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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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公文書露餡 黃昆輝再告江丙坤等涉偽造文
時間Fri Nov 4 06:11:15 2011
公文書露餡 黃昆輝再告江丙坤等涉偽造文書罪
http://www.tsu.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295&Itemid=2
為「九二共識」不實捏造及還原歷史與法律真相一事,黃昆輝今天再度出擊前往台北地檢
署,對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副董事長高孔廉兼秘書長及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等三人提出涉
嫌偽造文書罪的告訴。黃昆輝說,江、高及賴等三人明知沒有「九二共識」,卻於2008年
5月26日以海基會名義發函中國海協會,在公文書上刊載不實之內容,並於2011年8月24日
召開記者會自曝罪行,明顯涉嫌偽造文書罪(刑法213條及216條),特向檢方提出告訴。
黃昆輝表示,今年的8月24日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特別召開記者會,提出所謂的「九二
共識」的「證據」,此證據竟然是2008年5月26日海基會主動去函海協會,表明希望在「
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儘早恢復制度化協商。黃昆輝說,高孔廉此舉讓他大為震驚,仔細一
了解才知道,在馬英九一上任的2008年5月26日海基會就迫不及待的去函中國,將根本就
不存在的「九二共識」寫在公文書上,這已經是非常明顯的觸犯公務員不實登載公文書的
偽造文書罪。
黃昆輝說,更令人髮指是的,海協會在海基會去函後,就順勢也回函將「九二共識」刊載
在公文函上,海基會和海協會唱和硬是將捏造的「九二共識」通謀確立在公文往來上,由
此可見,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高孔廉等人涉嫌偽造文書罪,以協助馬英九和中國通謀喪
失中華民國領域。另外,此舉必定是經由陸委會授權,因此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難逃涉嫌
,一併提起告訴。
黃昆輝表示,高檢署將他提告馬英九及蘇起外患罪列為他字案,他表示強烈抗議,他說對
一個元首提出外患罪之告訴是一件沈痛而且嚴肅的事,高檢署不要以「他」字打算吃案來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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