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sh710320 (魯酸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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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調解破局!三重毆人警提議10萬換撤告 被
時間Thu Oct 13 17:30:36 2022
新聞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93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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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調解破局!
三重毆人警提議10萬換撤告 被害男拒:汰除惡警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2/10/13 17:13
新北市三重區1名黃姓男子,日前遭警方誤認為通緝犯,遭到警員毆打、逮捕,造成其全
身有多處擦挫傷,憤而向施暴的2名警員提告,警方也依法將2員送辦,昨(12)日下午雙
方進行第一次調解,據悉,黃男並未出席,委由兒子、律師代表出席,過程中施暴的警員
再度致歉,表示願意以10萬元和解,換得黃男撤告,但當場遭拒絕,因此談判破裂。
據了解,昨日下午15時許,施暴的翁、江以及派出所所長,與被害黃男兒子、委任律師5
人至三重調解委員會。2警一碰面即向黃男兒子致歉,並提出「10萬元和解、換得撤告」
的提議,但當場遭拒絕,最後調解也宣告破局。
被害的黃男事後透過臉書PO文抒發情緒,文章一開頭就表示:「幸好我沒法去參加,不然
聽完之後,我這被打到受傷的脆弱腦袋,應該會血壓上升,當場腦出血。」
黃男也在PO文中痛斥警方使用烏賊戰術模糊焦點,更表示:「
若沒有以汰除這種惡警為前
提,我連150萬都不會接受。」還強調自己會循司法的途徑爭公道,會繼續堅持下去。
三重分局表示,調解時,案件當事人黃男未到場,在委任律師陪同下由兒子代為出席,警
方部分則是永福所許所長、翁員、江員等3人,但是初步協調雙方沒有達成共識。
另雙方離開調解委員會場外,永福許所長及2位同仁在調解會門口當場跟黃民兒子表達歉
意,並表示想跟當事人約時間當面致歉,並做後續案件協調處理,警方將持續與黃民保持
聯繫,表達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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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lMyersSD: 告被害人,還想跟人和解?? 10/13 17:31
以戰逼和的手法咩 是說十萬就想當沒事 然後繼續當警察?
2F:推 sharkhead: ㄏㄏ當初不早點低頭,現在人家才懶得屌你 10/13 17:33
3F:推 BBING0044: 呵呵早不低頭現在硬頸玩不下去 10/13 17:34
4F:推 sharkhead: 三字經噴成這樣+打成這樣又告人,碰壁才想用10萬了事, 10/13 17:39
5F:→ sharkhead: 是我也叫你吃屎 10/13 17:39
6F:噓 bobgun1211: 10萬換和解當人家乞丐?害全國警察被民眾看衰小,有 10/13 17:52
7F:→ bobgun1211: 誠意的話麻煩自己辭職 10/13 17:52
人家民眾現在重點也不是在錢啊 汰除惡警才是前提
8F:推 fireforce: 十萬?!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0/13 18:03
9F:→ Giganoto: 笑死 10/13 18:19
10F:推 wish40512: 趕快辭職 10/13 19:24
11F:噓 chiangchia: 真的笑死欸 10/13 19:25
12F:推 forevernew: 我們這邊之前巡邏車闖紅燈撞到綠燈機車,機車雙載,人 10/13 19:30
13F:→ forevernew: 都好好的,可以在分隊走路做筆錄,500萬和解,給大家 10/13 19:30
14F:→ forevernew: 參考 10/13 19:30
15F:推 bsjimmy: 我看這件沒賠個百萬可能很難善終 不想丟工作的話 10/13 19:41
16F:推 ComfortPTT: 這在美國沒幾千萬跑不掉,10萬? 10/13 19:53
17F:噓 xxmmyo817026: 把人當白癡 10/13 20:08
18F:推 f11299723: 10萬 笑死 10/13 20:32
19F:→ facebookig: 不懂為什麼警察要闖紅燈??? 10/13 21:06
20F:→ facebookig: 警察天龍八不原則:堅持不闖紅燈、不開槍、不追車、不 10/13 21:06
21F:→ facebookig: 吃案、不主動盤查、不主動搜索、不加班、不求表現,佛 10/13 21:07
22F:→ facebookig: 系警察當起來! 10/13 21:07
23F:推 lovesm8627: 10萬是在羞辱人嗎? 10/13 21:33
24F:推 curlymonkey: 看過影片就知道 給法官判絕對不只10w XD 把別人當白 10/13 21:49
25F:→ curlymonkey: 癡膩 10/13 21:49
26F:推 tino9808: 支持提告 10/13 22:54
27F:推 Konfuzianer: 辭職+1 10/13 23:04
28F:→ james2596: 免職 10/13 23:30
29F:推 sexyboy5566: 辭職換撤告可以喔 10/14 00:42
30F:噓 ANman: 有沒有人是這個三重仔的同期啊 真的是夠了欸 10/14 00:59
31F:噓 jaggur: 是我也勸當事人別和解 10/14 02:41
32F:推 superbigyoyo: 150不行你有沒有想過151 10/14 03:57
33F:噓 Danielhsieh: 看來主動辭職才是唯一解 10/14 09:32
34F:→ toshiba5566: 10萬元???這種沒有個30~50處理不起來啦! 10/14 10:20
35F:推 shiny1215: 如果汰除是不是就不拿錢惹呢? CC 10/14 11:55
前提的意思懂嗎 CC
用不著急著帶風向或者酸啦
先汰除再來討論錢的問題喔
※ 編輯: tysh710320 (220.137.164.95 臺灣), 10/14/2022 13:09:32
36F:推 shiny1215: CC 做錯事的人自己負責囉 10/14 13:19
37F:噓 adoko: 玩大點就起訴前辭職脫產一毛不給啊 10/14 17:07
38F:噓 wizink: 告死他讓他回去吃自己 10/14 18:29
39F:推 TheDivision: 10萬就想解決喔 嘖嘖 10/14 19:18
40F:推 gn7722: 150不接受,1500呢 10/14 19:51
41F:推 undermaker: 暗示 價碼150萬 10/14 21:02
42F:→ jaggur: 民眾真的是滿佛心的 叫這個三重的早點辭職也好 10/14 21:06
43F:→ jaggur: 暗示這種工作態度 以後賺再多都不夠他賠 10/14 21:06
44F:推 imbester: 扁到飽 10/15 15:53
45F:推 a0983215250: 10萬牛逼 10/15 18:15
46F:→ w225562003: 最好是拿得出1500 10/17 17:11
47F:→ w225562003: 支持民眾不和解 10/17 17:11
48F:推 elynn889: 10萬換得把人扁成豬頭,真賺 10/18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