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院校群組◇◆◇◆◇◆◇◆
本規章 於 2005.10.18 制定
2005.11.05 實施
看板申請連署規定:
1.嚴禁multi-id連署,經查獲則該連署無效,且該連署單的申請人於一週內不得
提出相關聯之連署!
2.申請人提出的開版申請,該群組的小組長有最終審核權,得以決定開版與否,
若有特殊問題之申請,小組長可視情況予以直接否決,並在該小組組務版解釋
理由!
3.遭到組長否決連署反對的申請,於一週內不得提出類似之連署申請!
4.本群組的連署一律在Uni-NewBoard發起連署,於其他連署板發起的連署將不予
承認,於連署版中參與過多篇的連署或無意義的連署理由,將由群組內組長會
議決定,第一次予以警告,二犯水桶!
5.本群組看板類別分作三類,而連署門檻依類別不同而有所不同
a.班系團體版:連署人數達20人,其中10人為同班同學,且須在連署理由中附上
學號或座號,該連署方得成立!
b.校際活動版:連署人數以10人為下限,其中10人的開板理由皆須註明幹部名稱
其中申請人的資格必須符合上站次數/文章數:300/100 or
上站600次
c.公開討論版:連署人數以25人為下限,其中申請人的資格必須符合
上站次數/文章數:500/200 or 上站1000次,否則該連署不予承認!
連署人有效票數=有效贊成票數-有效反對票數
備註:(1)若該小組有有自行訂立連署標準,則以小組規定為準!
(2)各校校園討論看板屬公開討論看板
6.申請的英文版名只能用英文,數字,-,_來組成,注意不能拿數字當開頭,
以及不能有小數點。
7.人數通過門檻的連署單,需於Uni-Service版或各小組組務版主動提出申請,
不主動提出申請,則組長不主動開版!
8.站方有開板優惠活動時以優惠活動為基準。
╔═══╗
║批大校║
立法單位: ║踢專群║
║踢院組║
╚═══╝
※ 編輯: paullai 來自: 59.115.162.185 (05/11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