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no (哈哈^^)
看板TW-history
標題Re: [問題] 再問一個問題,感恩
時間Mon Sep 19 19:11:52 2005
清代台灣土地契約常見..
原po說的沒錯
縱向結構應該是這樣:
*鄉族
│
田主
/\
田面 田底
(實際耕作者) (大租)
*鄉族對土地也有某種程度的權利。因重視宗族生活,
「族不絕產」「產不出戶」的觀念,因此賣土地要先問親戚。
故親族有部分土地的處分權(契字上可看出)。
橫向結構:
佔有權:田主。為法律或名義上的所有權。
使用權:佃農。由於擁有者不等於使用者,使用者有主要的使用權。
收益權:田主/佃農。耕作土地所得的收益。
處分權:田主,亦可轉佃。買賣的權力。
但土地若經過典.胎.貝璞(去掉玉 打不出來)
以上橫向結構的幾種權力又會產生改變
參考陳秋坤著作
※ 引述《GILIGILI (氣質人)》之銘言:
: 台灣一田多佃制下,提到墾戶將田地租給佃戶後,取得「田面」
: 佃戶又分租給現耕佃人後取得「田底」,
: 田面指的是對於田地僅有所有權
: 田底指的是對於田地有實際操作權
: 是這樣嗎??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37.22
1F:推 dream123:鄉族,宗族,親族這些意義並不完全相同是嗎? 09/20 00:24
2F:推 amano:是 是我失誤 09/20 00:44
3F:推 dream123:現在的研究大蓋多半指向台灣宗族力量薄弱的樣子 09/20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