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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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老母不識字代她報案簽名 女派出所長遭法
時間Sun Oct 18 12:30:46 2020
新聞網址: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7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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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老母不識字代她報案簽名 女派出所長遭法辦
109-10-18 記者:李明軒
高雄林園警分局一名吳姓女派出所所長,因高齡七十五歲的老母親手機遺失且不識字,女所長為便宜行事,竟代媽媽報案、簽名,此事日前遭人檢舉,女所長也被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高雄市警局指出,此事發生於去年,但警方直到上月才接獲檢舉,已約談任職於林園分局忠義派出所的女所長,並依法函送,若將來檢方起訴,也會依規懲處。
不過,女所長被約談時喊冤,指母親雖不識字,但有「口頭委託」她代為報案、作筆錄及簽名,老母也挺身為女兒作證,證實女所長的說法。但警方認定彼此雖有口頭委託,但沒有書面委託書,就算不識字,仍可蓋印章、手印等為證,因此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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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tgo1207: 受理的學長是不是也會被拖下水... 10/18 12:39
2F:推 ss87666: 我猜 應該是女兒簽媽媽名字(?才被辦吧,新聞寫的不清 10/18 12:50
3F:→ ss87666: 不楚 10/18 12:50
4F:噓 qw5980162: 看新聞這樣這件也不起訴處分 10/18 12:53
5F:推 c44304: 這還好吧... 10/18 13:09
6F:→ laup300687: 所以是女所長的老母? 10/18 13:17
7F:→ laup300687: 我猜一定是同事檢舉的啊!而且是剛調走的 10/18 13:19
8F:推 p14pp1414: 偽造文書也要看有沒有損害到當事人權益吧。沒法認定那 10/18 13:45
9F:→ p14pp1414: 只能移送 10/18 13:45
10F:噓 chiangchia: 偽造文書的要件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吧? 10/18 15:24
11F:噓 warden: 什麼鬼... 10/18 18:21
12F:→ oxoxxoxo: 到底是多有心要弄… 10/18 19:19
13F:推 b7061334: 這根本連移送都很牽強 10/18 21:03
14F:→ jr00725016: 自己的媽媽……這也要辦喔 10/18 21:57
15F:推 redbalon: 叫媽媽畫圈圈加蓋大拇指就好啦。 10/18 23:14
16F:→ w225562003: 還好吧,這也能衝康=_= 10/19 01:00
17F:→ adoko: 官 場 現 形 記 10/19 01:09
18F:推 cottonoff: 說實在的遺失證明可以幹嘛?除非那隻手機有保險 10/19 09:46
19F:推 facebookig: 會被檢舉應該是機車主管 10/19 12:00
20F:→ sfie: 這種也能被報? 10/19 12:34
21F:→ bsjimmy: 這絕對是被搞 10/20 11:44
22F:推 hat13201: 硬要弄? 10/20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