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Kitten (no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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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警署猛盯拾得物業務 偵查佐疑壓力大沿路
時間Thu Mar 25 16:16:56 2021
chinatimes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325003010-260402?chdtv
警署猛盯拾得物業務 偵查佐疑壓力大沿路丟證件搞失蹤
14:262021/03/25 中時 戴上容
網紅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案後,警政署下令政風單位到新北市警局所屬16個分局徹查刑大督
導贓物、拾得物業務,新北某分局拾得物承辦人在23日督導當天失蹤,24日晚間警分局在
桃園超商找到人,該警坦言因頻繁業務檢查,壓力大才想靜靜;警方證實,已安撫其情緒
並補辦請假手續。
警政署下令政風單位,近日落實贓證物保管、確保案件安全的名義,實施各分局、刑大等
單位贓物、拾得物檢查,名為「聯合機動風紀督導(和風專案)」,要求警員自行打開抽
屜供檢查,基層同仁強烈抱怨「根本把自己人當賊」,嚴重打擊基層士氣。
23日政風單位3度來到新北市某分局偵查隊督導,承辦人竟不在座位上,撥打手機也關機
,分局長要求偵查隊盡速找到承辦人,同時通知該名承辦人偵查佐的妻子,妻子拿出丈夫
的留下的悲傷訊息後哭得不成人形,新北市警局傾盡全力找人。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名偵查佐當天到班後,8時許獨自搭乘捷運離去,步行過橋到北
市,下橋後沿路丟棄悠遊卡、提款卡等物,行經北市某派出所門口時,怒將服務證丟向值
班台,幸好有女子將該警沿路丟棄物品交還給警方。
該偵查佐在北市街頭遊蕩3小時後,步行回新北市,行經土城、鶯歌,並到土城永福岩上
香祈福,最後來到新北鶯歌區與桃園市龜山區交界處,24日搭車前往桃園市中壢,並在中
壢某便利超商店內呆坐,警方動員南下找人,並在晚上10時許將人帶回偵查隊。
據悉,該警情緒低落,警方先讓其休假,目前已完成補請假程序,該警也向其分局長官保
證,絕不會涉犯業務侵占等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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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octurne821: 各位學起來了嗎? 03/25 16:19
2F:推 zxc90147: 調警備隊了 嗯 這招很厲害 03/25 16:48
3F:推 WilMyersSD: 哪招? 03/25 16:56
4F:推 gjgj6666: 還蠻屌的 03/25 17:03
5F:推 louis8852: 好慘 03/25 17:43
6F:推 hwa6519: 可憐 辛苦了 03/25 17:45
7F:推 fireforce: 到底怎麼檢查的啊 搞到崩潰也太慘 03/25 18:01
8F:推 iamadoctor: 不過拾得物業務真的很崩潰 還有隊長會要業務承辦人也 03/25 18:58
9F:→ iamadoctor: 想辦法跟外勤小隊一起東績效更扯 03/25 18:58
10F:推 workandrelax: 我們這邊的拾得物搞到比普通刑案還複雜 03/25 18:59
11F:→ workandrelax: 發還要值班手簽、主管蓋章背書 03/25 19:00
12F:→ workandrelax: 作官的真的專業出嘴,拿石頭砸基層的腳 03/25 19:02
13F:推 redbalon: 拾得物是一種收民眾撿來垃圾的業務。 03/25 20:33
14F:→ jerry1919: 我都想問到底那些人怎麼有辦法撿這麼多東西 03/25 20:55
15F:推 running9977: 上次民眾很興奮撿包包來 親手打開後只有衣服那個失 03/25 20:55
16F:→ running9977: 落的嘴臉印象深刻 03/25 20:55
17F:→ jerry1919: 還有錢 03/25 20:55
18F:→ adoko: 六個月後通通歸國庫 看誰想撿啊 03/25 21:29
19F:→ adoko: 撿來先一律列侵占嫌疑人 看誰想撿啊 03/25 21:31
20F:→ bsjimmy: 感覺這真的有崩潰到 拍拍 03/25 22:24
21F:噓 jordonmi: 在車站 市區的派出所真的很多人愛撿垃圾來 03/25 22:35
22F:推 TheDivision: 暗黑心法 03/25 23:00
23F:推 love110257: 最賭爛是百貨公司一次屯一個月給妳送來2-30份的拾得 03/25 23:02
24F:→ love110257: 物 03/25 23:02
25F:推 pinksparrow: 菜市場的管理處也很會積拾得物一次送來 03/25 23:26
26F:推 fatcop: 不懂明明是個案手腳不乾淨,搞的大家都手腳不乾淨一樣 03/26 00:12
27F:推 talkdiary: 查爆基層不是最好用的策進作為嗎?這時候又沒有熱心民 03/26 00:35
