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7071114 (tuta9707)
看板TUT
標題[討論] 我認為板上或學校網頁上的建議!
時間Fri Jul 2 00:05:12 2010
根據往年來的情況 在五六月 一二月 有發生住屋與合約糾紛
或是可以請校方在學校網頁"明顯處" 提供遭到投訴的房子與房東
認定上:應通報教官後仍然無法解決的惡劣房東
並在班級夾單上給予同學建議! 懲戒不肖人士才是
而板上 有些許的同學們也有類似狀況 或許可以統計整理一下個別情況
稍微做個小宣導 置底這一類的
以上兩點"也許"可以達到一定比例的效果,達到保障同學的權益。
其他人有沒有同樣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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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87.235
1F:推 flyingfish71:非常同意!除了幫一些好的房東背書之外,也可以把一 07/02 07:23
2F:→ flyingfish71:些很誇張的房東列出來給大家參考。只是,惡劣房東的 07/02 07:24
3F:→ flyingfish71:定義該怎麼定義呢?有些糾紛可能從兩個當事人來看 07/02 07:25
4F:→ flyingfish71:都不一樣,而且如果學校真的這樣做了,難保不會替學 07/02 07:26
5F:→ flyingfish71:校帶來麻煩。(類似東華大學超甯那樣) 07/02 07:30
6F:→ a97071114:在公告惡房東名字上 可以隱藏一字 減少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07/02 09:07
7F:→ a97071114:詳細的內文我有寄信到校方去 只是不知道會不會採納... 07/02 09:08
8F:→ a97071114:主要還是以省事且全程電子檔節省成本校方比較容易採納吧 07/02 09:09
9F:推 kind1990:其實乖乖去上課 教官會說一些關於房東的〝故事〞給你聽 07/02 12:01
10F:推 pk2003627:對要常上軍訓課 教官很好笑的~也會常常說學校周邊發生大 07/02 17:48
11F:→ pk2003627:小事~ 07/02 17:48
12F:推 yanghs:多探聽最實在 07/02 23:46
13F:→ bread0121:沒有軍訓課了 囧 07/03 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