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nway (這一步 對嗎?)
看板TSU
標題Re: 十八縣市想提前慶祝馬英九當選總統嗎?
時間Sun Nov 25 12:50:38 2007
※ 引述《gokuchen (認真對待權利)》之銘言:
: 大家回想看看,自從2004年的3月20日總統選舉結束以後,許多
: 泛藍人士所高喊的一句話:『沒有真相,沒有總統』!
: 言猶在耳,如今泛藍又串聯十八個執政縣市要跟中央搞對抗,以所謂的
: 『二階段領票』來對抗中央選委會所作成的『一階段領票』的決定,一
: 副不把陳水扁所領導的中央政府看在眼裡的模樣,令我不禁要問他們一
: 句話:『沒有二階段投票,就沒有總統嗎!』十八個縣市已經可以自作
: 主張到這種程度了嗎?如果那麼有本事的話,這十八個縣市的首長乾脆
: 聯合開一個記者會,直接提前慶祝馬英九當選台灣總統算了!
: 而這就跟2004年許信良在凱達格蘭大道上大言不慚的說,他要代表
: 台灣人民宣佈連戰和宋楚瑜當選正副總統,一樣的可笑
: 連中選會作成一個決定,你們也要反,我真的不知道現在到底是怎樣,
: 一定要照你們十八個縣市所做的決定來辦理選務就對了逆!
: 還有像周錫瑋自作主張,自己升自己的警察,好像升給自己爽的一樣
: 當一個反對黨,也不是這樣在搞的嘛!一個反對黨只有監督執政黨的權
: 責,哪有人像老K這樣幹的,我真的服了他們了!
我是覺得啦,雖然我不知道他們在吵什麼,但是呢
據我所知,中選會好像是負責所有的選舉,各地方政府只是協辦單位
那主辦單位決定什麼,協辦單位應該是幫忙執行就是啦...
因為又不是18縣市主辦的選舉,這是中選會辦的吧...
那我就不懂,這有什麼好吵的,不管中選會做的決定是好是壞
只要遵首中選會的決定就是依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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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27.196
1F:推 fr555776:中肯+1 11/25 13:03
2F:→ peregrinos:中選會的決定不是「法」 不要亂講 11/26 08:56
3F:→ peregrinos:不然套個民進黨說法 行政抵抗權 11/26 08:57
4F:→ peregrinos:中肯個屁 一樓黨工好 11/26 08:57
5F:推 fr555776:樓上怎麼說我是黨工?有什麼證據嗎? 11/26 09:57
6F:推 fr555776:沒有什麼證據就亂放話,我實在很不能茍同 11/26 10:00
7F:推 fr555776: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說法,但是你不能說我是黨工 11/26 10:02
8F:推 MJWD:泛欄整天就只會亂 還怪人家做不好 牠們自己最爛 11/26 17:54
9F:→ ET01:有點我不清楚了.中選會的決定不是"法".但...是"行政命令"嗎? 11/28 14:02
10F:→ ET01:不是"行政命令"的條件在哪? 11/28 14:04
11F:→ ET01:是"行政命令"則縣市選委會不從中選會決議的依據又在哪? 11/28 14:06
12F:→ ET01:想請Peregrinos不吝指導一番.拜託了! 11/28 14:08
13F:→ ET01:下面再補請益一點好了 11/28 14:08
14F:→ ET01:如是"行政命令"的話."行政命令"效力不等同"法".則差別又在哪? 11/28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