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elin (hamelin)
看板TW-history
標題[請益] 紅毛城的歷史問題
時間Sun Jun 3 01:39:13 2007
去了淡水紅毛城還有旁邊的領事館參觀,
裡面有提到最後一任領事的任期是到1971年。
不過據小弟所知,英國早在1950年就承認對面那邊,
那為何到1971年以前都還有英國領事派駐在淡水?
還有一個特別的地方是,
1971年最後一任英國領事離開後,紅毛城與領事館交由澳洲駐華大使館託管。
等到澳洲也承認對面那邊,又交給美國大使館託管。
跟美國斷交後由 美國在台協會 託管,
最後經由各方奔走,在1980年由外交部正式接手。
小弟覺得特別的是,跟我們斷交後所遺留下來的館產土地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就是英國把它賣掉,第二就是就是我們官方強制接收。
但實際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交給別國大使託管?
這箇中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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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46.170
1F:推 ataki:有一個可能是沒有正式外交關係後,還是有不是大使的代表在。 06/03 05:06
2F:推 proletariat:永久租約? 06/03 10:03
3F:推 mafiaboy:有人有解答嗎...我也蠻想知道的XD 06/04 23:00
4F:推 odaiba:我也很想知道 :D 06/09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