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511 (emptiness)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抱怨]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公路主管機關呢?
時間Sun May 31 18:42:50 2020
先上法條,處罰條例第7-1條。
https://i.imgur.com/8FkfxHz.jpg
還有處罰細則第20條至24條,自行參閱。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明明就是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為之,公路主管機關還明文在前
,但為什麼只有警察機關大開檢舉之門,而未見公路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各縣
市交通局)受理民眾檢舉案件?
日前甫修法,將舉發交通違規自3個月縮短為2個月,姑且不論修法的神邏輯為何,只要檢
舉案件居高不下,不管是三個月還是兩個月,都一樣很難做完!因為人力有限!
今日攔停舉發,因為身分及警力的遍布性,由警察來執法舉發交通違規,尚屬合理。然後
民眾檢舉案件,卻仍由警察照單全收,這又是什麼邏輯?
不是應該按照法條所載,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來受理,公路主管機關應該要開設受
理檢舉的管道!
只有公路主管機關親自體會處理民眾檢舉案件的苦,才會去思考如何改善交通(比如科技
執法)及在立委修法時意見具申!
民眾檢舉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
民眾檢舉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
民眾檢舉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
希望警察機關的長官們,別再漠視基層因處理民眾檢舉案件所受的苦,做些實質的處理吧
!
希望內政部的長官們,協請交通部依法開啟民眾檢舉案件的受理管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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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uiful: 剛好他們來問,我有跟認識的兩個立委助理抱怨過這題了,不 05/31 18:45
2F:→ Ouiful: 過我還沒去追後續質詢怎麼樣了 05/31 18:45
3F:推 q7511966: 覺得可以試試用民眾身分向主管機關檢舉違規,若他們不 05/31 19:01
4F:→ q7511966: 受理要求去報警,就問問他們不受理的原因,應該就有答 05/31 19:01
5F:→ q7511966: 案了吧 05/31 19:01
6F:→ ea9715234: 公路主管機關在縣市是縣市政府捏…繞了一圈又回來了 05/31 19:50
7F:→ john511: 按「地方行政機關組職準則」第5條,局為地方政府之一級 05/31 20:25
8F:→ john511: 機關。地方之公路主管機關,自屬交通局,而非警察局。 05/31 20:25
9F:推 iuexeyz: 監理站、裁決中心只想當好人,哈哈哈哈 05/31 20:45
10F:推 lancelot123: 有些縣市像大佛縣,根本沒有交通局,也是只能警察全 05/31 22:35
11F:→ lancelot123: 吃啊,國道倒是可以讓民眾檢舉到公路總局試試 05/31 22:35
12F:噓 kenbbc12321: 你這樣搞,會有人沒嘉獎賺 05/31 22:59
13F:推 fegu: 這就跟拾得一樣啊,交主管機關與派出所 06/01 00:25
14F:推 ComfortPTT: 好奇高公局會不會受理民眾檢舉 06/01 00:33
15F:推 ImMyFriend: 檢舉達人:都是警察不開單 縱放違規才有這麼多人在違 06/01 09:51
16F:→ ImMyFriend: 規 06/01 09:51
17F:→ smallpriston: 高公局應該只受理拖吊相關申訴吧,一般違規不屬他 06/04 23:05
18F:→ smallpriston: 們管 06/04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