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新北警搞烏龍!抓通緝犯抓錯人 三重警竟
時間Wed Sep 21 14:20:43 2022
新聞網址: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18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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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新北警搞烏龍!抓通緝犯抓錯人 三重警竟把路人打成「豬頭」
111-09-21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廿日晚上前往三重區竹圍街某巷口埋伏追緝通緝犯時,誤認一名五十四歲黃姓男子就是四十一歲李姓通緝犯,雙方因此在大街上發生扭打,摔倒在路旁機車停車格裡,導致黃男臉部、後腦、胸腔多處挫傷,黃男隨即被壓制帶回偵訊,經警方訊問後,才知誤將黃男當成李姓通緝犯,隨即向黃男致歉,由於黃男全身傷痕累累,不滿警方如此亂打人,憤而向媒體投訴,整起事件才曝光。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昨(廿日)晚上九時許,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前往竹圍街175巷32弄10號埋伏,準備查緝有毒品、竊盜、槍砲通緝犯李男時,由於路人黃男貌似遭到通緝的李男,員警向前盤查,因黃男不願說出自己身分,員警誤以為黃男就是四十一歲李姓通緝犯,要將黃男帶回派出所訊問,黃男不從,雙方因此在大街上發生扭打。
過程中黃男與員警一同摔進路邊停車格內,黃男最後慘被員警壓制,導致黃男臉部、後腦、胸腔多處挫傷,黃男隨即被帶回偵訊,警方最後清查後發現,才確認黃男身分,誤將黃男當成李姓通緝犯,隨即向黃男致歉,並讓黃男離開派出所。
由於黃男臉部、後腦、胸腔滿是傷痕,黃男不滿警方將他誤認成通緝犯還亂打人,憤而向媒體投訴,整起事件才曝光;三重警分局表示,當時江、翁二名員警執行便衣埋伏通緝犯勤務,二人是在通緝犯使用的車輛周邊埋伏,因為夜間巷內天色昏暗,黃男剛好朝車輛方向走去,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上前盤查,詢問對方二次,但黃男不願意告訴同仁他的姓名身分且抗拒,所以在帶返派出所查證的過程中造成拉扯扭打造成擦挫傷害。
至於同仁疏失部分,對於員警埋伏盤查遇抗拒拉扯致雙方受傷,有關黃民提告傷害、妨害自由,二名員警經調查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對於同仁錯認黃男是通緝犯致上歉意,日後會持續加強員警相關法制教育,避免執法爭議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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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Konfuzianer: 呃 09/21 15:00
2F:推 danielbillcm: 如果錯認通緝犯但該民眾不願出示身分,且帶返所過程 09/21 15:14
3F:→ danielbillcm: 抗拒,不知其他學長的作法是什麼,在不出示時就放 09/21 15:14
4F:→ danielbillcm: 棄該對象還是如何處理 09/21 15:14
5F:推 danielbillcm: 不確定就不要硬抓了.. 09/21 15:23
6F:推 currry: 站縫給他跳啊啊 09/21 15:38
7F:→ bsjimmy: 二樓他們也是到所內才確定是不同人 如果在現場同樣狀況 09/21 15:55
8F:→ bsjimmy: 我也會覺得他就是要追查的對象 他的應對確實很通緝犯 09/21 15:55
9F:→ bsjimmy: 這件盤查發動是站的住腳的 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份要件看起 09/21 15:56
10F:→ bsjimmy: 來也有達到 就看後續怎麼判 09/21 15:56
11F:推 jaggur: 以後看誰不爽就說他像通緝 毒打一頓在押回派出所 09/21 16:06
12F:推 llii52178: 所以路上看到一個人說他是通緝犯就可以發動盤查喔?! 09/21 16:14
13F:噓 tino9808: 很明顯就自己人不對啊 該懲處就懲處 09/21 16:16
