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keney (阿干)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人事條例31條疑問?
時間Sat Jul 18 23:45:04 2020
問一個冷門問題: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31條7款「犯第二款及第三款以外之罪,經通緝逾六個月未撤銷通緝。
」應予以免職。
有沒有一種可能,警察人員自己不知卡案(被提告),未收到通知書或傳票或未被拘提,因
而未到案,遭通緝,不幸又未被任何人通知,超過6個月後才知悉被通緝,真的會被免職
處分嗎?這種情形有可能發生嗎?還是說警察人員被通緝後,主管機關會收到通知,而單
位主管會通知當事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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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soumoo1988: 分局督察組、警察局督察室、警政署督察科:你當我平 07/19 00:05
2F:→ tsoumoo1988: 常都在睡覺? 07/19 00:05
3F:推 eateate04: 不是在睡嗎? 07/19 00:57
4F:推 b7061334: 有可能阿 07/19 01:39
5F:→ adoko: 督察組會定期掃員警涉案 服務周全 07/19 02:31
6F:→ ilovesnow: 連你沒駕照都會被抓出來,這就不要擔心了 07/19 12:44
7F:→ wait315: 拘票一出來就一堆人緊張了 07/19 13:48
8F:→ arin9713: 有警紀檢測,月自檢跟季檢,發生上述機率太低了。 07/19 14:52
9F:推 choufoun: 別擔心 就算你不知道自己被函送了 督察會提醒你已遭列 07/19 17:23
10F:→ choufoun: 管 07/19 17:23
11F:推 DEARMARIO: 幾年前我曾經洗資料發現北市某分局員警被通過失傷害, 07/20 00:45
12F:→ DEARMARIO: 後來我很好奇打電話給他們值班,結果說正在外面巡邏, 07/20 00:45
13F:→ DEARMARIO: 值班聽到他們線上同事被通緝還以為我開玩笑,後來請他 07/20 00:45
14F:→ DEARMARIO: 看今日報表自行處理 07/20 00:45
15F:推 shelmei: 樓上抱歉這樣有算線上立破嗎 07/21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