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分局警備車撞倒機車 高市警察局國賠上百
時間Wed May 20 11:33:17 2020
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71110
----
新聞內容:分局警備車撞倒機車 高市警察局國賠上百萬
109-05-2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楠梓分局警備隊李姓警員駕駛巡邏車,行經後昌與加昌路交岔口貿然右轉,又未打方向燈和鳴笛,騎士湯姓夫婦被撞人車倒地,分別受輕重傷,聲請國家賠償,橋頭地院認定李員要負八成的過失責任,判決市警局國賠一百零三萬元。
湯姓男子指出,一〇七年五月廿九日下午一點多,他騎機車載太太行經楠梓區後昌路與加昌路的交岔口時,高雄市警察局楠梓分局警備隊李姓員警駕駛巡邏車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該處,未打右轉方向燈,也未鳴放警笛及減速行駛,逕行貿然右轉,他閃避不及被撞人車倒地,夫婦分別受輕重傷,依國家賠償法求償二百六十七萬元。
被告高雄市警察局則指出,李員開車雖有過失,但湯姓騎士超速行駛也有疏失,應按比例減低被告應負的賠償責任,並對原告提出的工作損失、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等過高有意見,應審予刪減。
承辦法官調查,李員開車肇事,業經法官判處拘役五十五日確定。並查,李員駕車行經該交岔路口,沒有啟動警示燈、警鳴器之情況下,右轉彎時未打方向燈,也未禮讓直行車即貿然右轉,其顯然具有過失。
不過,湯姓男子當時騎機車的確超速,本身也要負二成過失責任,並審酌和妻子提出求償款項,認為警察局賠償一百零三萬元比較合理,可上訴。
----
https://bit.ly/35Sgy3V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90.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PC_Police/M.1589945602.A.5B3.html
1F:推 love110257: 是撞多嚴重開口要求償267萬 05/20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