦,不少是從中國進口。但同時,本土
的磚業已誕生。1624年,臺南安平興建臺灣城堡(Kasteel
Zeelandia)時,原本要利用中國進口磚,但因中國官員與商人
爽約,荷蘭人只好在當地請臺灣漢人燒,一天可燒製兩千塊。由
荷蘭長官書信等資料,得知當時磚窯在魍港(臺南縣北門鄉附近
)一帶。能生產磚頭,似乎應非漁民草寮或海盜賊窟的暫居社會
所能達成。此後幾年,我們可以看到臺灣街(Stad Zeelandia臺
南安平)、赤崁地區磚窯先後設立,東印度公司開始收取磚生產
稅(見圖二)。從事燒磚業的漢人磚匠,得到赤崁公司馬廄(大
約在今台南市自強街的烏鬼井附近)向公司牲畜管理員(oppasser
van Compes beestial)繳交什一稅,磚頭才能運出販賣、建屋
。此稅後來也被明鄭、清代繼承。
有趣的是,臺灣本地燒製的磚,甚至是瓦,品質也許不如中國,
卻具有一特色:「臺地所用磚瓦皆赤色」(李元春,《臺灣志略
》);「臺灣…磚瓦亦自漳、泉而來。南北各處間有自燒,其色
多赤」(連橫,《臺灣通史》)。如果你在歐洲的荷蘭等國,稍
加留意一下,紅磚紅瓦,是尋常建築顏色。「紅瓦厝」,在傳統
臺灣社會,是代表富有人家的宅邸。臺灣所生產的紅磚(roode
Tayouansche klinckert),甚至在1640年代初期,也運銷日本
長崎充當荷蘭商館建築之用。一磚一瓦,多少有臺灣非常故事,
荷蘭時代的文獻,還是值得一讀,縱使你不諳荷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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