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ofsex (性愛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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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警車佔人行道!男檢舉差點被撞倒 萬華警
時間Tue Oct 29 20:18:41 2024
警車佔人行道!男檢舉差點被撞倒 萬華警挨罰8100元
張貴翔
2024年10月29日 週二 下午4:51
https://i.imgur.com/K0Rvblt.jpeg
天色昏暗警方移車時險些撞上林男。(圖/TVBS)
台北市萬華地區一名林姓男子上月24日晚間11時45分,在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前發現警車
佔用人行道,於是打110檢舉。
接獲通知的王姓員警出門移車,卻在左轉時因天色昏暗和下雨,差點撞到正在過斑馬線的
林姓男子引發糾紛,警局接獲檢舉,依法對警員開出3項違規罰單。
https://i.imgur.com/Q8Yh3uX.jpeg
林男對警員道歉不買單錄影檢舉。(圖/TVBS)
萬華分局表示,龍山派出所前劃有人行道,員警因常偵辦刑案解送人犯,為方便執行公務
,暫時把巡邏車停放在派出所門口。
依法若因勤務急迫或公務需求,靜態違停可阻卻違法,因此並未針對警車佔用人行道開單
。
據了解,林姓男子平時就喜歡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張貼警察執法狀況,臉書帳號名
稱取諧音「檢舉人」,自取「簡舉仁」。
儘管王姓員警在事發後不斷向林姓男子道歉,林姓男子仍對此事件感到不滿,將事件過程
上傳網路社群,並檢舉王姓員警未禮讓行人、跨越雙黃線、未繫安全帶等三項違規。
萬華分局調閱監視器後,確認王姓員警的違規行為,對該名員警開出3張罰單,共計8100
元。
https://ynews.page.link/m2d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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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xxaabby0224: 調監視器開單 bad 10/29 20:22
2F:噓 spy99915: 哈哈哈哈 民眾最大 笑死人 10/29 20:37
3F:→ adoko: 事後看來 檢舉違停時就可以不理了 10/29 21:07
4F:→ adoko: 靜態違停可阻卻違法 反而是最沒事的 10/29 21:08
5F:推 oldpigeon: 可悲的口口 10/29 21:17
6F:噓 KGDA3ZMZ: 監視器可以開單 我還不開爆 10/29 21:17
7F:噓 iuexeyz: 龜山law說可以開單就可以開單 10/29 21:28
8F:噓 TheDivision: 哈哈 又轉彎了 10/29 22:09
9F:→ laup300687: 狗雕只要上網或是爆料給媒體,就可以把口口嚇得半死 10/29 22:20
10F:推 ghost951852: 申訴看看撤銷打他臉 10/29 22:36
11F:推 ilovesnow: 明天就來調監視器開單,看怎麼被銷單 10/30 03:11
12F:噓 addog74: 檢舉對象是警察就可以用公家監視器佐證開單? 10/30 10:06
13F:→ facebookig: 沒肩膀的官 10/30 18:11
14F:→ facebookig: 難怪萬華沒人待 10/30 18:12
15F:噓 ilovesnow: 佛太久沒開單,請問哪條法律規定監視器一定不能用來開 10/30 19:40
16F:→ ilovesnow: 單 10/30 19:40
17F:噓 leorzkid: 申訴申起來 10/30 21:40
18F:噓 tuirsi796ku: 台灣雜種島都是違停我還不檢舉起來 10/31 07:39
19F:推 Kent76435208: 難怪萬華這次招那麼多人不是沒原因,真可悲 10/31 10:02
20F:→ addog74: 柯文哲當市長時第一年那年,北市府就有下函文,明確指示 10/31 10:20
21F:→ addog74: 監視器不得用作開單之用,函文字號找一下還是可以找到, 10/31 10:20
22F:→ addog74: 所以台北警察我很確定不能用監視器佐證逕行舉發,其他縣 10/31 10:20
23F:→ addog74: 市就不一定了 10/31 10:20
25F:→ Sugimoto5566: 監視器可不可以開單去問北院 11/03 15:36
27F:→ Sugimoto5566: 桃園法官的見解 11/03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