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nter5566 (辛普森)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男子帶改造槍枝遇臨檢 囂張亮槍指著員警
時間Mon Dec 20 18:21:54 2021
47歲賴姓男子今年6月間,騎乘懸掛失竊車牌的機車,在桃園市桃園區遇警攔查,被控持
改造槍枝朝員警連續扣板機擊發未果,逃跑時又行竊機車躲避追查,最後在龜山區萬壽路
被警方攔截,賴男還囂張持槍朝警揮舞,被依槍砲、竊盜、殺人未遂、恐嚇危安罪嫌送辦
,由於員警並無看到賴男有拉滑套或扣板機,難認有殺人犯意,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從
重依槍砲罪嫌將他起訴。
賴男於去年8月間透過網路買來槍枝、子彈,今年6月11日先在桃園區泰山街竊走李姓騎士
的車牌,並懸掛在自己的機車上,6月15日早上10點25分,他騎車行經桃園區安東街、鎮
東街口,見蔡姓警員正要上前盤查,掏出預藏手槍朝員警連續扣板機擊發未果,連忙騎車
一路往龜山方向逃,途中又行竊張姓騎士的機車,企圖躲避員警查緝,怎知15分鐘後就在
龜山區被警攔截,他仍囂張持槍朝員警揮舞,被依槍砲、竊盜、殺人未遂、恐嚇危安罪送
辦。
賴男坦承買槍、行竊,也有拉手槍滑套、持槍朝員警揮舞;蔡員證稱,賴男有持槍指著他
,他看到槍就靠旁邊停,沒有看到賴男有拉滑套或扣板機的動作,李員則稱賴男曾用槍指
著他及揮舞。
檢方認為,賴男行為涉犯槍砲、竊盜及恐嚇危安罪,至於殺人未遂部分,李員並無看到賴
男有拉滑套或扣板機動作,難認賴男已著手於殺人行為,因此從重依槍砲罪嫌將他起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7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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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2.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PC_Police/M.1639995716.A.C2B.html
1F:噓 pssjim: 沒內容12/20 18:22
感謝提醒
※ 編輯: dinter5566 (111.82.12.79 臺灣), 12/20/2021 18:23:22
※ 編輯: dinter5566 (111.82.12.79 臺灣), 12/20/2021 18:23:54
2F:推 atgo1207: 被盤查就要開槍 瘋子也太多... 12/20 18:29
3F:噓 wololo: 難認有殺人行為…難道拿槍出來是要繳械嗎 12/20 19:27
4F:噓 shadleheart: 犯嫌扣板機卡彈是不是也說因子彈並未擊發 12/20 19:30
5F:→ shadleheart: 難認有殺人行為 12/20 19:30
6F:噓 s5048218: 賴男坦承買槍、行竊,也有拉手槍滑套 12/20 19:40
7F:→ s5048218: 他不是都自白了嗎 12/20 19:40
8F:噓 qw5980162: 誰叫李員說沒看到有拉或扣扳機的動作 12/20 19:55
9F:→ sheen119: 李員誠實說沒看到很好啊,亂講才能定罪是有比較好唷... 12/20 21:49
10F:推 atgo1207: 槍拿出來就找掩蔽了 誰還傻傻看他拉滑套對你開槍 12/20 22:02
11F:推 ilovesnow: 改天槍擊犯都說沒拉滑套 12/20 22:11
12F:→ adoko: 那如果先還擊就GG了 12/20 22:58
13F:推 facebookig: 希望檢察官出門平平安安不要遇到神經病 12/20 23:18
14F:噓 kloz: 阿不就剛好這位學長祖先有保佑卡彈沒有擊發?這樣還難忍有 12/20 23:23
15F:→ kloz: 殺人行為啊?一定要擊發才算著手?台灣有沒有會挺警察的檢 12/20 23:23
16F:→ kloz: 察官啊?我說的是挺基層那種,不是交陪應酬那種 12/20 23:23
17F:噓 foreveris520: 很扯 12/20 23:54
18F:推 OutOfTheBlue: 持槍對警揮舞,找遮蔽都來不及了…誰會去看那些細 12/21 00:05
19F:→ OutOfTheBlue: 節… 12/21 00:05
20F:噓 warden: 這個檢察官就不要以後走在路上遇到這個人 12/21 00:29
21F:噓 tony870414: 原來也是善良之槍 12/21 02:48
22F:→ david213: 誰知道那把槍是不是已經上膛 等到扣扳機就來不及了 12/21 09:07
23F:噓 lovesm8627: 看到槍都拿出來了還不躲,還得親眼看有沒有扣板機? 12/21 11:14
24F:→ lovesm8627: 檢察官你示範一次給我們看好惹 12/21 11:14
25F:推 godohmy: 起訴而已大家怎麼這麼激動呢~法院還能變更的呀^^ 12/21 14:44
26F:噓 ComfortPTT: 司法奇蹟 12/21 21:55
27F:噓 oNEYMARo: 當然都知道法院還能變更,問題是一開始的偵查到起訴, 12/22 00:39
28F:→ oNEYMARo: 檢察官對於事實的認定就有問題了啊 12/22 00:39
29F:→ oNEYMARo: 我們亂開單取締民眾違規,然後民眾生氣,我們說,您不 12/22 00:40
30F:→ oNEYMARo: 用這麼激動,監理站跟行政庭都能變更唷 12/22 00:40
31F:→ sharkhead: 學長沒開掉他真可惜 12/22 06:42
32F:噓 Giancar1o: 這樣還不開喔 12/22 17:33
33F:噓 cesarezhang: 台灣警察真的可憐,對方都拿槍出來了,法院還在玩文 12/24 07:22
34F:→ cesarezhang: 字遊戲 12/24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