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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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私吞七千八百元現金!基隆偵查涉貪起訴
時間Sun Oct 30 10:02:48 2022
新聞網址:
https://www.nownews.com/news/596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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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私吞七千八百元現金!基隆偵查涉貪起訴
111-10-29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劉姓偵查佐,去年九月在處理一件七千八百元的拾得物案件時,竟利用一張被人拾獲的身分證,在製作領取遺失物公文時,私下將現金納為己有,原失主發現現金被冒領再次報案,全案經審查後,基隆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等罪將劉員起訴,恐遭罰五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全案源於一名中年男子,當時因不滿曾被警員開罰單,因此在去年九月某天酒後,前往派出所門口將身上的七千八百現金丟在地上,再撿起來後說自己撿到錢,並要求值班警員受理報案,否則就要檢舉對方吃案;值班警員口頭勸退對方無效,只好依規定受理報案,再將該筆現金送交偵查隊辦理公告招領。
沒想到,該名失主竟一個月後,再度到派出所稱他收到公文指出,自己的現金已被人領走,但現金是他刻意丟下的,他認為公告期間未滿,理應自己能領回這筆錢,警方聽聞此事察覺有異,向分局通報。
經分局查閱製單時間與領取人身分,發現是一名黃姓女子將款項簽領走,原當天負責處理拾得物的偵查小隊當天休假,而是由劉姓偵查佐返隊協助處理,因此分別通知黃女與劉員到案釐清,劉員稱自己擔心公文累積太多,才會幫忙處理,當天看到黃女身分證,誤以為她就是失主,就製單讓黃女簽領,但黃女聲稱自己沒領走錢,只有領回遺失的身分證,雙方在現金部分供稱不一致,等於七千八百元的現金下落不明。
事後劉員見紙包不住火,坦承犯行,檢方訊後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函送法辦,將面臨五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目前已由警政署核定停職。(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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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minkai: 自己拾得自己的錢,洞挖這麼大還要跳也是服了 10/30 10:27
2F:噓 EZpttsniper: 是有多缺 10/30 11:45
3F:噓 s0015300: 得不償失 10/30 11:46
4F:噓 rd1210: 怎麼報假案的都這麼剛好遇到貪警? 10/30 12:18
5F:推 kissung: 奇葩ㄚ 10/30 12:23
6F:推 gn7722: 這樣沒有報假案的問題嗎= = 10/30 12:41
7F:→ gn7722: 駐地都有監視器,他自己丟在地上自己撿起來為何要受理 10/30 12:42
8F:→ gn7722: 檢舉就檢舉啊,要是我才懶得理她 10/30 12:43
9F:→ gn7722: 這種事督察組不挺督察組可以關了 10/30 12:43
10F:→ apie: 這是一個橘 10/30 12:56
11F:推 danielbillcm: 前面那個酒空怎麼好像變得理所當然了… 10/30 13:52
12F:→ jerry1919: 這樣丟錢的那個算不算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10/30 14:19
13F:噓 adoko: 沒問題 幫你受理拾得 再函送刑法214 10/30 14:21
14F:→ jerry1919: 7800直接變證據沒入 10/30 14:25
15F:→ adoko: 拾得物直接扣押當證物去等檢座還 10/30 14:25
16F:→ jerry1919: 另外說不受理要檢舉算不算恐嚇 逼公務員登載不實 10/30 14:30
17F:→ jerry1919: 當抱著食乙獸的態度做事 很多智障都會不見 10/30 14:33
18F:推 b7061334: 檢舉人:隨便挖挖洞結果怎麼有人跳下去了 10/30 16:29
19F:推 P1986625: 厲害了 10/30 17:59
20F:→ TheDivision: 飛使哺king要來噓文了嗎 10/30 18:14
21F:噓 workandrelax: 我什麼總會有人想貪這點小錢? 10/30 18:56
22F:推 kloz: 刑法214會成立嗎?不是要有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結果嗎? 10/30 20:18
23F:→ kloz: 如果是我會真的不會受理,駐地監視器先copy起來,真的是歸 10/30 20:18
24F:→ kloz: 剛欸來亂欸 10/30 20:18
25F:推 kloz: 7800也要拿,這種真的要免職,不知道之前的天龍國某分局某 10/30 20:20
26F:→ kloz: 隊長被免職沒 10/30 20:20
27F:推 ComfortPTT: 這個能送登載不實吧!? 10/31 01:16
28F:噓 ugotnostyle: 低能鵝不要來夏夕夏景 都已經夠黑了還添亂 10/31 03:32
29F:推 benny88010: 能送喔!之前有個公車司機為了客運公司能記功,聯合太 10/31 07:28
30F:→ benny88010: 太故意假裝掉錢和證件在公車上再撿來派出所,我請示值 10/31 07:28
31F:→ benny88010: 日檢座表示我們的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是無須實質審查, 10/31 07:28
32F:→ benny88010: 必須經他人聲明或申報即有登載義務,檢座就叫我辦他 10/31 07:28
33F:噓 facebookig: 這帳號專門來貼警察負面新聞!不是不能貼,是貼了也不 11/01 11:33
34F:→ facebookig: 討論射後不理來洗文章的! 11/01 11:33
35F:噓 TheDivision: 樓上來的真慢 11/01 12:12
37F:→ ikaros0511: 可是當下警方就可以查證了,這樣會成立登載不實嗎 11/04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