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tin110287 (廢文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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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行車糾紛壓到員警腳遭告 肇逃部分不起訴
時間Thu May 6 19:28:03 2021
行車糾紛壓到員警腳遭告 肇逃部分不起訴
https://www.google.com.tw/amp/s/www.cna.com.tw/amp/news/asoc/202105060321.aspx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6日電)有網友爆料與桃園某員警發生行車糾紛,卻遭提告肇事逃
逸,認為警方「懲罰百姓」。桃園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黃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
,肇逃部分不起訴;警方表示,尊重司法調查。
有網友日前在PPT爆料,去年6月間行駛桃園一條窄巷時,為了讓車靠邊停,卻被桃園某莊
姓員警要求駛離,他在移動過程中遭員警指控車輪壓到員警的腳,員警期間態度很差、說
詞反覆,原本要和解最後卻又提告,還多告了完全沒有發生的肇事逃逸,「這警察根本就
是想懲罰百姓」。
由於日前曾發生音樂女老師詹慧玲指控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員警不當盤查案,這則爆料也
引起網友關注。此案判決已在日前出爐,桃園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決黃男拘役10日
,可易科罰金,黃男所涉肇事逃逸部分為不起訴處分;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今天表
示,莊員是基於維護自身權益主張,分局予以尊重,也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去年6月6日上午11時20分許,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桃園
市桃園區建新街時,因對向車輛跨越中線行駛、佔據他的行駛車道,因此停等避讓,導致
後方車流壅塞。
判決書指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桃園交通中隊莊姓警員行經時見狀,上前示
意黃男開窗,要與他確認情況,黃男在未開窗、與莊姓員警對話的情況下,貿然起駛前行
,車輪因此壓過莊姓員警左腳,導致莊員左側足部有挫傷。
判決書指出,黃男在起駛前應注意情況,並無任何不能注意之情形,卻因疏未注意造成員
警受傷,且肇事後未即時停車,反而持續駕車前行,直至莊員騎警用車鳴笛追上才減速並
靠邊停車。
案經莊員持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桃園地檢署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
認為,黃男的過失行為與告訴人所受傷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且至今並未和解,依過失傷
害罪,簡易判決黃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黃男所涉肇事逃逸部分,另為不起訴之處分
。(編輯:張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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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解掉的事情
何必動用到刑事司法資源?
還是刑事附民會拿的比和解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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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PC_Police/M.1620300485.A.CE4.html
2F:推 jaggur: 沒穿制服的話 我還以為是哪間宮廟的05/06 20:26
3F:→ umaga1: 這一聽沒吃過羹 05/06 21:03
4F:→ umaga1: 定05/06 21:03
5F:推 kaichi0710: 看完影片,真的無法挺05/06 21:33
7F:→ longlydreami: 人家不是故意的啦 桃園不要這麼硬好不好 05/06 21:47
8F:推 tommy134075: 員警先移送監察院05/06 22:40
9F:噓 Wang5566: 幹!壓到別人腳道歉就好?後續掛號給醫生診療費用不用05/06 23:14
10F:→ Wang5566: 幫忙出?按民眾的邏輯我以後開車撞到行人道歉就好。05/06 23:14
11F:噓 Wang5566: 上面說不要那麼硬好不好的鄉民,你以後被別人開車撞到 05/06 23:16
12F:→ Wang5566: 壓到腳也不要對別人這麼硬,人家都道歉了你是在生氣什05/06 23:16
13F:→ Wang5566: 麼?05/06 23:16
他這個應該有公傷還有保險金之類的好幾筆錢可以請
還有為什麼不試著和解看看硬要告人家刑事?
14F:推 Ernie1201: 過失傷害法官就判拘役啊 整天靠北要依法的人可以閉嘴了05/06 23:18
15F:→ Ernie1201: 不然去罵法官啊05/06 23:18
16F:推 umaga1: 這件我是覺得很扯啦 人家都好好講要道歉賠償了05/07 00:30
老實講看行車紀錄器感覺應該是警察要伸腳穩定機車但為什麼偏偏要伸在別人汽車車輪旁
邊的
那隻(左)腳?警察自己就沒過失?
還有車主要注意車前狀況而且該視角應該不可能看到對方的腳在車輪下這樣算過失?
17F:→ stu020100: 可以和解為啥要告是什麼意思05/07 00:30
告訴乃論的東西當事人能和解掉的話就不用動用到司法資源
18F:推 umaga1: 路上隨便都馬遇到一堆亂嗆的8+9 遇到這種的也比照辦理05/07 00:32
19F:→ umaga1: 不要被人家說警察只會說吃軟柿子 05/07 00:33
20F:→ umaga1: 還是遇到比較兇的就縮了? 希望不要這樣 會被看不起 05/07 00:33
21F:→ lovetwbbs: 當事人要不要提告關你們什麼事?為什麼不能跔H 05/07 00:43
22F:推 lwswjs: 活該 害群之馬 05/07 01:21
※ 編輯: martin110287 (114.27.99.77 臺灣), 05/07/2021 01:30:57
23F:→ taipoo: 現在的警官真恐怖 05/07 04:07
24F:→ longlydreami: 重點是自己伸腳在人家車輪前面這本身就很有問題吧 05/07 05:13
25F:→ longlydreami: 這和之前檢察官被臨檢卻突然擋在檢察官前面有87分像 05/07 05:16
26F:→ longlydreami: 還說檢察官襲警 重點人家根本沒有主觀犯意好嗎 05/07 05:16
27F:→ longlydreami: 不可否認有些員警攔查也是會故意把腳伸到輪胎前 05/07 05:18
28F:→ longlydreami: 這種執勤技巧及方式也是呵呵 05/07 05:19
29F:→ longlydreami: 提告固然為個人權益 但態度也很重要 05/07 05:22
30F:→ longlydreami: 民眾都已就已經好好溝通了 還在那邊擺出一副死樣子 05/07 05:23
31F:→ longlydreami: 真的就不要怪為什麼民眾會看不起 05/07 05:24
32F:推 chiayun: 只能說他提告也是他的權益,檢察署與法院也依法受理與作 05/07 06:44
33F:→ chiayun: 出調查、判決。態度與執勤技巧先不論,但是被壓到是真的 05/07 06:44
34F:→ chiayun: 會覺得不舒服沒錯。 05/07 06:44
35F:推 amber713012: 丟臉... 05/07 09:44
36F:推 jim810703: 他的嘴臉真的比89更89 05/07 09:47
37F:→ samnpc: 法院判決都出來了,討論過失有意義嗎,提訴訟就個人權利, 05/07 10:11
38F:推 yoyogirlx: 雖然訴訟是個人權利 但這口氣給人的觀感真的不好...... 05/07 13:24
40F:→ sheen119: 下次哪個肇事主因來提告我應該放這些鄉民留言給他看,叫 05/08 05:49
41F:→ sheen119: 被告好好道歉就好,你 個屁! 05/08 05:49
42F:推 cyy90143: 笑死 這個嘴臉 看完某樓又是更好笑了 05/09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