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cablackie (小新)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時間Wed Dec 4 00:59:55 201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都是借廁所惹的禍!桃園市52歲陳姓男子今年9月30日上午9點
多,因內急到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借廁所,剛好蘇姓巡佐正在使用,陳男在外「憋」到
受不了,嫌蘇姓巡佐佔用太久,等他一開門出來,陳男竟嗆「他媽的當個警察了不起是不
是」,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嫌送辦,公然侮辱部分則不提告,不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
,蘇姓巡佐當時是在上廁所,且陳男只是借廁所,並沒有涉及任何案件要被逮捕的情況,
因此,不構「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嫌要件,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侮辱公務員罪的前提,是行為人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而蘇姓巡
佐雖是值班副所長,當時是剛上完廁所出來,而陳男只是去派出所借廁所,並沒有涉及任
何案件要被逮捕的情況,因此,不算在執行公務的期間,陳男的行為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
,而公然侮辱部分則未提告。
警方表示,陳男當時內急、想大號,跑到派出所借廁所,蘇姓巡佐正好在廁所大號,陳男
敲門、蘇姓巡佐回「有人」,陳男仍不斷猛敲,蘇姓巡佐又回「有人!如果很急,可以到
附近車站或便利商店借廁所」,但陳男仍堅持要上,蘇姓巡佐走出廁所時,兩人因此發生
爭執,陳男還嗆警「他媽的當個警察了不起是不是」,由於陳男口氣、態度都不好,才會
在他上完廁所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將他送辦。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96951?utm_medium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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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借廁所態度還那麼差?乾脆不要借你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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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8.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PC_Police/M.1575392398.A.02C.html
※ 編輯: vacablackie (180.204.18.54 臺灣), 12/04/2019 01:00:19
1F:推 umaga1: 至少上銬逮捕移送地檢 達到修理的目的 12/04 01:45
2F:→ Yoe41: 這種辦妨害公務是要給人笑的吧...... 12/04 02:07
3F:→ Yoe41: 妨害公務的要件是要依法執行職務欸... 12/04 02:08
4F:→ ImMyFriend: 那直接對他提告可以嗎? 12/04 02:33
5F:→ TheDivision: 借廁所什麼態度啊 傻眼-.- 12/04 04:18
6F:推 s710262: 改天去法院趁法官上廁所時問候他 12/04 08:44
7F:推 louis8852: 直接告公然侮辱就好啦... 12/04 08:56
8F:→ louis8852: 不過這男的講話也沒帶髒字 12/04 08:57
9F:推 relio: 北x刁民 12/04 09:30
10F:推 loveway: 大便是執行公務? 12/04 10:07
11F:推 chunzheng: 人家在執行拉屎公務也不行嗎 12/04 11:02
12F:推 loveway: 好吧 我服了邊拉屎邊執行公務XD 12/04 11:36
13F:推 HLPT: 廁所只有兩個人的話 也沒公然侮辱吧 12/04 11:49
14F:推 drw6sd6r: 他可以回他媽的當民眾了不起是不是 12/04 12:27
15F:推 Kent76435208: 他媽的 到底算不算髒話? 12/04 12:28
16F:推 rty4455: 見解不一樣而已吧 這巡佐拉屎完之後發生的事呀 出廁所之 12/04 12:47
17F:→ rty4455: 後不就是駐地範圍內 值班副所長不也要負責駐地安全 解釋 12/04 12:47
18F:→ rty4455: 空間是有啦 當然告公然侮辱比較恰當 12/04 12:47
19F:推 kissung: 哈哈 12/04 13:02
20F:推 imega: 反正上銬逮捕了,已達到教訓人的目的了 12/04 16:15
21F:推 benz86: 有人刑法沒學好...? 12/04 16:55
22F:推 jaggur: 維護駐地安全中 12/04 17:42
23F:推 HeyJayK: 上班期間不是嗎?會不會有天上班走在路上,無故被罵也不 12/04 20:45
24F:→ HeyJayK: 能依妨害公務移送偵辦嗎? 12/04 20:45
25F:推 Ouiful: 泡茶跟拉屎算哪門子執行職務 12/04 23:32
26F:→ b7061334: 真的太刁了吧 12/05 12:49
27F:推 ZoranGragic: 維護駐地安全很重要 該修理就修理 12/05 14:46
28F:推 Westwind525: 公然侮辱為何不提告啊 12/05 16:57
29F:→ crearfeliz: 檢察官做的不起訴處分,然後去法院問候法官是什麼邏輯 12/06 18:20
30F:→ crearfeliz: ? 12/06 18:20
31F:→ Wang5566: 現在白目民眾太多,該修理還是要修理,不然警察被軟土深 12/06 21:16
32F:→ Wang5566: 掘... 12/06 21:16
33F:噓 a77774444: 在所維護駐地安全,要他走也不算依法執行公務,這檢察 12/07 22:20
34F:→ a77774444: 官是法盲嗎?警勤條例???? 12/07 22:20