14F:→ tino9808: 抓不到 沒把握 就別抓 09/21 16:16
15F:推 sars7125889: 7F 別篇新聞不是這樣講的,別太快下結論比較好 09/21 16:20
16F:推 Wang5566: 警職法第7條,無法查證身份帶返所遭遇抗拒本來就得使用 09/21 16:21
17F:→ Wang5566: 強制力了,一方抗拒一方強制本來就會造成一方或兩方人 09/21 16:21
18F:→ Wang5566: 員受傷,這很正常啊,鄉民真的很容易被帶風向,真的以 09/21 16:21
19F:→ Wang5566: 為警察打人喔? 09/21 16:21
20F:→ valkyrie02: 用強制力是沒問題 但強制力把人臉強制成這樣子….想騙 09/21 16:24
21F:→ valkyrie02: 人沒當過警察嗎 09/21 16:24
22F:噓 ComfortPTT: 新北戰警捏 09/21 16:27
23F:推 atgo1207: 新聞稿看看就好 別太早上車 09/21 16:34
24F:推 forevernew: 便衣…… 09/21 16:37
25F:推 zw0225: 重點[便衣] 09/21 16:41
26F:→ zw0225: 來到地檢署 一定各說各話 有沒有表明身分? 09/21 16:42
27F:→ zw0225: 新聞好像有監視器畫面 09/21 16:43
28F:噓 qw5980162: 秘錄器敢公開嗎 嘻嘻 09/21 16:55
29F:噓 martin110287: 如果今天人死了看你怎麼搓 09/21 16:57
30F:推 umaga1: 妨害自由不會起訴啦 沒有犯意 09/21 16:58
31F:→ umaga1: 但傷害就有可能了 最後就變成雙方互告傷害 09/21 16:59
32F:推 leorzkid: 坐等畫面再說話 09/21 17:20
33F:推 aocboy: 直接開槍打死民眾就好了,警察最偉大,不會錯的 09/21 17:30
34F:噓 qw5980162: 痾 妨害自由如果沒有犯意也不會把他抓回派出所… 不要 09/21 17:36
35F:→ qw5980162: 太過武斷 09/21 17:36
36F:→ qw5980162: 桃園大外割案 換個縣市而已 09/21 17:37
37F:→ llii52178: 剛剛看新聞好像說密錄器沒開還是沒戴 嘿嘿 09/21 17:40
38F:→ ANman: 聽很多同學說過新北很多學長執行看到人不分青紅皂白就先扁 09/21 17:46
39F:→ ANman: 也不管人家有沒有反抗 09/21 17:46
40F:噓 ea9715234: 強制力代表可以揍人嗎? 09/21 18:46
41F:→ lancelot123: 怎麼可能沒有妨害自由犯意,如果這樣叫沒有犯意的話 09/21 18:56
42F:→ lancelot123: ,桃園中壢女老師盤查事件也不會被起訴妨害自由了。 09/21 18:57
43F:→ lancelot123: 事實上警察就是有攔阻對方離去的主觀意思,只是有阻 09/21 18:57
44F:→ lancelot123: 絕違法事由而已 09/21 18:57
45F:→ asd8604: 這個有掛喔,讓子彈飛一會 09/21 18:57
46F:→ grumet: 換個方式想想,就算今天沒認錯人,就可以把嫌疑犯打成這 09/21 19:01
47F:→ grumet: 樣嗎?這很明顯已經跟認不認錯人沒關係了吧? 09/21 19:01
48F:推 wizink: 這該法辦了吧 09/21 19:03
49F:推 aocboy: 強制力可以開槍殺人滅口嗎 09/21 19:09
50F:推 hurbsnail: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09/21 19:26
51F:→ bobgun1211: 準備賠錢吧,強制力不是拿來打民眾的 09/21 19:33
52F:推 tony870414: 重點是打成跟豬頭一樣可以嗎..? 09/21 19:50
53F:→ tony870414: 而且這種東西就是要確定才能抓吧 不確定亂抓有夠危險 09/21 19:52
54F:→ lancelot123: 不是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是容許錯誤 09/21 20:12
55F:→ lancelot123: 更正,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09/21 20:19
56F:推 facebookig: 現場表明身分不就好了? 09/21 20:19