28F:→ talkdiary: 眾來關心一下警界制度了? 03/26 00:35
29F:→ hydra24018: 餐盒雨傘礦泉水瓶什麼都送來過... 03/26 03:31
30F:噓 s88163: 遇過有人撿個背包,裡面只有一盒吃一半的炒米粉 03/26 03:35
31F:推 taipoo: 警察政風與紀律看來真的很有問題 03/26 04:57
32F:→ AntiCompete: 明明只是個案?? 03/26 07:27
33F:→ AntiCompete: 不查怎麼知道是不是個案,都馬你在講 03/26 07:28
34F:→ talkdiary: 沒錯,長官就是跟熱心民眾一樣的思維,查爆就對了 03/26 09:10
35F:推 AntiCompete: 偷查民眾個資也是個案? 03/26 09:41
36F:→ AntiCompete: 花式護航 03/26 09:41
37F:噓 shadleheart: 仇警仔好了啦 不是個案你說了算啦好不好 等你當官徹 03/26 09:45
38F:→ shadleheart: 查啊 03/26 09:45
39F:推 fatcop: 好啦好啦 教父都會性侵小男孩,學校老師都是狼師,法官都 03/26 10:13
40F:→ fatcop: 會關說、總統都貪污,通通查起來,不查怎麼知不知道是不是 03/26 10:13
41F:→ fatcop: 個案 03/26 10:13
42F:推 gjgj6666: 連服務證都沒有的講得好像比警現職還懂,哪來的自信XD 03/26 10:21
43F:推 smt3457: 不是不能收易腐敗的食物嗎? 03/26 10:48
44F:推 AntiCompete: 可惜有服務證連基礎法律都搞不懂,時間都拿來學話術 03/26 11:11
45F:→ AntiCompete: 護不下去只能做人身攻擊了是嗎? 03/26 11:12
46F:推 gjgj6666: 你484忘了自己酒駕那篇被狠狠打臉過了? 03/26 11:27
47F:→ gjgj6666: 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XD 03/26 11:27
48F:→ gjgj6666: 講基礎法學,你去逛書店,有去拿本法學緒論翻開來看過 03/26 11:31
49F:→ gjgj6666: 嗎XD 03/26 11:31
50F:推 AntiCompete: 哈哈,所以你有打開看過嗎?你警特的話我信,警專的話 03/26 11:34
51F:→ AntiCompete: 我懷疑 03/26 11:34
52F:推 gjgj6666: 你484連有這本書都不知道,只好搞分化轉移話題阿? 03/26 11:38
53F:→ gjgj6666: 之前給你建議,你連警專都不敢考,怎麼好意思嘴警專 03/26 11:39
54F:推 farmerA: 笑死,半瓶水都不到響到一個不行。 03/26 12:25
55F:→ HeyJayK: 建議去車版帶更多仇警過來,把警察改變成你喜歡的形狀 03/26 12:27
57F:→ nocturne821: 感謝多年關懷身心障礙及毒品人口的經驗,讓我學到要 03/26 12:28
58F:→ nocturne821: 怎麼調適了 03/26 12:28
59F:→ talkdiary: 偷查個資不是個案難道是普遍?什麼時候熱心民眾做過警 03/26 13:21
60F:→ talkdiary: 界的精確統計了,比警政署還先進,署長趕快出來接受鍵 03/26 13:21
61F:→ talkdiary: 議員盤質詢啊!還是有人以為看了幾篇新聞就瞭如指掌了 03/26 13:21
62F:推 sfie: 已經把仇警仔封鎖的我感覺愉悅XD當拾得物承辦人真的很麻煩 03/26 16:06
63F:→ sfie: ,之前500以下放派出所的時候都要爆倉了 03/26 16:06
64F:推 love110257: 真的很討厭受理拾得物,要印一堆東西,然後民眾真的 03/26 16:58
65F:→ love110257: 很會撿垃圾,一顆60塊的普通印章到底撿來幹嘛?誰掉 03/26 16:58
66F:→ love110257: 了這種便宜印章會來派出所找啦 03/26 16:58
67F:→ talkdiary: 遇過最哭的是大人帶小小孩撿一塊錢來要機會教育,那還 03/26 17:26
68F:→ talkdiary: 是在修民法500塊以下之前,做卷成本遠超拾得物價值 03/26 17:27
69F:推 nocturne821: 酒駕犯當行政院發言人、殺人犯當司改委員,沒毛病啊 03/26 18:58
70F:→ nocturne821: 各位 03/26 18:58
71F:噓 ImMyFriend: 垃圾業務 垃圾主管 垃圾承辦人 垃圾刑大 03/26 21:38
72F:→ ninichen128: 民法的業務 推給警察辦理 而且還設刑事組偵查隊 本 03/26 22:14
73F:→ ninichen128: 身就很詭異 感覺設置在行政組比較恰當 最好是回歸一 03/26 22:14
74F:→ ninichen128: 般區公所... 03/26 22:14
75F:噓 s88163: 民眾已經巨嬰化了,要改是改不掉的 03/27 00:04
76F:噓 kevin7771210: 這就跟A3車禍保險公司擺爛丟給警察處理是一樣的 03/29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