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ynn889 (還敢逼車阿四輪)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高雄輕熟女被警攔查 酒測超標致歉「燒酒
時間Wed Sep 22 00:27:53 2021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6083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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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高雄輕熟女被警攔查 酒測超標致歉「燒酒雞酒加太多」
高雄30歲劉姓輕熟女騎車沒戴口罩還有安全帽,被警方攔下後精神恍惚,全身散發濃濃酒
氣,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74毫克;劉一見酒測值超標,秋節連假剛開始就吃上刑責,
急著向員警致歉「對不起」、「燒酒雞酒加太多」,全案經警詢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
辦。
中秋假期高雄市警局規畫專案酒駕勤務,以多點式路檢提升見警率及取締酒駕強度;其中
餐酒館、酒吧林立的新興分局、苓雅分局,從16日至今,分別查獲12件、6件,人口密集
、屬文教區的三民二分局,專案期間也有4件酒駕,轄區單純的鹽埕、鼓山兩分局,酒駕
攔查也分別有3件、4件取締件數,宣示執法決心。
劉女19日深夜在友人家聚餐,卻心存僥倖騎車返家,因未戴安全帽、口罩被苓雅分局凱旋
路派出所員警攔下,身上散發濃濃酒味,面對警方詢問語無倫次,驚覺酒測值超標後,才
急著向員警求饒「對不起」;劉女坦承,因為中秋節連假跑去朋友家聚餐,只是燒酒雞「
酒加比較多」,才喝多了。
另名22歲黃姓大學生,昨天晚間和好友出去喝酒,聚餐結束後貪圖方便騎車返回住處,結
果因為車燈未開被警方盯上,黃男眼神飄散,警方懷疑喝酒騎車,一經酒測果然超標,每
公升酒精含量達.056毫克,當場被上銬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佳節未過吃上酒駕罰單,黃男
當場酒醒直呼「以後不敢了」。
警方統計今年1月至今全市交通死亡事故,共有130件造成131人喪命,其中酒駕肇事致死
共8件、8人,由於中秋有4天連假,家人團圓歡聚時難免飲酒助興,因此高雄市警局規畫
「秋節防制酒駕專案」,從16日傍晚6時許持續至明晚間6時,連續7天針對酒後駕車及危
險駕駛執行取締及防制任務。
警方表示,各分局轄區狀況不同,在兼顧防疫下依狀況採多點式路檢,提升見警率和取締
酒後駕車強度,雖然秋節連假至今天結束,但22日專案尾端仍會加強執法,強力取締酒駕
,呼籲民眾飲酒後不要心存僥倖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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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酒駕
近期遇到一個人跑過來說要領車
問他要找哪個單位也說不清
(因為大樓內有好幾個警察機關,有派出所、有交通隊、有分局Blahblah,所以我也不知
道他要找哪邊)
他後來給我看一個單子(派出所的)
我只注意到上面寫酒測值0.55,然後就被扣車了(好像是當天早上酒駕被移送,晚上過來
要領車)
後來叫他自己去找那個單位問
想請問各位阿SIR,遇到酒駕要領車,是要罰單繳完才能領嗎?還是說看單位?
看法規上面沒有明定那麼細
按道交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
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一、酒精濃
度超過規定標準。
而且不是會被吊扣駕照嗎?怎麼還可以過來領車?
如果可以直接當場和他說結論,就不用再轉一手麻煩阿sir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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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57.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PC_Police/M.1632241677.A.E9B.html
1F:噓 overoverb: 問那麼多幹嘛 google一下就有的問題 伸手牌?09/22 00:38
我有看到台北市政府的公告
但還是不清楚分辨方式
其中一條說
繳納罰款收據(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院者-免付):其分期繳納案件,應全部繳完始可領車,
惟初犯者於繳納第一期款項後即可領回。
那我要怎麼分辨他是移送法院回來、初犯、累犯?
※ 編輯: elynn889 (223.140.157.35 臺灣), 09/22/2021 00:45:36
2F:噓 jeff0131: 請問你一天要洗幾篇啊09/22 00:44
3F:噓 kuroobi: 怎樣才能領車都跟你無關,看他該找哪個單位就讓他去那個 09/22 00:48
4F:→ kuroobi: 單位 09/22 00:48
好吧
因為這個地方很多單位管轄
有些人沒帶單子,我也不知道他要找哪個單位,想說如果可以分辨的話,就不用麻煩阿SI
R跑好幾趟了 :(
5F:噓 overoverb: 分辨幹嘛09/22 00:50
※ 編輯: elynn889 (223.140.157.35 臺灣), 09/22/2021 00:52:24
6F:噓 domingo50312: 找一堆理由發廢文快去唸書好嗎09/22 01:04
目前讀到法學知識(法律篇)了
7F:噓 sam52307: 阿SIR 09/22 01:12
※ 編輯: elynn889 (223.140.157.35 臺灣), 09/22/2021 01:22:10
8F:推 GarySu1104: 大家好兇喔09/22 01:41
9F:噓 shadleheart: 有人就算有駕照也會飆車啊 餵狗很難?09/22 02:00
10F:推 facebookig: 樓上都好兇,問個問題也不行?09/22 03:55
11F:推 OutOfTheBlue: 你不是警職,沒必要了解,因為你也沒辦法查詢。請 09/22 04:53
12F:→ OutOfTheBlue: 當事人找開單的單位問就好了09/22 04:53
瞭解了,謝謝
※ 編輯: elynn889 (223.140.157.35 臺灣), 09/22/2021 05:22:01
14F:→ PKmos: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09/22 05:47
15F:→ PKmos: 大抵上,有被移送就不用繳完罰單再領,沒有移送就要繳完或 09/22 05:49
16F:→ PKmos: 初犯分期第一期繳完才可以領 09/22 05:49
17F:→ PKmos: 僅供參考,實際依警局說明為準 09/22 05:49
18F:推 AntiCompete: 一堆不是警察的在那邊裝警察兇 09/22 07:29
19F:噓 tony870414: 這ID先給個尊重 09/22 08:17
20F:→ kspp0903: 違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就是繳完罰鍰拿收據去 09/22 08:19
21F:→ kspp0903: 領車,違反刑法第185-3條就是當場請其他人領走,或是先 09/22 08:19
22F:→ kspp0903: 扣回去請其他人來領 09/22 08:19
23F:→ park00849: 連洗兩篇是怎樣 09/22 08:32
24F:推 jeff785chen: 假警察說別人都假警察 真是可笑 09/22 09:21
25F:推 love110257: 樓上,其實她不會假啊,仇警仇成這樣很明顯就不是警 09/22 14:16
26F:→ love110257: 察了 09/22 14:16
27F:噓 lxa699: 某樓自己打臉誒 這嗜好真特別 嘻嘻 09/22 18:13
28F:噓 heart0606: 警察的業務輪不到你管!這幾天自我升格鍵盤專業醫師後 09/22 20:27
29F:→ heart0606: ,現在又要自我升格為執法人員?你只是保全,管的跟海 09/22 20:27
30F:→ heart0606: 巡一樣寬! 09/22 20:27
31F:噓 escape54321: 889你又不考警察知道這麼多幹嘛 09/22 20:38
32F:噓 jeff0131: 聽說有很多人在路權社團經常發文酸警察,請問您認同嗎? 09/23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