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公親變事主!民眾車禍提告「殺人未遂」
時間Thu Apr 28 10:18:11 2022
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0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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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公親變事主!民眾車禍提告「殺人未遂」 警勸說「沒住院就好」惹議
111-04-27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四十一歲吳姓男子疑似汽車爆胎失控,衝撞行人與機車騎士共三名女性,其中一人彈飛到空中轉圈後撞破擋風玻璃,頭部著地受傷。事後傷者提告殺人未遂,到場處理的高市林園警分局員警卻說「沒住院就好」、「妳們又沒怎樣」,讓被害人很不高興,引發「公親變事主」爭議。
警方調查後,發出澄清稿嚴詞否認員警說過那樣的話,強調「絕無此事」,除了依規定受理,更沒有當事人指控的情事。
高市警方指出,四月廿二日上午約十點八分,吳男駕駛自小客車,沿大寮區大寮路外側車道由西向東直行,疑似右後車輪爆胎失控,先撞擊徒步的謝姓母女,再撞上陳姓機車騎士,雙方均無酒駕,也沒有生命危險,肇事責任歸屬有待鑑定。
事後受傷的三人前往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對吳男提告殺人未遂,警方受理後,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
事後被害人不僅貼文指吳男「沒有一句對不起」、「還若無其事」,更指控員警說「沒住院就好」、「妳們又沒怎樣」的話語,「沒有同理心!」
對此,林園警分局嚴正駁斥指控,強調因交通事故現場照片、現場圖及肇因初判表等資料均未完成,但當事人執意提告,警方依規定受理製作筆錄,等相關交通卷宗完成後,再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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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eff785chen: 殺人未遂 呵 04/28 10:26
2F:推 qwertyuiop93: 久久會遇到一次這種衰事 04/28 10:32
3F:推 piazza9527: 要告公然侮辱也是可以 04/28 10:35
4F:→ dark21: 笑死,殺人未遂 04/28 10:44
5F:推 HW33: 台灣國民是不是要定期上一下法學常識? 04/28 10:48
6F:推 forevernew: 「沒有住院就好」,就算是警察講出來的,我覺得這是 04/28 11:05
7F:→ forevernew: 善意與安慰的說法啊!有問題嗎?是有被害妄想症嗎? 04/28 11:05
8F:推 forevernew: 上新聞就了不起喔!殺人未遂告下去,可以把事故聯單 04/28 11:07
9F:→ forevernew: 收回來嗎?叫派出所開報案證明,保險不用理賠,保險 04/28 11:07
10F:→ forevernew: 公司也爽到了 04/28 11:07
11F:推 snoopyoh1224: 假設是蓄意,這樣還能理賠強制險嗎? 04/28 11:11
12F:推 adoko: 用理賠條款來勸退不說 很多鯛很在乎 04/28 11:16
13F:→ adoko: 同理心:..這樣你可能領不到理賠喔. 04/28 11:18
14F:推 ss87666: 所以你覺得這是故意的對不對,那這不算交通事故囉。 04/28 11:41
15F:推 frzqp3814396: 遇到這種的開案開殺未會怎樣嗎? 04/28 11:46
16F:推 tearrain: 台灣鯛日常,都會自動腦補一些不存在的東西 04/28 11:59
17F:推 ilovesnow: 就算要告妨害性自主也不關警察的事,開案就對了 04/28 12:40
18F:推 TheDivision: 這樣就不是交通事故啊 呵呵 04/28 12:40
19F:→ TheDivision: 反正告啥就民眾 管那麼多幹嘛 哈哈 04/28 12:41
20F:→ gjgj6666: 這樣就不是車禍了捏,金衝崩 04/28 14:23
21F:→ kaplooiewei: 車禍還有保險,一般刑案你就自己吞了笑死 04/28 14:48
22F:推 justempty: 這個叫過失致死未遂啦,哈哈 04/28 16:06
23F:推 chiangchia: 法盲有夠多 04/28 19:26
24F:推 imbester: 直接現場表演插秧 04/28 19:31
25F:推 choufoun: 提告是民眾的權利啊 要告什麼就受理什麼 幹嘛要自己擔責 04/28 19:39
26F:→ choufoun: 任 責任丟給民眾自己擔就好 04/28 19:39
27F:推 cesarezhang: 笑死 04/28 23:41
28F:推 smt3457: 所以員警要怎樣表現才算有同理心? 04/29 03:10
29F:推 hwa6519: 我都民眾要告什麼全OK 你要告對方車子竊盜我一樣照開 反 04/29 05:06
30F:→ hwa6519: 正我只會開發票 04/29 05:06
31F:推 zxcv5361: 最好是可以告公然侮辱啦,毀謗還比較有機會 04/29 11:55
32F:推 phills13: 最喜歡受理這種的,讓他去檢察官那耍白癡 04/29 17:21
33F:噓 keepwild: 殺人未遂?台灣鯛 04/29 21:22
34F:推 wololo: 傷害我都開殺人未遂,管你什麼案通通都開殺人未遂,沒過多 04/30 01:09
35F:→ wololo: 久就不用備勤了,計畫通 04/30 01:09
36F:噓 benz86: 看語氣吧......? 04/30 04:28
37F:推 terence: 哈哈哈哈笑死 05/02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