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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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警員巡邏起爭執 不爽學弟工作態度嗆「廢
時間Wed Apr 27 17:44:4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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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警員巡邏起爭執 不爽學弟工作態度嗆「廢」被告侮辱罪
111-04-27 中國時報陳志賢
前臺北市警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陳姓警員,因為看不慣李姓學弟工作態度散漫,在巡邏勤務時發生口角,陳員當警專實習生面前,打李的安全帽,嗆聲「廢」、「懶」、「要給你十八支很簡單」,李憤而提告,臺北地檢署廿七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陳。
據了解,陳和李二目前都已調離原單位,二人是今年一月十六日凌晨前往明水路巡邏,李載著警專實習生,實習生因好奇新的巡邏用QR Cord,李就把掃描器借給實習生去完成巡邏簽到。
陳認為李不應把工作交給實習生去做,李回嘴「靠北啊」,陳嗆李「最廢」、「懶」、「要給你十八支很簡單(指十八支申誡、警察免職門檻)」。
李事後控告陳涉嫌妨害公務、加重公然侮辱、恐嚇、傷害等罪,驚動派出所長協調,但雙方仍不願和解。
檢察官勘驗陳的密錄器,當時雙方機車都停在路邊,並非執行勤務,雖然陳有打李的安全帽,李沒有受傷,至於陳恐嚇要記申誡部分,李還回話「要弄就去弄」,未見害怕,但因陳罵李廢、懶,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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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edbalon: 李如果真的很懶又很廢呢?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04/27 18:13
2F:→ s921123456: 那可能要解釋廢的定義是什麼 04/27 18:38
3F:噓 qw5980162: 當然 04/27 18:39
4F:→ strellson: 不少人在公務群組被三字經五字經罵過,都沒提告了 04/27 18:40
5F:推 epson1017: 他們不告不代表別人就要放棄提告的權利吧? 04/27 19:03
6F:推 warden: 真的廢怎麼可能實習生是給他帶,這種講話方式八成是仗著 04/27 19:35
7F:→ warden: 自己老結果沒人理他就生氣 04/27 19:35
8F:推 LeeFrank: 18支是三小 不是要17支 04/27 20:33
9F:→ LeeFrank: 27 打錯 04/27 20:33
10F:推 kerbobo: 請各位學長姐勤教的時候記得開秘錄器 笑死 04/27 20:34
11F:推 gjgj6666: 18支申誡=2大過 04/27 20:36
12F:推 funmilk: 學長巡佐不要在活在過去了歐,現在會真的告的 04/27 21:03
13F:→ adoko: 坐等法官認證懶 廢 ….... 04/27 21:21
14F:推 a4567850: 等法院判決 04/27 21:23
15F:→ laup300687: 我就爛 04/27 22:09
16F:推 cesarezhang: 看法院會不會認證 04/27 22:32
17F:→ wizink: 學弟那麼沒觀念 04/27 22:46
18F:→ knightking: 到時法院認證廢,這種學弟到那大家都怕 04/27 23:29
19F:→ Jhan790404: 想知道陳是多「厲害」怎麼還是個警員 04/27 23:39
20F:推 ilovesnow: 摳3a還想給別人18支喔 04/27 23:41
21F:→ WilMyersSD: 法院無罪判決就等於被認證?講這種話出來的人敢笑人家 04/28 10:16
22F:→ WilMyersSD: 爛?你只是跟八卦仔差不多水準而已 04/28 10:16
23F:推 ComfortPTT: 哇各位大學長真的是認真又勤勞呢「奴」 04/28 11:25
24F:推 jason88633: 都不是當事人,沒什麼好評論的..到時候被打臉 04/28 13:15
25F:→ asf78609: 這條不是看法官有沒有認為有貶損人格嗎?是要證明什麼 04/28 19:04
26F:→ asf78609: ……這裡的大家應該是有一些法律知識吧?……是吧? 04/28 19:04
27F:→ w225562003: 好多法盲 04/30 15:21
28F:推 BuildMyDream: 巡佐在群組回主管「謝三小」主管連屁都不敢吭呢 05/01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