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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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高雄從警廿六年巡佐看上毒蟲女友毀一切 G
時間Tue Dec 29 06:53:18 2020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127894?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5_pulldownmenu_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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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高雄從警廿六年巡佐看上毒蟲女友毀一切 下場GG了
109-12-28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從警廿六年的高雄新興分局巡佐趙慶鋒,遭控去年五月涉非法搜索毒犯住處,更疑看上毒犯女友而藉機邀約開房發生性行為;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他認罪,今下午依犯非法搜索罪判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一年四月、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判八年,不得罰金部分合併八年十月。可上訴。
四十七歲趙慶鋒本月中請求以五十萬至八十萬元交保,讓他把後續事情處理好,以安心入監服刑,合議庭認為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本月廿一日起延押二個月;趙今天放棄聽判,並未到庭。
檢方指控,趙慶鋒承辦一起毒品案件欲追查共犯,去年五月八日率隊到苓雅區某民宅外守候,攔查一人涉持海洛因後,正巧有人出來,他便要求交出鑰匙,入屋再搜出海洛因、一粒眠及安毒,事後再要求屋內二嫌簽自願搜索同意書,並製作不實扣押筆錄依毒品罪嫌送辦。
趙慶鋒當時進屋看見洪姓嫌犯的女友頗具姿色,當天事後私下接觸,要求她配合追查其餘共犯,就騎車載她出去,並稱「有我協助妳才不用驗尿」,卻載去暗巷趁機從後擁抱、伸進衣內亂摸,詢問是否願意約會。
同月十四日下午,洪嫌女友收到別案的傳票向趙慶鋒詢問,趙利用權限登入警政署系統查詢後,跟她約在外碰面,除了洩漏資料,更載她去前金區的賓館,進房對她親吻擁抱,但遭斷然拒絕,趙於是約改天去泡溫泉;同月廿二日,趙先透露會再前往她租處查毒,要她將「上衣(即毒品暗語)」收走,不過實際上並未去查緝,又再邀廿五日一起去泡溫泉,洪嫌女友爽約。
同月廿八日趙慶鋒應洪嫌女友要求查詢前男友服刑刑期滿日,約在外面,趙伸手亂摸要求性交遭拒絕,之後卅一日約開房仍遭爽約,趙一氣之下,六月一日前往她租處嗆「因為你一直放管(福佬話指爽約),才會過來教訓」,但洪的女友僅願碰面,堅拒性交。
趙慶鋒審理期間承認犯行,合議庭痛批,他身為資深警察,應謹守法律規範,恪守執法的公正,卻用非法搜索偵查犯罪,更貪圖女子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害警察人員清廉、正義形象,考量他跟女子達成和解,從警廿六年對社會治安仍有一定貢獻,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六月徒刑,其餘二罪不得罰金須執行八年十月,另宣告褫奪公權五年。
遭毒品罪法辦的洪姓男子,一審被判八月徒刑,但二審認定趙慶鋒強行要求洪嫌的友人提供鑰匙、擅闖屋內,屬違法搜索,搜出的毒品、採集尿液都無證據力,改判洪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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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utout5566: 判超重 真滴慘 12/29 09:52
2F:推 rty4455: 結果還是沒有得手啊 賠掉自己 到底有多慘 12/29 10:03
3F:→ laup300687: 這鮑魚有毒 12/29 11:13
4F:噓 apie: 不知道女的要什麼當然把不到啊......超魯 12/29 11:37
5F:推 starbucks16: 慘 12/29 12:18
6F:推 luciful3: 要愛惜自己 12/29 13:58
7F:→ adoko: 反觀警官都推倒還平安了 12/29 14:11
8F:推 rd1210: 女毒蟲妹子太正,凍未條啦! 12/29 14:20
9F:→ ss87666: 反觀 12/29 18:23
10F:推 ZoranGragic: 笑死 想吃糖果妹吃不到 12/30 17:41
11F:噓 oNEYMARo: 標準的偷雞不成蝕把米,洪嫌最後改判無罪,結果自己被判 12/31 00:25
12F:→ oNEYMARo: 八年,我說真的啦,違法搜索就算了,還硬要假藉職務權 12/31 00:26
13F:→ oNEYMARo: 勢要求性交真的沒必要,這麼缺不會花錢去開? 12/31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