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ofsex (性愛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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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為什麼攔我不攔他」!北市男街頭暴怒
時間Wed Aug 7 13:16:37 2024
「為什麼攔我不攔他」!北市男街頭暴怒畫面曝 髒話連噴辱警這下慘了
2024/08/07 12:57 壹蘋新聞網 / 曾佳俊 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28歲機車騎士日前騎車行經市民大道五段與延吉街口未依兩段式左轉,遭警方攔
下開罰,他不滿前面有人也同樣違規左轉卻沒被攔,在現場大發雷霆,不但揚言打1999投
訴、上臉書爆料,更情緒失控對著警員飆罵三字經,還污辱「
米蟲」「
廢物」「
鐵飯碗垃
圾」等不堪字眼,除了吞下罰單外,最後遭依妨害名譽送辦。
https://i.imgur.com/nvwru6C.jpeg
駱男不滿警方攔查違規,情緒激動大飆髒話。翻攝畫面
臺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於今年2月24日15時許擔服執法勤務,在松山區市民
大道五段與延吉街口見民眾駱男(28歲)駕駛普重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因而攔查
。
員警依法舉發期間,駱男突然情緒激動並辱警「
幹你娘」、「
米蟲」、「
廢物」等穢語,
不斷言語挑釁員警,轄區派出所派員到場協助,事後並通知駱男到案說明,警詢後依《刑
法》妨害名譽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松山分局呼籲,面對依法執行公務之員警應保持理性,如民眾心有不服應循法律途徑解決
,若對公務員辱罵、恫嚇或出手拉扯、攻擊,甚至有毀損蒐證器材或公務員隨身配備的情
形,都有可能觸法。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40807/32BDD879796C3346FF3AA6ECEB59F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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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ewAce: 弱弱問,現在氛圍現場辱罵員警,到底要不要上銬逮捕,還是 08/07 15:06
2F:→ newAce: 事後再通知函送?現行犯的“得”,有一部分長官或學長姐們 08/07 15:06
3F:→ newAce: 認為事後再函送,因為只是辱罵沒有暴力行為,一部分是告知 08/07 15:06
4F:→ newAce: 事由“請”他配合回所做筆錄(尚未上銬),再請示檢座,一 08/07 15:06
5F:→ newAce: 部分是現行犯處理! 08/07 15:06
6F:→ newAce: 個人偏第二 08/07 15:07
7F:→ newAce: 前例:台南通緝犯被押上車 「五字經」訐譙員警卻判無罪 08/07 15:08
8F:→ qw5980162: 公然侮辱沒必要現行犯逮捕處理啊… 08/07 15:25
9F:→ qw5980162: 你指的那件是侮辱公務員罪還沒修掉時 08/07 15:26
10F:→ qw5980162: 況且那件還有涉及其他罪呀@ 08/07 15:27
11F:→ qw5980162: 不是單純嘴砲而已 08/07 15:27
13F:推 forevernew: 嘴秋濫罵,但沒有妨害你完成公務的執行,只能函送他 08/07 21:42
14F:→ forevernew: 公然污辱 08/07 21:42
15F:推 gjgj6666: 現在是不是要改成用私人名義提告妨害名譽了? 08/07 21:42
16F:→ ilovesnow: 你可以用強制力請他回去查證身份3小時,之後函送,沒 08/07 21:48
17F:→ ilovesnow: 必要搞這麼複雜 08/07 21:48
18F:→ bobgun1211: 公然侮辱函送就好,不一定要現行犯處理,已走完法院 08/07 21:52
19F:→ bobgun1211: 拿到賠償金 08/07 21:52
20F:→ WiiSports: 被罵只好默默吞了,弄了又不一定會挺,算了吧,面子長 08/07 22:11
21F:→ WiiSports: 官要,我賺個可以糊口的薪水 08/07 22:11
22F:推 kspp0903: 當然是私人名義提告妨害名譽才好,不會被口口恐嚇不要搞 08/08 01:40
23F:→ kspp0903: 事,還能要賠償金,妨害公務當事人不跟你和解還不能刑 08/08 01:40
24F:→ kspp0903: 附民 08/08 01:40
25F:推 zxc90147: 是不會問被辱罵的學長要不要告嗎 08/08 07:39
26F:→ zxc90147: 要告就直接上銬了啊 08/08 07:39
27F:推 adoko: 建議以個人名譽告反而有成功的機會 08/08 10:22
28F:推 zxc90147: 沒錯啊 要處理他 就是直接換現場另外一名警察問被辱罵 08/08 13:53
29F:→ zxc90147: 的學長要不要提告啊 告的話就是現行犯啊== 08/08 13:53
30F:→ forevernew: 你移送,信不信全部同事都不會給你好臉色看!且你最 08/08 16:44
31F:→ forevernew: 好處理事情只要提告都現行犯移送 08/08 16:44
32F:噓 zxc90147: 請注意 要搞他 就問啊 你不搞他 就算話== 08/08 17:55
33F:噓 a81192039: 就是有30樓這種同事啊,妨害公務帶回去大備在那邊一組 08/09 02:27
34F:→ a81192039: 臉讚讚讚 08/09 02:27
35F:→ a81192039: 還扯什麼處理事情,現場就犯罪了你還要扯處理事情?酒 08/09 02:29
36F:→ a81192039: 測吹完公共危險你還函送他? 08/09 02:29
37F:推 Kent76435208: 現在的做法好像傾向回去後用個人名義提告,而且風向 08/09 06:18
38F:→ Kent76435208: 偏向不能內部搓湯圓 08/09 06:18
39F:→ qw5980162: 公然侮辱才有機會拿錢… 有錢好說話xd 08/09 06:38
40F:→ qw5980162: 前面打錯,是侮辱公務員職務罪 08/09 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