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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台灣團結聯盟黨綱
時間Fri Jun 25 09:36:24 2004
台灣團結聯盟黨綱
(Party Guidelines, English Version)
「台灣團結聯盟」基於對國家的使命和對國民的責任,盱衡當前內外形勢,體現社會主流
民意,針對目前國家基本立場和重大施政方針,秉持「穩定政局,振興經濟;鞏固民主,壯
大台灣」四項原則,提出十二項政策綱領,作為本聯盟號召全民一致奮鬥的目標。凡本聯盟
同志,務須一體遵行,貫徹實踐到底。
穩定政局
(一)臺灣優先
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兩千三百萬人民榮辱與共,融合一體。政府與所有政黨,必須以中華民
國主權、安全、尊嚴與發展,為首要之關切,為一切努力之焦點、共識之泉源。所有公共事
務,本諸臺灣優先之基本立場,異中求同,化異為同,謀求全體人民長遠之根本利益。台海
兩岸之交流與協商,應本諸民主與對等原則,平等互利,和平共濟。大陸應首先徹底放棄武
力威脅台灣的任何企圖與舉動,並積極推動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兩岸正常化的建設性交流關
係。
(二)國會革新
建立國會主流民意之安定多數,匯集國民總體意志,體現人民要求。革除只求媒體作秀,
不問民間疾苦之國會議事歪風。打破停滯內耗,終止無謂杯葛,以民主協商機制,提昇立法
效能。從反映民意、議事順暢、監督政府等功能,檢討立法委員席次之合理標準,籌謀降低
立法委員席次總額減半。
(三)政黨改造
深化民主改革,改造舊時代之結構性積弊,威權時代以合法掩護非法或不當輸送所得之黨
產及利益,應提供做為社會福利與災害救助之基金,政黨不得投資或經營事業。推動政黨體
系更新,依據民主平等原則規範政黨運作,力促政黨組合充分反映真實民意,發揮政黨政治
功能,期使政黨健全發展,公平競爭,理性合作,推動國家社會邁向進步與發展。
振興經濟
(四)掃除積弊
破除經濟結構積弊,終結特權關說與因循浪費。簡化行政架構與程序,提振政府效能,加
速改善投資環境與金融市場,獎勵科技研發,擴大對外招商,增加就業機會。促進勞資互利
雙贏,依產業特性,由勞資雙方團體協商合理規範工時時數。建立公平、公正、公開之交易
規範,整備產業升級必要條件,塑造優質競爭的市場結構,加速產業結構改革。
(五)知識經濟
敦促全民勇於面對挑戰,正視資訊革命與全球化的衝擊,不求依賴特定國家、地區或產業
,多面向提昇台灣的全球競爭力。有效部署傳統產業留根升級,特別著重人力資源的培育與
提昇,擴大教育、文化與研發之投資,整備網路社會基礎設施,活絡發展知識經濟的能力,
架構「綠色矽島、科技台灣」的願景。
(六)根植臺灣
以台灣為經濟發展之根本,所有政府經濟決策與發展藍圖,皆須以提昇兩千三百萬人民經
濟福祉與生活品質為最優先。力求產業於國內生根茁壯,鼓勵企業全球思考、草根行動、投
資台灣、行銷海外,建立以本國為中心的全球經營優勢。保育國土,維護生態環境,追求永
續發展,嚴格取締一切對環境的污染與破壞,並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現階段台灣有關
戒急用忍之檢討與兩岸三通之規劃,務須以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台商投資安全保障為政策
思考之基本前提。
鞏固民主
(七)健全憲政
保衛民主改革之成果,建立民意平衡表達和充分發揮作用之機制,健全民主憲政架構。合
理修改憲法,採行總統制,徹底釐清行政權與立法權之權限與分際,據此革除政治亂象之病
根,終止紛擾國政運行之體制爭議,確保進一步推動改革之政治條件,為台灣民主之鞏固與
成長,樹立可大可久之宏基。
(八)精進行政
有效統合各級行政機制,釋放活力,促進建設。特別是適應精省之後的行政改革契機,尤
應切實精簡行政流程,強化縣市行政功能。有關地方行政人員之銓敘、升遷,宜酌予提高和
改善,縮短中央與地方的差別,以提高地方行政素質,促進基層行政效率,吸引優秀人才返
鄉打拚,導正強幹弱枝之城鄉差距陳痾。
(九)司法改革
肅清黑道、關說與金錢等之不法介入司法過程,確保司法獨立,建立專業經濟法庭維護市
場交易秩序。提高司法審判透明度,提升法律規範體系之現代化,保障憲法賦予之人民基本
權利,加強全民法治教育,增進司法資訊流通,建立維護民主保障自由之法治秩序。
壯大台灣
(十)文化創新
導正「經濟利益壓倒一切」的扭曲文化,以尊重人民生命與自由之基本權利為最優先,樹
立人本價值觀。重點挹注國家資源,強化人文涵養教育,增進國民責任感和國家認同感。整
合民間活力,匯集社會力量,促進文化創新。確立文化主體性,開展多元文化交流,與世界
先進文明接軌,提昇台灣文化創造能力。
(十一)全民公議
中華民國國政,一切本諸民主精神,決於公意。台海兩岸關係之現狀,為中華民國與中華
人民共和國並存於世界,是任何人無法否認的歷史事實與客觀現實。此一現狀如有任何變更
,必須在無外力強制之條件下,根據民主憲政原理,透過公平、公正、公開之投票程序,經
由中華民國兩千三百萬人民共同決定,並獲得國際承認與制度保障,方得付諸實行。
在前項事實基礎與法律原則下,為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期封殺我國國際活動空間之嚴峻
挑戰,並區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泛稱「中國」之名稱,台灣團結聯盟全力推動「台灣正名」
,主張應以「台灣」之名作國家定位。
(十二)邁向國際
中華民國對外政策暨一切對外交流,本諸立足台灣,面對全球,邁向國際,擁抱世界之開
放精神,地無分畛域,國無分大小,人無分種族,與全球各區域、各民族、各國家展開緊密
的經濟合作,誠摯的政治對話,多元的文化激盪,先進的科技提攜,使台灣深入參與現代全
球文明之發展與共享。
http://www.tsu.org.tw/tsa0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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