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longer (22)
看板TSU
標題[政論] 關於制憲
時間Thu Nov 4 02:21:34 2004
昨天看到台教會的季刊
裡面有一篇黃適卓的文章
大意是提到要朝向用體制外的力量來達到制憲
我認為這是很激進的路線
而且這會侷限台聯的發展
畢竟新黨和pfp的前車之鑑就在眼前
用體制外的力量衝撞體制對社會有負面的影響
以前民進黨的衝撞是因為體制內無法改革具有正當性
而且dpp衝撞所帶來的成果大於他的成本
台聯要用體制外的力量必須是體制內已無法達成制憲
這有點道理,因為3/4的修憲門檻,在藍綠實力接近的現在。
那3/4門檻是不可能的任務
所以讓台聯+dpp過半也是無法透過立法院修憲和制憲。
在立委選戰制憲這個主張其實有騙選票之嫌
那一定要用體制外的力量嗎
在台教會那份季刊裡另外還有一篇莊柏林的文章
裡面提到公投法與憲法的複決權
我不熟公投法的法條,所以不知道對於創制權公投法是如何規定
憲法對創制權的效力範圍也沒有詳細規定
我的重點簡單的說就是"創制權"能不能及於憲法?
這可能要大法官釋憲
如果可以的話,對於制憲就可以在體制內以人民的力量達成
就算現行公投法未規定可以提出制憲或修憲公投
那就立法院泛綠過半把公投法修改
畢竟憲法規定創制複決權的行使由法律規定之
但是沒說創制複決權不能及於憲法
所以可能出現一條體制內的路
過半->釋憲->修公投法->制(修)憲公投
建議台聯除非這條路也不通了再來嘗試體制外的力量
希望台聯加油年底泛綠過半
讓黨產還給國家
創治權還給人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18.9
※ 編輯: cklonger 來自: 61.228.103.171 (11/04 05:33)
1F:推 AbrahamChang:體制外路線不等於連宋320後的那種暴力抗爭 219.91.116.45 11/04
2F:推 AbrahamChang:體制外路線可以是像228手護台灣那種溫和的 219.91.116.45 11/04
3F:推 AbrahamChang:遊行;也可以是召開全國制憲會議,邀請各黨 219.91.116.45 11/04
4F:推 AbrahamChang:代表和社會賢達討論新憲法的制定.以此帶起 219.91.116.45 11/04
5F:推 AbrahamChang:民間支持制憲的聲音 219.91.116.45 11/04
6F:噓 cklonger:問題是溫和的體制外沒有法律效力 140.118.123.37 11/04
7F:→ cklonger:按到噓... 140.118.123.37 11/04
8F:→ cklonger:2006拒絕修憲泛藍立委數要少到1/4不太可能 140.118.123.37 11/04
9F:→ cklonger:全國制憲會議改不了憲法 140.118.123.37 11/04
10F:→ cklonger:新憲的合法性到底如何建立 140.118.123.37 11/04
11F:→ cklonger:如何有效力和代表性 這點台聯一值都沒提 140.118.123.37 11/04
12F:→ cklonger:制出來的新憲被大法官會議宣判無效 140.118.123.37 11/04
13F:→ cklonger:那台聯要如何?????????? 140.118.123.37 11/04
14F:→ cklonger:所以我建議先就現有體制內的可能去嚐試 140.118.123.37 11/04
15F:推 AbrahamChang:許多國家的制憲都是先由體制外發動,進而 219.91.113.86 11/05
16F:推 AbrahamChang:改變體制內者的思維,最後完成制憲 219.91.113.86 11/05
17F:推 AbrahamChang:當然了,體制內的途徑會優先採用 219.91.113.86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