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警察傳「勤務分配表」應付女友查勤 繳十
時間Fri Aug 28 12:19:19 2020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16419?from=udn-related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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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警察傳「勤務分配表」應付女友查勤 繳十萬判緩刑
109-08-28 聯合報 / 記者王聖藜/臺北即時報導
臺北市警文山二分局凌姓員警偷拍民眾個資、勤務分配表以LINE傳出,臺北地檢署起訴他
;凌向法官坦承犯行,臺北地院審理,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他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
刑二年,向公庫支付十萬元。可上訴。
凌警傳輸的資料不少,包括五名民眾年籍資料、前科素行,一名民眾年籍資料、戶役政照
片、身分證影本以及車籍資料,也傳派出所的勤務分配表;檢方偵辦時,凌稱,是為應付
女友查勤才拍的,他偵查中認罪,審理也認罪。
判決書指出,凌違法使用臺北市警察局的「警政知識聯網」查個資,因此,他同時觸犯公
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文書、準文書罪、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職務上所掌之準
公文書罪,依法從一重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
據了解,凌姓員警為文山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員,利用服勤之際,將因公知悉、或應秘密
的資料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給林姓、紀姓二名友人,文山二分局接獲檢舉,調查後將凌函
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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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oe41: 警員?嚴懲! 08/28 12:41
2F:推 t88965: 緩刑還有工作,沒有嚴懲了啦 08/28 13:20
3F:推 shellhelix: 誰檢舉的? 08/28 13:53
4F:→ adoko: 警察女友一天十通電話查勤才猛 08/28 14:50
5F:推 jaggur: 拍勤務表跟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有什麼關係? 08/28 15:07
6F:推 cottonoff: 我猜啦查戶役政所要登打的用途查詢 08/28 15:21
7F:推 kyowang: 總覺得不單純 08/28 19:27
8F:推 chunzheng: 前面一個當官的殺人未遂判刑兩年,這個警員外流個資判 08/28 19:51
9F:→ chunzheng: 刑一年兩個月,很輕了啦! 08/28 19:51
10F:推 Kent76435208: 我們來看看性侵犯 08/29 01:03
11F:推 LeeFrank: 這個姓沒幾個 馬上就知道是誰了吧... 08/29 01:25
12F:→ ashin0824: ... 08/29 02:02
13F:推 polo7552: 109年訴字614號 08/29 05:32
14F:推 eric455156: 如果不得已要傳,最好還是去識別化,或是稍微遮一下 08/29 09:28
15F:→ adoko: 年輕人傳給兩個妹子也是不簡單... 08/29 09:53
16F:推 a4567850: 勤務表外人看得懂嗎 08/30 15:08
17F:推 ttttt13: 法官也仇官?警察當傻了... 08/30 15:46
18F:推 zxc90147: 要傳也不會先把勤務表上姓名、勤務類型碼一下 白癡嗎 10/08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