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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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中選會初審通過 黃昆輝:再度證明公審會違法
時間Sat Jul 17 18:21:05 2010
http://www.tsu.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005&Itemid=2
針對中選會開會通過台聯主席黃昆輝領銜第二次提出的ECFA公投案,黃昆輝表示,這是中
選會依法處理,現在大家都在注目公投審議委員會會如何處理此案,他再度向公審會委員
喊話,請公審會依公投法規定行使職權,遵守憲法賦予人民複決權的精神,勿再違法擴權
,踐踏法治民主!
黃昆輝再度公開指責那十二位駁回第一次ECFA公投案的公審會委員,只為馬政權服務
,不為人民服務!他說,從今天中選會的決議中指出:該提案「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
一項各款之情事」,可再次證明公審會上次以第14條第一項第4款駁回,根本就是荒謬、
違法!
他強調,他已經正式對第一次提案被駁回提出訴願,一定要為正義爭取到底,他說,
公投法的規定很清楚,中選會必須認定提案沒有違背第14條第一項各款之規定後,才能依
第14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公投案送公審會審議,公審會不能擴權回頭再拿第14條第一項之各
款來駁回。公審會違法亂紀,既使第二次提案過關,也不會對第一案的訴願、行政訴訟罷
休!一定要為全國人民的基本人權爭取到底,絕不讓少數馬政府打手破壞國家法紀! 針對中選會開會通過台聯主席黃昆輝領銜第二次提出的ECFA公投案,黃昆輝表示,這是中
選會依法處理,現在大家都在注目公投審議委員會會如何處理此案,他再度向公審會委員
喊話,請公審會依公投法規定行使職權,遵守憲法賦予人民複決權的精神,勿再違法擴權
,踐踏法治民主!
黃昆輝再度公開指責那十二位駁回第一次ECFA公投案的公審會委員,只為馬政權服務
,不為人民服務!他說,從今天中選會的決議中指出:該提案「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
一項各款之情事」,可再次證明公審會上次以第14條第一項第4款駁回,根本就是荒謬、
違法!
他強調,他已經正式對第一次提案被駁回提出訴願,一定要為正義爭取到底,他說,
公投法的規定很清楚,中選會必須認定提案沒有違背第14條第一項各款之規定後,才能依
第14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公投案送公審會審議,公審會不能擴權回頭再拿第14條第一項之各
款來駁回。公審會違法亂紀,既使第二次提案過關,也不會對第一案的訴願、行政訴訟罷
休!一定要為全國人民的基本人權爭取到底,絕不讓少數馬政府打手破壞國家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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