57F:→ bobocatcat: 錯就是錯了 別瞎挺好嗎 09/21 20:28
58F:→ Ping0990: 把人打成那樣也挺誇張的 09/21 20:53
59F:推 jordonmi: 如果沒表明身分還把人打成這樣 絕對支持提告 09/21 21:08
60F:→ cesarezhang: 便衣…有出示服務證盤查身份嗎…沒有的話不屌你正常 09/21 21:54
61F:→ cesarezhang: 吧 09/21 21:54
65F:推 lwswjs: 而且在制服來的時候 黃男也主動要出示證件 09/21 22:19
66F:→ lwswjs: 但依然被銬上警車 09/21 22:19
68F:→ lwswjs: 連鄰居都被打 09/21 22:30
69F:→ ghostrick: 這樣很難挺下去了,專案仔乖乖下大輪番吧 09/21 22:34
70F:推 ea9715234: 還被老人摔,笑死 09/21 22:42
71F:噓 jordonmi: 唉 有些專案的心態真以為自己是皇帝一樣 09/21 22:46
72F:噓 Danielhsieh: 可以學政治人物,直接躺在醫院裡,局長署長就不得不 09/21 23:13
73F:→ Danielhsieh: 去慰問了 09/21 23:13
74F:推 lemon1123: 逮捕錯人,可以直接放人嗎? 09/21 23:14
75F:→ lemon1123: 就算是用警職法查證身份好了。 09/21 23:14
76F:→ lemon1123: 通緝犯可以符合警職法第六條嗎? 09/21 23:14
77F:→ lemon1123: 通緝犯走的是刑事訴訟法逮捕才對吧,只是在做人別確認 09/21 23:15
78F:→ lemon1123: 的動作。 09/21 23:15
79F:推 benz86: 白忙一場,聽說黃男是軍人退目前在學校當技工? 09/22 00:29
80F:推 LeeNaBi: 航特退的 09/22 04:08
81F:推 siibouf: 真的太誇張了 09/22 06:49
82F:→ siibouf: 支持告到底 09/22 06:49
83F:→ adoko: 三重最近起飛很高 好好佛一下吧 09/22 08:58
84F:噓 tino9808: 直接告了啦 想抓就要承擔錯誤 09/22 09:41
85F:推 curlymonkey: 這真的沒啥好護航的 被告活該 09/22 10:02
86F:推 a0983215250: 牛逼 09/22 10:14
87F:推 cc161: 這可以提告國賠跟送公懲會了吧 09/22 10:35
88F:噓 kspp0903: 這真的太扯,警職法第四條就已經明確規定身份表現及告 09/22 11:11
89F:→ kspp0903: 知事由,北部的真的都很粗殘.... 09/22 11:11
90F:推 JOHN2188: 告下去 09/22 11:15
91F:推 TITANEX: 笑死,被記過了,忙了一整年直接沒考績不知道在忙三小 09/22 11:20
92F:噓 Danielhsieh: 記過算什麼,這種在美國是直接開除,高層+市長全部 09/22 11:45
93F:→ Danielhsieh: 出來道歉 09/22 11:45
94F:噓 bobgun1211: 亂搞久了踢到鐵板了吧?準備賠錢換緩刑,義警當起來 09/22 11:47
95F:推 jordonmi: 專案仔哈哈哈哈你看看你 哈哈哈哈哈 09/22 12:18
96F:推 TheDivision: 哈哈 活該 09/22 13:39
97F:推 Linjax: 扯 09/22 13:50
98F:推 nans: 敢反抗就大膽用槍阿 09/22 15:48
99F:推 scottandk: 逮捕錯人當然直接放人啦,不然要抓對方去關? 09/22 19:00
100F:推 curlymonkey: 再瞎掰啊 影片都有錄到受害民眾要拿證件出來證明身 09/22 20:34
101F:→ curlymonkey: 份 警察根本不理 擺明惱羞就是要出氣啦 09/22 20:34
102F:→ elynn889: 前一段時間樹林、新莊,下一個變三重常常各種長官督察 09/22 20:53
103F:推 jack1218: 台灣的好警察 09/22 21:29
104F:→ jack1218: 反正民眾有意見就隨便打死就好了啊 是吧? 09/22 21:29
105F:→ jordonmi: 三重埔的各所...這陣子和風沙拉要吃到飽惹 09/22 22:13
106F:推 n374752: 這麼愛穿便衣 先去偵查隊吧 09/23 08:49
107F:→ aocboy: 應該開放讓警察可以自由掃射,這樣抓通緝犯才會有效率 10/04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